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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讨论] 房价暴涨前买房 法院因卖房者患精神病判无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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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4 16: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jtax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jtax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房价暴涨前成功买房 卖房者有精神病合同判无效

  去年“3·30新政”之后,深圳房价暴涨。来深奋斗多年,眼看着孩子要上学,王先生终于踩中节奏,赶在暴涨之前,在龙华买下一套学位房。然而,没想到的是,卖家的儿子以母亲有精神病为由,诉上法庭要求判定交易无效。而宝安区法院一审认定卖房者有精神病无民事行为能力,且购房者在明知卖家有精神病情况下仍进行交易,不属于善意取得,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王先生腾退房产。王先生不服判决,目前该案进入二审阶段。

   临时加价1万终于买入首套房

  王先生今年33岁,从外地来深圳工作已10年。6年前,他和妻子结婚后生孩,一家人租住龙华新区。

  王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孩子已5岁多,眼看着越来越大面临上学问题,夫妻俩决定买房。“我老婆没有工作,我攒了点钱,父母凑了点,还找朋友借了一些钱。”去年4月5日,他与刘某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购买了龙华新区潜龙花园的一套房产,这套房产带小学和中学学位。

  这一购房时间点卡得非常及时。去年3月30日,深圳发布楼市新政,购房政策有所放宽。新政后楼市并无立刻反应,从当年5月份楼市才开始一路狂飙。王先生正好是在房价暴涨之前买入。这套71平方米的两房住宅转让价为176万元,但市场价目前已超过300万元。

  进入到5月,深圳楼市开始暴涨,大量卖家违约,引发交易诉讼潮。王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购买的这套房产涨价幅度当时至少在40万元,对方也提出要加价,否则后续过户时不会配合。双方有过一阵拉锯战。

  最终王先生在总价176万基础上增加了1万元。同一天,双方签订了正式的二手房交易合同,并在房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产权变更。去年6月2日,王先生拿到了写着自己名字的房产证。此后,买卖双方签订了《交楼确认书》,确认交楼。

  一方面王先生开始向银行按月偿还长达25年的按揭贷款,另一方面王先生也在装修房子。此时太太已经怀上二胎,他们也打算在新房里迎接孩子的降临。

   家庭起争端卖家被曝有精神病

  王先生回忆,同年8月他突然接到法院传票,才得知卖家的儿子以母亲系精神病为由诉请法院宣告交易无效,退还房产。

  卖家刘某桥早年与丈夫离异,两人育有一子郝某,1988年出生。郝某诉指,母亲每月过万的退休金以及两套房产均被外婆及舅舅霸占。由于早年年幼,如今成年的他正通过诉讼拟成为母亲监护人。

  郝某诉称,他在同年4月8日已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母亲的监护人。外婆及舅舅此时变卖房产,实际是为占有他的财产。他还指当时市价200万的房产被低价售出,合同明显恶意,王先生并非是善意的第三人。

  卖家刘某桥是否为精神病?法院查明情况显示,2005年4月刘某桥因遭打劫导致头部重伤昏迷,随后送至医院治疗,同年12月出院。2006年4月,司法鉴定书作出结论,刘某桥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后一年,目前突出的临床症状为颅脑创伤后遗忘综合征,个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及社会功能明显障碍,精神残疾评定为重度(一级)。

  刘某桥时任深圳市委统战部处级干部。遭此劫后,2006年9月,深圳市委组织部向刘某桥的工作单位市委统战部发出《公务员退休通知书》,刘某桥因意外受伤丧失工作能力,同意其办理提前退休。2012年,深圳市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向刘某桥发放了《残疾人证》,并指定刘某桥的母亲为其监护人。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为,刘某桥是明显有异于常人的精神残疾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故刘某桥本人签署的所有涉案文书行为均为无效。

  王先生则辩称,交易过程中刘某桥亲笔签署了多份交易文件,书写流畅,由其弟弟与母亲陪同。他并没看出刘某桥有不正常行为。促成交易的房产中介在法庭上答辩亦表示,交易过程中未曾发现刘某桥的精神异常。

  王先生还表示,诉讼后他才知道刘某桥的母亲系监护人,交易过程中其均在场。“当时的177万交易价也是市场价,并非明显低于市场价,没有侵害刘某桥的利益。”王先生认为他是善意取得房产。但一审法院认为,王先生并非善意取得。

  一审宣判后,王先生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已经开庭审理,案件尚未宣判。

  法院认定

  ●买家明知对方有精神病仍交易

  一审法院认为,王先生明知刘某桥系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亦是转让合同相对方,整个交易过程却未与一直在场的刘某桥有过任何沟通,没有确认刘某桥的弟弟有作出相应行为的授权委托,而是越过合同当事人刘某桥,对合同内容的确定均直接与刘某桥的弟弟沟通,合同部分现金价款亦直接交给刘某桥的弟弟,这显然不符合正常人购买价款高达数百万房产的审慎心理与交易习惯。

  再次,刘某桥作为一个精神重度残疾的病人,根据本院与被告当事人的接触情况,刘某桥有明显异于正常的言行举止,被告王先生在长达一个小时的合同签订及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多次与刘某桥当面接触,却对刘某桥的异常言行视若无睹,结合签订合同时刘某桥一直由多位家人陪同及本人一言不发、只有在需要签名时按手印等有悖常理的表现,王先生称无法得知刘某桥存在精神疾病的答辩,该院不予确认,认为购买涉案房产行为不属于善意取得。南都记者注意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中描述交易过程中,多次提到刘某桥与多名亲属在场,但并未明确这些亲属当中是否有刘某桥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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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4 16: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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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何其多…

发表于 2016-6-15 12: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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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事情。。。

发表于 2016-6-15 14: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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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现在是被神经病玩弄的时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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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4: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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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见

发表于 2016-6-15 14: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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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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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4: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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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把人民逼到了神经病的地步

发表于 2016-6-15 15: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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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在手,走遍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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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5: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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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部门在房主是精神病患者的情况下还帮助办理过户手续,是不是也要付责任?
以后去天朝买任何东西,记着先问问老板、老板娘、老板他爹、老板他娘、老板他全家有没有精神病

发表于 2016-6-15 16: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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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6: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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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 大千 大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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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6: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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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意

发表于 2016-6-15 16: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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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time to get a mental certificate, because it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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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6: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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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

闺女出嫁那天,父亲给她一个存钱罐,说到了困难的时候才打开它。

闺女嫁过去后天天被老公婆婆欺负,终于忍无可忍打开了存钱罐,只见一把装好子弹的手枪,枪柄刻着几个字:女儿,我已经给你办好精神病史证明了,放手去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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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乔 + 3 ha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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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6: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jx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jx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上喷的先看看吧。我觉得这个判决没有问题。

发表于 2016-6-15 16: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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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jx007 于 2016-6-15 16:27 编辑
sydney22 发表于 2016-6-15 15:56
房产登记部门在房主是精神病患者的情况下还帮助办理过户手续,是不是也要付责任?
以后去天朝买任何东西, ...


council 在房子不合格的情况下通过审查,也没见到council 有什么麻烦。

而且,过户不需要本人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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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6: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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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ydney22 于 2016-6-15 16:30 编辑
cjx007 发表于 2016-6-15 16:25
council 在房子不合格的情况下通过审查,也没见到council 有什么麻烦。


举个例子?

既然买家要为没有询问对方有没有精神病而买单,办理的机构却没有责任?
以后买卖双方都有各自备好精神病鉴定证书才能交易吗?

发表于 2016-6-15 16: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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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dney22 发表于 2016-6-15 16:27
举个例子?

记得悉尼哪个下雨屋顶塌了的吗?保险公司说建筑和澳洲标准不符不赔,可是嘛,council 是通过了的。

话说回来,咋没下文了?即便settle 了,council 的问题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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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6: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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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6-6-15 16:29
记得悉尼哪个下雨屋顶塌了的吗?保险公司说建筑和澳洲标准不符不赔,可是嘛,council 是通过了的。

话说 ...

既然还没有下文,你怎么知道康嫂没有责任?

发表于 2016-6-15 16: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jx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jx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ydney22 发表于 2016-6-15 16:31
既然还没有下文,你怎么知道康嫂没有责任?

既然还没有下文,你怎么知道康嫂没有责任?

我知道啊,我知道它有责任,我不知道的是它有没有负法律责任。

更为重要的是,过去那么久了?下文呢?

发表于 2016-6-15 16: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ushuang71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ushuang71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没人觉得母亲和弟弟太恶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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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7: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vado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vado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精神病

发表于 2016-6-15 17: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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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7: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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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dney22 发表于 2016-6-15 15:56
房产登记部门在房主是精神病患者的情况下还帮助办理过户手续,是不是也要付责任?
以后去天朝买任何东西, ...

哈哈哈 说的好~大家看到这个案例,会不会一窝蜂,削尖脑袋想拥有精神病证书?

发表于 2016-6-15 18: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雨点123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雨点123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没听说过还有这事

发表于 2016-6-15 18: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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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个理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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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8: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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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态百出

发表于 2016-6-15 22: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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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天朝房产交易双方都要出示无精神病证明啊!

发表于 2016-6-16 11: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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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母亲剥削女儿补贴弟弟的,如果事实成立,这对母子是欺诈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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