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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在澳洲就要呆满两年了,满了之后准备申请rrv回中国呆3-5年,回国后立即申请父母付费143,如果需要AOS担保用国内收入是否可行或者在澳洲的存款证明?3-5年后等父母顺利拿到143签证了,再和父母一起过来常住。
可以这样?还是说提交申请后担保人必须要在澳洲待着直到143签证下来。看移民局网站描述是这样:
这里对申请前的时间做了要求。另外还有:
这里的settled if ...have been living for two years 如何理解呢?是和上面描述的要求在lodge前连续居住两年是一个意思吗?
看移民局的网站现在143顺利要37-39个月啊,3年的漫长等待好长啊,所以想着这三年回国工作陪着爸妈。这速度,真为移民局着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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