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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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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1申请的入籍,昨天收到一封信说安排上interview后,会另外再给我发一封信,让我准备海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时候要带过去。
今天收到邮件给约了2.6号的interview and test.
想请教一下大家,我有一份19年4月开的国内无犯罪记录的公证件。
昨天的邮件里面写到,a current penal clearance is required regardless of whether you have , or have not, travelled outside of Australia since any previous certificates were issued.
前一段写了海外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有效期是12个月。
请问我的还没过12个月的有效期,是不是不用重新开了?算是current?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不算current clearance,重新开的话,国内的无犯罪记录需要公证的吗?还是NATTi翻译一下就行。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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