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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lslion

我这样会被告吗?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草鞋族

发表于 2013-11-17 13:33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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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7 13: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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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听那个叫稀泥好的瞎说。她就一忽悠。

我出租房子被N多次人家申请后,然后反悔的。
也没见中介如何了人家。!
楼主把心放怀里吧。

发表于 2013-11-17 14: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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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fu 发表于 2013-11-17 13:59
别听那个叫稀泥好的瞎说。她就一忽悠。

我出租房子被N多次人家申请后,然后反悔的。


我打算周一去中介那交赔偿金(一周租金)去的,难道不去啦?

住房租赁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已经帮我跟中介砍过价了,说好赔中介一个星期的

发表于 2013-11-17 20: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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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slion 于 2013-11-17 22:03 编辑
Qswh 发表于 2013-11-17 09:03
楼主老婆有点愚


其实也不能怪我老婆。
在国内呆久了,担心装修污染,很正常。

发表于 2013-11-17 21: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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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发表于 2013-11-17 23: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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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感觉更像 是invitation to treat 而不是 offer


“悉尼好” 就是 搅屎棍一个。还有前面一些人 只知道 站在道德制高点 批判人, 他搞文革出身的吧。

很多人都有 对对错错的时候, 在澳洲 在国外 钻法律空子, 做不道德的事情的鬼佬 多的去了, 隔壁还有个帖子 中介还伪造租客签名 叩租客的押金呢。 说的 好像 这边所有人 都多高尚似得。。

LZ 别 在意那些人. 在这里 有免费的 法律咨询的, LZ 去 问一问 的好

口头 的 agreement 取不了证 有就跟没有似得 不用管。。 主要就是 申请表 是不是正式offer, 如果是 就有点麻烦了, 不是的话(看有些朋友在前面说的 我自己感觉申请表不像是正式offer), 管他中介个球哦,不过最好咨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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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7 23: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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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nliu49 于 2013-11-17 23:23 编辑

另外 申请表上的那个clause

我自己觉得 如果 中介 要想你追讨 重新出租的费用,他肯定得 提供 产生了那些费用, 和那些费用的证据 而且 这些费用还必须是合理的费用。

而且 如果 有多个人都申请 租这个房子 中介可以就选择把 房子租给下一个 申请者(租金都在一个合理的市场价位,比如 市场价位是 350/week, 你出370/week, 另一个申请者出365/week), 这种情况下 中介也不能说 如果你不租, 那么我就一定要重新打广告, 一定要租到 370 才行, 他也不能这么做。这种情况下 中介可以直接 把房租给另一个 申请者, 那么这个re-let 的费用也要不了多少, 更不值得他去告你了。

发表于 2013-11-17 23: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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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不明白 有些人

又不是什么 严重的 作奸犯科的 恶事

LZ 也是为家人考虑,前面有些人说话 不能好听点么。

发表于 2013-11-17 23: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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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电话给fair trading 咨询

发表于 2013-11-17 23: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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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liu49 发表于 2013-11-17 23:28
整不明白 有些人

又不是什么 严重的 作奸犯科的 恶事

3年攒50万的生活我们不懂
Pharmacist

发表于 2013-11-17 23: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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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slion 于 2013-11-17 23:48 编辑
hanliu49 发表于 2013-11-17 23:04
申请表 感觉更像 是invitation to treat 而不是 offer

当天我电话咨询,政府部门Consumer and Business Services所属的住房租赁处,当时给我回答是没签正式合同不要紧。

第二天,我又到政府部门Consumer and Business Services所属的住房租赁处上门去咨询。

也把申请表一起带去。因为申请表上的那个条款,加上我口头答应过。

所以,工作人员建议我赔偿中介1个星期的租金。

我打算就按照这种方式处理,赔1个星期租金。想尽快把这事了了,好找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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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8 00: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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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j93057 发表于 2013-11-14 15:24
謝謝提醒,新移民真的要提防。
今回房东可慘了,聖誕臨近,随時丟空一个月,經濟不好,租金可能下調,加 ...

你这个打击一片的言论才真是

看来你是有投资房的房东,投资也不是只赚不赔的,投资房在现在很多人都去买房并且节假日临近的情况下,是有找不到人租,被迫租金下调的风险,世界上没有稳赚不赔的投资。

楼主的做法,是否违法,虽然本身还没有定论,楼上很多朋友的争论都很有意义,能够帮助新移民了解情况。新移民在这里提出问题,希望得到指点和帮助,有错就改,没错就坚持,有什么问题?要你这样来贬低新移民?你刚来的时候就没碰到过挫折,没犯过错,没得到过老移民的帮助?

发表于 2013-11-18 00: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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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也差不多 够给中介发工资 发时间重新找到一个 租客了

发表于 2013-11-18 04: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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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feng 发表于 2013-11-18 00:11
你这个打击一片的言论才真是

看来你是有投资房的房东,投资也不是只赚不赔的,投资房在现在 ...


你误会了
绝对没有贬低新移民的意思。对我来说新移民太聪明了 聰明得让我害怕。
只是提我自己必須远远的避着,我才是安全的。

发表于 2013-11-18 12: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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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说话太冲了,别介意。每个人都有成长环境所带来的的烙印,和人的本性无关,我个人觉得楼主的做法欠妥,但是不违法,而且楼主已经要付出些补偿,所以值得鼓掌。如果我是房东,租给这样的租客,很放心。我还是愿意相信,拖家带口来的新移民,都是有责任感的,第一年纪在这了,第二成立了家庭,要有孩子了,没有担当的人,怎么会拖着家庭来这里吃苦,一切从头开始?

也许你有你的想法。但是我自己觉得,遇上新移民,能帮的就帮,大家都更好的融入环境,了解规则,不是就更避免了类似同胞之间不必要的猜忌和摩擦。当然如果只想蒙新移民赚新移民的钱的人,比如某些黑心中介,不在讨论范围里。

发表于 2013-11-19 08: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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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feng 发表于 2013-11-18 12:29
也许我说话太冲了,别介意。每个人都有成长环境所带来的的烙印,和人的本性无关,我个人觉得楼主的做法欠妥 ...

上来更新一下。

昨天去中介,准备交赔偿金。
中介提出,也可以接着签合同,房子还在。

考虑到,我们原先对于新房装修污染的顾虑,已经打消。而且,中介态度也还可以。

我后来就还是跟中介签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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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9 09: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llinzh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llinzh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1. 楼主的担心是多余的,澳洲室内用的油漆都有按标准来的,正常人1-2周通风后就可以入住,一年更没问题。
2. 楼主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或交任何费用,虽然口头接受,但是合同并未成立,中介要告恐怕也难赢。

发表于 2013-11-19 16: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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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安定下来。接下来的战斗还长呢。

发表于 2013-11-21 14: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rksman12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rksman12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了回帖,感觉这里好多房屋中介啊。。。

发表于 2013-11-21 15: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ank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ank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toughzero 发表于 2013-11-14 18:51
好哥,假设你准备出手买房,交了1500小定,在正式买买房合同签订之前偶然发现某种让你无法接受的房屋缺陷 ...

发表于 2013-11-22 14: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ovefrida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ovefrida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slion 发表于 2013-11-14 13:14
租房申请表上有这么一段话,
Upon being advised of approval of this application by the agent a legal ...

绝对有必要告你的,而且他们越是弄得复杂,越是对他们有利。

建议搂主,还是和中介进行口头协商,否则损失后面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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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21: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implehapp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implehapp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知道后来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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