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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大数据照耀下的苦逼大妈们惨了--中美澳新加日等共享个人金融数据全球征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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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4: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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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obama 于 2016-2-1 15:22 编辑


2015年12月17日,中国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 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 on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截至2015年12月21日,共有78个国家已经签署该协议。另外,截至2015年12月11日,已经有97个国家和地区承诺执行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即未签署《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的只有19个国家)。5年前,大家已经开始意识到税务信息的多边自动情报交换是大势所趋,且改变了国际税法近百年建立的规则。但没有想到,中国这么快就签署了《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


1、意味着什么? 中国开始全球征税,富豪将无处可逃!


目前,世界上有大约3000多个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其绝大多数都包括情报交换条款。但是,它们没有赋予税务机关实际征管能力的“利齿”—这些情报交换是依申请进行的(非自动),并且需要提供涉税的证明材料;因此在实践中,其作用非常有限。


但是,中国最近签署的《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将会是主动进行的、无需提供具体涉税理由的情报交换。这是国际税务历史上的一次变革,是在G20推动、OECD主导下建立起来的新的国际税务秩序。其将赋予参与国家的税务机关与跨境逃避税斗争以“利齿”。“打蛇要打七寸”,金融机构就是国际税务情报交换中的“七寸”。这是OECD借鉴了美国境外账户法案(FATCA)从金融机构抓起的智慧。


2017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下列56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6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重点国家和地区用中文标出):


Anguilla, Argentina, Barbados (巴巴多斯), Belgium (比利时), Bermuda (百慕大),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英属维尔京群岛), Bulgaria, Cayman Islands (开曼群岛), Colombia, Croatia, Curacao, Cyprus (塞浦路斯), Czech Republic, Denmark, Dominica, Estonia, Faroe Islands, Finland, France, Germany, Gibraltar, Greece, Greenland, Guernsey (根西), Hungary, Iceland, India, Ireland, Isle of Man (马恩岛) , Italy (意大利), Jersey (泽西), Korea, Latvia,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Lithuania, Luxembourg (卢森堡), Malta (马耳他), Mauritius (毛里求斯), Mexico, Montserrat, Netherlands (荷兰), Niue, Norway, Poland, Portugal, Romania, San Marino (圣马力诺), Seychelles (塞舌尔), Slovak Republic, Slovenia, South Africa, Spain, Sweden, Trinidad and Tobago, Turks and Caicos Islands, United Kingdom (英国)


2018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下列40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7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重点国家和地区用中文标出):


Albania, Andorra, Antigua and Barbuda, Aruba, Australia (澳大利亚), Austria, The Bahamas (巴哈马), Belize, Brazil, Brunei Darussalam, Canada (加拿大), Chile, Cook Islands (库克群岛), Costa Rica, Ghana, Grenada, Hong Kong (香港地区), Indonesia (印度尼西亚), Israel, Japan (日本), Kuwait, Marshall Islands, Macao (澳门), Malaysia (马来西亚), Monaco (摩纳哥), New Zealand (新西兰), Panama, Qatar, Russia, Saint Kitts and Nevis (圣基茨与尼维斯), Samoa (萨摩亚), Saint Lucia,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Saudi Arabia, Singapore (新加坡), Sint Maarten, Switzerland (瑞士), Turkey, United Arab Emirates (阿联酋), Uruguay


与美国的情报交换,为中美已经原则性签署的FATCA (美国境外账户法案) 协议所涵盖。


2、哪些信息需要交换?


OECD发布的统一报告标准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用300多页的篇幅规定了哪些信息需要交换、如何交换以及相关的尽职调查等。


简言之,对中国个人来讲,下列信息需要交换:


姓名, 地址,(出生日期和地点可以交换但不是必须)


税务居民所在地


账号


税务登记号码 (TIN)


年末账户余额和价值


利息, 股息


买卖金融资产的收益


账户所在的金融机构的名称


对于公司账户,需要看公司是积极类型所得公司还是消极所得公司。如果公司是消极所得类型的公司(投资所得占50%以上),需要将控制人作为情报交换的对象。而对于控制人,则要根据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TF)的关于反洗钱的行动建议来判定。


3、情报交换有无门槛、漏洞?


对于已有的个人账户,没有门槛;即无论金额多少,均在情报交换的范围。对于已有的公司客户,金额在25万美元以下的可以不在情报交换的范围之内。对于新开设的个人或者公司账户,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进行情报交换。


多边自动情报交换是国际社会与跨境逃避税斗争而编织的巨网。如此巨网,有漏洞在所难免。而利用这些漏洞是一个风险很大的行为。比如,纳税人可以选择将资金转移到没有进行情报交换的国家和地区,但是,该大网实际上就是一个国际秩序。一旦将资金转再次回到情报交换涵盖国家的金融机构,将非常困难——此时,体系内的金融机构将会进行非常严格的反洗钱调查。而负责制定国际反洗钱标准的FATF,已在2012年建议将逃避税(tax offences)作为反洗钱的前提。其后,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瑞士、香港、新加坡等都颁布了规定对FATF的建议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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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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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各国的银行主动上报?可能不?


这个不需要查。知道swift代码吗?做过海外银行转账的,都应知道,

每一笔跨境交割都是有记录的,而是是唯一的。哪怕你转一美元,也是可以在SWIFT交割数据库里查到的。只要数据库够大,也就是Screen一下。

要不然老美怎么能冻结那么多的账户...怎么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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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4: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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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4: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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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们早就在香港等自由港开了匿名或者假名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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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4: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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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人肉现钞藏在py里搬运,建议用铅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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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4: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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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4: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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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

发表于 2016-2-1 14: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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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我胆战心惊。

发表于 2016-2-1 14: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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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的税还收不上来呢。

发表于 2016-2-1 14: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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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得有多仇富?

发表于 2016-2-1 14: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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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fox 发表于 2016-2-1 15:32
在国内的税还收不上来呢。

哈哈哈哈, 你知道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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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4: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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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bama 发表于 2016-2-1 15:26
除非你人肉现钞藏在py里搬运,建议用铅封好。

rf,硅胶。

发表于 2016-2-1 14: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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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的钱,谁拿得着啊?

发表于 2016-2-1 14: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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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vin_yang 发表于 2016-2-1 15:32
楼主得有多仇富?

这都哪跟哪啊?
Some birds are not meant to be caged.

发表于 2016-2-1 14: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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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raveler 发表于 2016-2-1 15:34
这都哪跟哪啊?


你要结合历史来分析这事。这位的质疑并非无因。

发表于 2016-2-1 14: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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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fox 发表于 2016-2-1 15:32
在国内的税还收不上来呢。

不是怕中国税局。是怕澳洲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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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4: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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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4: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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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ock 发表于 2016-2-1 15:42
不是怕中国税局。是怕澳洲税务局。

澳洲税务局也不怕的。你只要钱不汇进来。

发表于 2016-2-1 15: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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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fox 发表于 2016-2-1 15:44
澳洲税务局也不怕的。你只要钱不汇进来。

不汇进来,怎么买房子

发表于 2016-2-1 15: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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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u 发表于 2016-2-1 16:12
不汇进来,怎么买房子


投资要全球布局的嘛,只要成长不要落后就没有问题。

而且一次性让兄弟姊妹父母岳父母汇进来了,GIFT。ATO也不说你什么。

发表于 2016-2-1 15:1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eyhu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eyhu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gifox 发表于 2016-2-1 15:44
澳洲税务局也不怕的。你只要钱不汇进来。

那钱怎么进来?只能让钱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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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5: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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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yhuang 发表于 2016-2-1 16:15
那钱怎么进来?只能让钱隐形。


光明正大汇进来了,GIFT。来自你爸,你妈,你兄弟姊妹的GIFT. 一次过汇个1M都没事的。

至于你为什么有个有钱的爸爸/哥哥/姐姐/妹妹/岳父,这不是ATO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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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5:4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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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要对社会不满到何种地步的人才会对这样的事如此激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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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6: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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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fox 发表于 2016-2-1 15:39
你要结合历史来分析这事。这位的质疑并非无因。


呵呵,老衲很激动,很高兴,我对贪官大妈们横行的社会不满咋的了,你不恨贪官大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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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6: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anpei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anpei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以后避税要考虑火星了

发表于 2016-2-1 16: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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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lazhumao 于 2016-2-1 17:34 编辑

从前,你爹在中国的乡镇企业从你在澳洲的贸易公司进口一批标价500w的东西.  然后原封不动以总价100w再出口给你。你这就合法的挣了400w. 你爹每三个月就跟你进口几百万的东西。 你在澳洲是个成功的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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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6:4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igtree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igtree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确实中国数据用处不大,中国自己的交税记录都不完整

发表于 2016-2-1 19: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布隆伯格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布隆伯格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中国大妈在西方现在就是肥猪的角色,西方政府缺钱了,就想起肥猪了。

只要猪在洋大人的圈里,割脑袋,割尾巴,哪里不是肉呢。

房产交易都能秋后算帐30年,还有什么下限是不能突破的?

慢慢宰吧。就像加拿大把赖某某辛苦转移的财产,一块钱一块钱的“凌迟处死”一样。
狄仁杰:元芳,你怎么看?
元芳:大人,这背后有天大的阴谋!!
狄仁杰:放屁,你这是阴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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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19: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ngalo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ngalo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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