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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night97 于 2020-2-24 10:37 编辑
题记
——或许这真的是中文的创伤,但我不再相信春天的谎言。
一、引言 总是出错的钥匙
你一定觉得我是那种很会编故事的人。我郑重地告诉你:我不是小说家。
我现在住的是民房。房东太太交给我一串钥匙。其实,是两把拴在一起几乎一样的钥匙:楼下铁门和二楼房门的。我每天清晨出门,晚上回来。偶尔,下午提前回来,歇歇脚。或者,晚上洗洗衣服,一个人去公共卫生间时,门也从不上锁,因为我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完全可以“赤诚”以待梁上君子。
在所有开门的历史记录中,我只有过一次用对了钥匙,一次性地打开房门。你如果以为我会欣喜若狂或者那天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那就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了。不,什么也没有,那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日子!
不管我在开完大门后如何地提醒自己要纂住另一把钥匙,一走过阴暗的楼道,来到我的暂住地的门前时,我便又会犯下历史性的错误。我从不会去想父母是否开在小差时把我生得不够聪明,因为我早已习惯把一切罪愆归咎于写文字给我带来的铁定的错误,永不翻案。你想,一个人口中成天念念有词什么“读书误我数十年,几回醉把栏杆拍遍”这不是酸掉牙吗?
我常想,我家中那锁着日记和所有记忆的抽屉不知何时才能打开,因为自大学后,钥匙便无缘无故不知去向。
二、走出象牙塔
在我面黄肌瘦的学生时代,口袋是瘪的,肠胃是空的,心理饥渴的。一副寒酸的样子让人一见面就主动给我让路。
那时的我,除了无怨无悔地暗恋一个女孩外,基本只崇拜外国人:林肯、爱因斯坦、和居里夫人。因为,林肯长得难看而有人格魅力,他不怕被人骂,我怕;爱因斯坦衣着邋遢,没出名前认为反正别人也不认识他,天下闻名后又说反正大家都认得我,我也想靠着不光鲜的外壳受欢迎;居里夫人有着美好的爱情,功成名就后就把荣誉当玩具。如此两男一女的选择可否有失偏颇,女权主义者是不是会意见多多?
我很幸运,一毕业没失业,很荣幸地被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的火热熔炉中。在峥嵘岁月中,我被证明为不是一块好料。因为,我没被用在刀刃上,在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公司里帮人复印文件,没有生意,我也乐得逍遥。
单位很小,在我大学后面,离市区是名副其实的千里之外,就像春风不渡的玉门关。似乎这里的村民还会对洋人感到好奇,但对票子他们倒也不见外。
第一天上班我便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放下读书人的酸架子,努力工作,不再写风花雪月。
在山为远志,出山为小草。记得毕业时人文系那个老头语重心长一字一顿地对我们这些将要“出嫁的女儿”告诫,“从—今—以—后,要—夹—着—尾—巴—做—人!”
是的,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所有的人都愿意让我帮忙,包括端茶倒水叫外买和拿报纸。最初我很勉强,然后习惯成自然,我很胜任。他们成功改造我后,大家也皆大欢喜。
有时侯,他们也邀我喝酒,为此我练出一身酒胆。但是,我拒绝吸烟。我说,就是刀架在脖子上也不干,就如我至今没对哪个MM说过“爱”字一样坚定。我就是这么守小节而不拘大义的。不是说生存是最高法则么,我无法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也阿Q一点,心里边美边想:我先前比你们阔多了。
心血来潮时,我会骑自行车回大学,看看曾经就读的地方,以及高中与我一起考进这个学校的几个本科在读的同学混得怎样。当然,他们也招呼过我去瞄瞄大一新来的小学妹。
大部分时间,我呆在阳光照不到的办公桌前,期待阳光能融化我。有一阵子,我觉得自己已经修炼得差不多了,不生不熟,不温不火。我标榜自己早已“心如止水”,或者“心清若水”。我还对外界宣称:我喜欢自由。想起当年我上铺的一哥们儿说的,“男人没有女人的温柔也照样生活”。
三、过去将来时
今年夏天,我很忙碌。其实每天不过两点一线,从不走斜,也从不与陌生人说话,看着日子静静地流淌,满心期待地悄悄思念一个人。我一直认为,如果我把愿望与人分享,那么愿望就一定不会实现。所以我绝口不提。每年,我都在想,过去了今年,明年的某天,她一定会出现在我的生活,那时我将是怎样的幸福呢?
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意兴阑珊中,我斜过头瞥了眼手腕上的那块手表,已退色成斑驳。11点27分,指针不偏不倚地指向了我缘分最深的时刻。而此时,一辆满载的列车正缓缓的从这座城市偌大的地下隧道深处驶来……
英国小说家毛姆说“爱情是人类的一场通病。”这一点,我认同。其实对于女人,我从来都是漠视的态度。因为自从初中三年级的一次课外补习中我偶然结识了一个女孩后,心里就再也容不下更多的东西了。可是,时间是很残忍的,自中考后我们便失去了联系,我也再没见到过她。
毕业后,我在外打工,只知道每天从早忙到晚,没有时间去想明天会怎样,但心情是格外的好,好像每天的忙碌都会离着一个愿望的实现更近一点。我想,没有时间想也好,不至于自己太过沉淀在幻想的幸福之中。
天意弄人,今天,我又在地铁里见到那个熟悉的背影。虽然不是同学的她,我已是心慌慌,心惶惶了。发现当年青涩伊人早已成了风韵十足的女人。我没有向她招呼,本来就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嘛,地上的土狗怎么能配得了天上的飞鸟?幻想的幸福瞬间破灭。
往事只能回味!
四、决心恋爱
历史上大有所成的人,没有一个是晚婚的,只有结婚之后离婚,或者再包二奶娶三房的,金屋藏娇不正是大汉天子的杰作呀?再后来,大唐皇帝不满足六宫粉黛,还非要把一个回眸一笑百媚生的胖女人搞到手才后快。
成家立业,就是先成家,再立业。他们都说,不可本末倒置。我便打消了曲线救国的念头——先看看可不可以捡个一百万再精挑细选个靓女的如意算盘。
他们还说了,比别人迟做大人(没有经过新婚之夜的良宵不算),一年不知要损失掉多少快感。以前人早婚,像我这岁数,人家早就可以无怨无悔地说,我的全部精力和整个生命都已得到体现,为只有一次的人生自豪了。
我也觉得:人生如雾霭,何必苦如此?越早抛掉过去的包袱越好。覆水难收的。于是我下了很大的决心:恋爱。
可没对象啊!咋办?马上找!
办法总比困难要多,钟不敲不响,人不动不会成功的。
其实,不要说所有的朋友同事都好心劝我该出手时就出手,前人也留下了诸如“好女怕缠郎”、“美女怕涎夫”、“鲜花偏插牛粪上”的丰厚的文化遗产。说白了,不就是脸皮厚么?中学的历史课本上说了:大胆,再大胆,老是大胆,法国就得救了。
我想找一个人来好好爱一回,免得百年归西后进天堂填写个人简历时,恋爱史上是空白——单方面是不入账的。那个谁唱的,爱就一个字。可是我连一次都没说过,怎能勾起别人的相思?
还好,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大脑。自从我决定从此在心里擦去一个人的影子后,我的眼前就鲜活出一些人的面孔。
那天,回学校玩。在老师的办公室里,一个汗衫上缀着小花的姑娘倒了一杯水给我喝。她梳着一头齐肩短发,摸样很可爱,长得也很卡通,她的笑起来的酒窝以及那窗外暖阳下绽放的桃花,让我不禁想起唐朝,一个发生在都城南庄的故事,突然有种霎那间只想与她共白头的冲动。
我终于通过她的一个和我打过一次篮球的同学,在风清月白的晚上,点亮了我们的QQ头像。我们海阔天空地闲聊起来。她很忠实地做听众。老天有眼,我终于刺探出她的同班同学,也就是她博客里经常留言的那个,是我高中的同学。一扯上这个关系网,我便不遗余力地轰炸起来。
凭着类似学校里老生泡新生的优势,我极力怂恿她学打羽毛球——如此一来,我才有机会手把手教啊!
可是,她说,她不喜欢运动,而且,除了和女生逛街,几乎足不出户。
我计划先试着同她接触中能擦出点火花,要是能来电是最好。我便隔三差五的找个借口和她视频语音。那时候,我说的最多的是“你唱歌的声音特别好听”。其实,我对她在麦克风里到底唱过些什么没一点印象。
五、出游一日
那是个没有任何征兆的星期六,我头一次起得那么早并闲游出门。我在尘土飞扬的公车上收到了她短信,这个有望成为我小媳妇儿的善良姑娘告诉我说,今天是六一节,没人陪她玩她正闷地慌呢。我赶忙表示也想再次体验儿童的快乐,并希望能和她一道出来重温。
这个给我留下难忘回忆的一天竟没卖棒棒糖!
不过,大白兔奶糖比棒棒糖要甜,我的嘴巴又比大白兔奶糖还甘。我怀着对所有MM同样的爱护,唱歌时大包小包买了许多暑片和零食塞到她手里。她说她要减肥,我赶紧接过话茬,你的身材很美。她轻轻地脸红了一下。那一刻,我心一动,真想上去给她一个拥抱的待遇。
唱好歌已经是黄昏了,我提出去吃饭,她犹豫了一下也就同意和我同去。阴谋就如此轻而易举地得逞了。
天也作美,夕阳在我们这两个孤男寡女的身前洒下点点温柔。我就她喜欢的文学大放烟幕弹,什么但丁、荷马、雨果、康德、莫泊桑,这些家伙一下子变成了我的老朋友。
我问就近吃中餐还是走远点吃西餐,她温顺地叫我决定。我当然是选择西餐,有情调又不失浪漫,不然怎么有机会显示我的高贵气质和满足劳动人民的小资情怀?最重要的是,在漫漫长路中,我有机会拉到她的手!
问题在于,这小妮子无论如何不肯把她的小蹄子给我。
马路对面是一个很大的广场,广场上吹来阵阵凉爽的风。路边的草木都沉默,连麻雀也适可地停止歌唱。我怕冷场,自然是无暇欣赏如画的夕阳,汗水未干就打开话匣子抒情:“暗香浮动月黄昏。”
正当我沉浸在古人的诗境中自我欣赏时,她幽幽地叹了口气说:“肚子好饿,我在路上一直问自己,为什么要走这么多路。我甚至有点后悔。”
我心里掠过一丝惊慌,不过很快就平静了下来。每个人在饥饿的过程中,都会有这样的感受。她经得起考验,坚持到现在,而且还说了真话,很难得。
晚饭时,借着餐厅的微光,我们陶醉了。我很高兴能把所有知道的东西都搬出来批发,我甚至还背起了席慕蓉的《初相遇》:美丽的梦和美丽的诗一样,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常常在最没能料到的时刻里出现。我还朗诵了电影《简爱》里的经典对白:您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感情吗?告诉你吧,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的灵魂能够同你的灵魂说话,仿佛我们都经过了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我确信自己已经被感动得差不多了。就是没法肯定她怎样。因为她似乎永远微笑着,而笑是掩盖内心世界的最好武器。
就在这个时候,扎在我心底最深处的刺被拨了一下。时间这伟大的作家能黑白颠倒,写出未来的结局,可为何抹不掉我心中一个人的影子?
我明白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我更清楚热也好冷也好活着就好,而且,现在最好!
往事只能回味,今日的我,必须真实面对。
我抬起一双深情的眼眸,凝望着对面准备相随到终老的姑娘,看见她的大眼亮光闪闪,而里面有一个傻小子。
往回走,我正在计划是否牵她的手,相伴到永久时,转角已经过。我的勇气消失了。
在决定命运的关键时刻,所有的犹豫都是犯罪。我当机立断,把月光拉来合伙,对身边的姑娘说:“如水的月光给树木披上一件轻柔的新衣,宛如洁白的婚纱,连你也沾光了。”
她眼睛一亮,似乎读懂了我的温柔,给我面子般地说出:“这条路你兜过没有,咱们走一圈吧。”
在月光下,我们互相努力地寻找着话题,特别是彼此感兴趣的内容。从文学说到生活。从理想谈到现实。我认为两人的空间距离虽没有再靠近,心理上却更近了些。不是有人说,陌生人才会大侃理想和抱负等空而泛的问题,老朋友会说些家常的琐事么?这下可好啦,她连小时候如何与男同学打架,家里养过几只狗崽都倒出来了。
回去的路显得特别快。如果不是她提醒我她已经到家了,我是不会发现的。
六、并不复杂的过程
日子似乎有了新的盼望,我整个人像充了气似的精神焕发。我还在包里放了面镜子,还放上了把一块钱买来的梳子。我的头发不再三个月理一次。
我变得会百忙之中抽空去找她吃饭聊天。虽然我不吸烟,我还是会花几十元买一包中华牌,把它放在兜里。人家说,这是一种腔调,男人不抽烟等于没长胡子。
我每个月才能领那么几百块薪水,加上通货膨胀,财政危机,工资不能及时发放,我也不能太常去找她约会,尽管她总叫我不好破费,但那是客套话。面子问题,宁死不屈。
大概是觉着自己,不久就要被眼前这个表面谦逊事实上不安好的心家伙拐骗。那次,她一直不动声色,无论我讲出什么样的故事,她都面无表情,真没创意。
我的一个私密朋友力谏我在陷入前考虑清楚,说她听说过那姑娘,不高挑也不漂亮,还像林妹妹那样很有脾气,不似薛姑娘般的善解人意。还说,她曾经谈过很多,是CH3OH甲醇(假纯)。更要命的是,她在一些男性朋友中周旋,至于多少,说不清。但陷入泥潭的人哪有智商。
我的一个高中同窗知道后,比我老娘还高兴,闹着要赶来这十里远的地方找我喝酒,这事立马声名远扬,并迅速搜罗出一大堆和我有牵连的人来。
对于这门亲事,朋友们持着赞成的态度,但也一并怀疑我的能力。
连一个不好管闲事的同学,都说出令我结舌的话来:“你也老大不小,还没恋过,要早做决定,不要误时。”
本来,一想到至此要同一个人捆一辈子,我还隐隐作怕,但想你一个大专生,一个月百来元的薪金还要拖上一两个月才发,哪还敢过分挑剔?人家女本科生,入党积极份子,不是海归华侨文理状元的还不要呢!你年纪不轻了,也没房子又没关系,人长得不帅,又不会倒把投机,文凭还比人家低,自己都不信那姑娘会要你!
罢了,我一定把她带给大家看看。
她来了,不过是照片。我找了个借口,说人家学业紧张。
没几天,我又找了个借口。在某个细雨蒙蒙的清晨,把她约出去来吃早餐,问她要去哪,她说随便,问她想吃啥,她也说随便。
我心里在想,不知道亲一下是不是也随便。但问题是,我不知道该如何接吻,手应该放在哪,只好免了。
鸿雁传情的魅力在于时空的阻隔,现代通讯已完全破坏了这份美感。为了有“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体验,我说,你在学校不能上网,我就给你写信,然后发进你邮箱里,你回去后给我回信。她默默许可了。我还寄钱到一个叫云南的城市买了条项链,准备在情人节的约会,或者她生日的前夜,送上一串浪漫。
信发出了三四天,短信发了五六通,心情依然七上八下。
收到她的回信已经是一周后的事了。我打开一看:寥寥几笔,可谓一字千金。我闪过一丝不悦。回头想想:人家女孩子嘛,不就是喜欢惺惺作假,示之以虚么,这不过是《孙子兵法》的变通而已!
我实是无法“轻拢慢捻抹复挑”地弹弹琴,只好来个“嘈嘈切切错杂弹”,快刀斩乱麻地寄出第二封信。我引经据典,最后一句歌词如下:夜已经这样沉静,姑娘哟你为什么还是默默无语?
不等邮件发出,我便打了她电话,希望能感动她。
电话那头说暂时无人接听。再挂她家电话,她妈接的,说她不在。她明明今天从学校回来呀,无非是路上她不同我说话罢了。我能点穿么?女人啊,说变就变!
你追她跑,先停一停,或许就柳暗花明。
半个月后,传来她和她另一个同学确定关系的消息,据说,人家男方是未来的海归派,做事塌实不浮夸。说这样有保障,也更有共同语言。我得到证实后,又被她送了一句21世纪最恶毒的话:我妈妈说我们不要再联系了,你知道什么叫话不投机半句多吗?
是的,曾经我们聊到三姑六婆甚至还有她家小狗,却是原来从没投机过。我当晚把项链扔到了厕所里。有个喝酒的借口,几个同事便扛来三箱啤酒,我们把它全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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