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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小品] 是谁玩弄了我们的同情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2 14: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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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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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难以比较,因为和社会制度有关。

在国内不要随便载人,是因为根据中国的交通法, 出事要车主负责,而且国内的第三险不是强制的,却搞了个交强险。很多车没买第三险,一出事搞不好倾家荡产。
在这边第三险是强制的。。。大多时候都只负责自已的车,对对第三方的损失啥的有保险。。

发表于 2009-11-2 15: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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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答案是政府 司法 制度 ,我们的同情心被上诉机构利用成了罚款的工具? 算了,逼近不是全国都钓鱼,而且不是全部钓的不是鱼的鱼,就当作一个小瑕疵,我们还是需要付出和得到爱心和关怀的。

发表于 2009-11-2 15: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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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坐飞机经过新加坡,朋友提醒我,在机场里,千万不要帮助人家拿行李, 纵使是老大爷,老大妈或者是孕妇,说不定行李里面有毒品;”
这个弄不好要死人的。新加波马来西亚,搜出来超过多少克就判死刑。他们说到时候你分辨:这东西不是我的,是帮某某带的都没用。人家根本不会听。
以前看小说,有人设计要害死男主就是趁他去马来西亚时偷偷在他行李里塞了点毒品。

发表于 2009-11-2 15: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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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L_DIVO 于 2009-11-2 16:03 发表
楼主的答案是政府 司法 制度 ,我们的同情心被上诉机构利用成了罚款的工具? 算了,逼近不是全国都钓鱼,而且不是全部钓的不是鱼的鱼,就当作一个小瑕疵,我们还是需要付出和得到爱心和关怀的。

上海这个钓鱼是行政还有司法上的问题,不过楼主提到的不敢扶摔倒的陌生人除了司法还有人心的问题。
都是南京那个案子给闹的。一个过路的好心扶了个老太,头天还感谢他转天老太就改口一口咬定就是被他撞的,儿子女儿堵着人家要钱还到法院打官司。法官也比较nc,结果你们都知道的。
这样一搞还有谁再敢去做好事扶陌生人?都是这家人还有这个法官给闹的。
以前还听过有人开车看到路上有伤者好心给送医院,结果被反咬一口伤者就赖定这个好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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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5: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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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悲观啦,这样耍赖的人毕竟是少数,如果为了这少数耍赖的人而关键时刻袖手旁观耽误了应该被救的大多数好人的性命,岂不是内疚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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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5: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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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这论坛的你我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一百个人可能里面有一个是坏人,耍赖的,不可能为了这一个人而不管另外99个好人的正当帮助请求吧,虽然有百分之一被陷害的危险:)

发表于 2009-11-2 16: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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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当你被陷害了,这百分之一的可能对你就是百分之百。

发表于 2009-11-2 16: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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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6: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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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不古啊!

发表于 2009-11-2 16: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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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样,我还是要去做一个热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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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6: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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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11-2 16: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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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这样,世界上还是好人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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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7:00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是讲台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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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好心地告诉我, 如果半夜听到门外有婴儿的哭声, 千万不要开门出去看, 那可能是坏人用婴儿哭声的录音在引诱你”
想起来了,以前在台资企业工作的朋友转发过这个好像是台湾真实案例。
信里的建议是马上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他还转发过好多台湾那边的警示信,比如女生不要一个人去地下停车库取车,台湾有个mm就是这样被歹人害死了,还附了女生尸体照片的,吓人啊

发表于 2009-11-2 18: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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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

发表于 2009-11-2 18: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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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SHELPPLZ 于 2009-11-2 15:51 发表
这个难以比较,因为和社会制度有关。

在国内不要随便载人,是因为根据中国的交通法, 出事要车主负责,而且国内的第三险不是强制的,却搞了个交强险。很多车没买第三险,一出事搞不好倾家荡产。
在这边第三险是强 ...

不同意。
什么样的社会制度都会有这样的事情。只要是有生物存在,就会有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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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21: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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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onny 于 2009-11-2 17:03 发表
可是当你被陷害了,这百分之一的可能对你就是百分之百。

我哪有这么倒霉啊~如果每次帮人的时候就碰到极品,概率绝对不可思议

发表于 2009-11-3 07: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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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arbaby2008 于 2009-11-2 16:18 发表

上海这个钓鱼是行政还有司法上的问题,不过楼主提到的不敢扶摔倒的陌生人除了司法还有人心的问题。
都是南京那个案子给闹的。一个过路的好心扶了个老太,头天还感谢他转天老太就改口一口咬定就是被他撞的,儿子女 ...


说道最后还是钱在作怪,如果大家都能吃饱喝足,过小康生活,谁还去做那种事。
We are looking for real estate agents

发表于 2009-11-3 07: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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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L_DIVO 于 2009-11-2 22:49 发表

我哪有这么倒霉啊~如果每次帮人的时候就碰到极品,概率绝对不可思议


如果你每次帮人都碰到这种事情,那你应该去买彩票,保证拿个几百万,这辈子都不用愁
We are looking for real estate agents

发表于 2009-11-3 08: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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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是原创吗?顶你码字也很辛苦.

发表于 2009-11-3 09: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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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我看到好事一定会做的, 但是在中国我不得不保持冷血(除非确认自己肯定不会受到牵连). 一个人的同情心怎么会在不同地方出现不同表现呢? 完全是社会形势和司法制度. 在澳洲我做好事不怕被人讹(当然做好事也要讲究方法的,不过这些都可以明白地了解到, 所以不担心), 即使出现纠纷, 司法还是公正的. 但是在中国, 因为司法不健全不公正,所以容易被人讹,且被讹了也很难洗清冤屈,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的讹人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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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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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还真的要小心,骗人的招数层出不穷。 有时候不是不想帮,而是怕帮了人,还要被人诬陷。

发表于 2009-11-3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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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小狼一定很可爱~~~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11-3 1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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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SHELPPLZ 于 2009-11-2 15:51 发表
这个难以比较,因为和社会制度有关。

在国内不要随便载人,是因为根据中国的交通法, 出事要车主负责,而且国内的第三险不是强制的,却搞了个交强险。很多车没买第三险,一出事搞不好倾家荡产。
在这边第三险是强 ...

这位在澳洲开车吗?买过保险吗?
澳大利亚和中国一样:第三险不是强制的,强制的是人身险(相当于国内交强险)

发表于 2009-11-4 19: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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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毁人不倦 于 2009-11-3 09:02 发表
LZ是吗?顶你码字也很辛苦.

绝对原创, 谢谢!
轩盈墨客墨盈轩

发表于 2009-11-19 07: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ndym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ndym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当“学习雷锋好榜样”的歌声渐渐离我们远去,
当雷锋精神慢慢地在我们脑海里淡忘。。。
我们不能让“救死扶伤,助人为乐”成为字典上的成语!!!
众人拾柴火焰高, 来吧!再点燃良心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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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远吗?
人在天涯,天涯还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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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9 1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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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些被拐卖被伤害的孩子,在街上看到给不给钱?不给,他们会被打得更狠。给,等于鼓励人贩子造成更多这样的惨剧。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09-11-19 11: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net66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net66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们可不可以去报警.

发表于 2009-11-19 12: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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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饼 于 2009-11-3 12:04 发表

这位在澳洲开车吗?买过保险吗?
澳大利亚和中国一样:第三险不是强制的,强制的是人身险(相当于国内交强险)


你啥意思啊,口气把别人当白痴似的。就你在澳洲开过车?

我说的就是强制的人身险啊!就是THIRD PARTY的INSURANCE.

国内没有强制要求买第三险吧。类似案例看过很多了。 不过是借车给别人, 撞了人, 结果被撞要车主付。这个保险不是强制的。所以才那么多人不愿意让人搭自已的车。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11-19 12: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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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SHELPPLZ 于 2009-11-19 13:12 发表


你啥意思啊,口气把别人当白痴似的。就你在澳洲开过车?

我说的就是强制的人身险啊!就是THIRD PARTY的INSURANCE.

国内没有强制要求买第三险吧。类似案例看过很多了。 不过是借车给别人, 撞了人 ...

对不起,前面的口气不当。
只是说说国内和澳洲好像是一样的,第三者人身险是强制的,第三者财产险是非强制的。
唯一可能的区别是第三者人身险的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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