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班长的中式厨房】诱人食欲滴糖醋排骨,慎入~~ (2008-8-28) 炊事班长 · 黑色途锐150TDI, 提车上图 (MY14),二楼已上米色内饰图 (2013-8-31) bidemytime
· 小学一年纪的小朋友课外兴趣+补习班的费用 (2008-7-11) daffodil · 好久没来美食版了,今天来冒个泡,老公非要吃的寿司,新加了香柠三文鱼排和芫爆肚丝 (2007-1-14) susan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查看: 2752|回复: 25

[其他讨论] 请问大家。如果因为租客找不到新房。。房子不能settle。。我需要做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10 15: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y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y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情况如下。

按照计划是这个月18号settle。

房子里面的房客不知道什么时候搬走。卖方已经发了notice给他们。要求他们在19号之前搬家。如果他们没法搬家。。settle就会推迟。

这种因为卖方原因没法settle。我是不是不需要付任何罚款。卖方需要付罚款么?

如果他们一直找不到房子。比如3周都找不到。。我需要做些什么?我今天给律师电话。他们说没有什么办法。

大家给点意见

谢谢


这是我的世界。。慢慢走。因为没法回头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3-10 16: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arys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arys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应该问你的律师,合同里面规定了的。

通常合同是保护vendor利益的,如果没有特别改动的话,你很可能就只能等了。罚款应该是不用的。但如果settle的时候你的mortgage的条件变了,那么你就只能跟新的条件了,幸好眼下利息不会往上走。

发表于 2009-3-10 16: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y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y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选的是浮动利息。也就是说我只能等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3-10 18: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evil_Sta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evil_Sta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觉得可以尝试寻求过了SETTLEMENT后那段时间的租金赔偿, 假定你现在在租房子。
- 本人非专业律师, 以上是个人看法,非法律建议。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09-3-10 19: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bsds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bsds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找不到房是不可能的,要不你把新房租给他,500刀一天。

发表于 2009-3-10 19: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ulaoh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ulaoh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kyu 于 2009-3-10 15:52 发表
情况如下。

按照计划是这个月18号settle。

房子里面的房客不知道什么时候搬走。卖方已经发了notice给他们。要求他们在19号之前搬家。如果他们没法搬家。。settle就会推迟。

这种因为卖方原因没法settle ...


你的购房合同上标明的是"vacant possession"还是"subject to existing tennancy"?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09-3-10 20: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冬菇茶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冬菇茶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ya, if you already required vacant possession, the seller needs to pay penalty.

发表于 2009-3-10 22: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y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y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ubject to existing tennancy  在合同上是这个。。。但是对方书面承诺清空里面的房客。。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我的律师说没有任何的penalty。

对了我可不可以要求在房客清空之后。多加两周再settle。因为我也在pay rent。。。如果对方房客搬走我马上settle。我这边的rent要损失很多


这是我的世界。。慢慢走。因为没法回头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3-10 22: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arys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arys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什么都可以谈,但谈不谈得下来,很难说

发表于 2009-3-10 22: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y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y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果我要求房客搬走之后两周再settle。。银行那边会不会charge我的interest? 这样不是得不偿失了。。

看来只能希望房客按时搬走

发表于 2009-3-10 22: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y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y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dbsdsun 于 2009-3-10 19:05 发表
找不到房是不可能的,要不你把新房租给他,500刀一天。



然后断水断电是吧。。。。


这是我的世界。。慢慢走。因为没法回头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09-3-10 22: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y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y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版的意思我明白是说从应该settle的那天到实际settle的那天中间。。比如一个星期。。那么应该有罚款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3-10 22: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evil_Sta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evil_Sta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kyu 于 2009-3-10 22:37 发表
d版的意思我明白是说从应该settle的那天到实际settle的那天中间。。比如一个星期。。那么应该有罚款


你有那个SUBJECT TO EXISTING TENANCY在合约上, 是对VENDOR十分有利的条款。 感觉很难拿到赔偿。
海賊王に俺はなる!
背中の傷は、剣士の恥だ!
生きたいッ!
パンツ見せてもらってもよろしいでしょうか!
It is not the strongest of the species that survives, nor the most intelligent, but rather the one most adaptable to change.
[img][/img]

发表于 2009-3-10 22: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y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y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可是我有他们的书面承诺。同意弄走房客。。这个是不是可以等同于前面那一项呢

发表于 2009-3-10 23: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ynosur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ynosur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帮你顶一下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3-10 23: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evil_Sta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evil_Sta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kyu 于 2009-3-10 22:48 发表
可是我有他们的书面承诺。同意弄走房客。。这个是不是可以等同于前面那一项呢


这要找专业律师咨询才知道了, 这些事搞上法庭不是很值, 是我的话我会尝试拿出他的书面承诺要求分点租金进行补偿。
海賊王に俺はなる!
背中の傷は、剣士の恥だ!
生きたいッ!
パンツ見せてもらってもよろしいでしょうか!
It is not the strongest of the species that survives, nor the most intelligent, but rather the one most adaptable to change.
[img][/img]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09-3-11 11: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铁板烧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铁板烧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的solicitor也有点水啊,这样的条款都加得进去?能不能先settle过户,然后你开始收租金?有租约吗?

发表于 2009-3-11 19: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y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y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不要房客啊。。这房子是自己住。。所以才有附加条款。。是个香港人的律师。。别人推荐的。。水平我没什么感觉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9-3-11 19: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evil_Sta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evil_Sta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kyu 于 2009-3-11 19:17 发表
我不要房客啊。。这房子是自己住。。所以才有附加条款。。是个香港人的律师。。别人推荐的。。水平我没什么感觉


这是策略, 你如果能成功分到VENDOR的租金(最好是大头), 又不SETTLE, 那么VENDOR肯定会出面跟TENANTS急, 比你去CONFRONT TENANTS容易多了。
海賊王に俺はなる!
背中の傷は、剣士の恥だ!
生きたいッ!
パンツ見せてもらってもよろしいでしょうか!
It is not the strongest of the species that survives, nor the most intelligent, but rather the one most adaptable to change.
[img][/img]

发表于 2009-3-11 21: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indcaiyzh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indcaiyzh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们买房的时候律师给我们指出要vacant 的。

发表于 2009-3-11 22: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ny_sh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ny_sh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像只能等。 但可以跟owner协商,从原定settle那天起的租金归你。 一个同学曾经有类似的经历,最后拖延了差不多半年才真正settle。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09-3-12 13: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y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y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房客一直搬不走。。我可以做什么。

我今天给律师电话。。那个白痴说你只有等。。

发表于 2009-3-12 18: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C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C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at settlement the purchaser is entitled to vacant possession of the property unless the word "subject to lease' appear in this box ----------------------

if that box doesn't write subject to lease, it means that is vacant possession, at this sistuation, i think the vendor will get fine

发表于 2009-3-13 14: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y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y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今天收到律师的电话。。对方律师已经电话给他。房客会在18号左右搬走。。最后一个障碍也基本扫除了。谢谢大家支持这贴

发表于 2009-3-13 20: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urskath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urskath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ehe...恭喜~

发表于 2009-3-23 08: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e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e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是啊, 车到山前必有路. 恭喜LZ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