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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Karen2010

[其他类别] 这个新闻大家看了吗?500多只狗狗已经被救了。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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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1-4-19 20: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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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1234567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1234567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观点不同,也要维护别人发表意见的权利

不然总有一天别人也会用谩骂来封堵你自己发言的资格

楼上怎么张口就骂人呢,这让别人怎么看你们这些爱狗人士呢?

发表于 2011-4-19 23: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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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12345678 于 2011-4-19 23:29 发表
观点不同,也要维护别人发表意见的权利

不然总有一天别人也会用谩骂来封堵你自己发言的资格

楼上怎么张口就骂人呢,这让别人怎么看你们这些爱狗人士呢?

你这种人就活该骂哈哈~~

发表于 2011-4-19 23: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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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在这厚颜无耻呀?

发表于 2011-4-19 23: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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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12345678 于 2011-4-19 23:29 发表
观点不同,也要维护别人发表意见的权利

不然总有一天别人也会用谩骂来封堵你自己发言的资格

楼上怎么张口就骂人呢,这让别人怎么看你们这些爱狗人士呢?

是不是就知道我在骂你,来对号入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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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靴族

发表于 2011-4-19 23: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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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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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12345678 于 2011-4-19 23:29 发表
观点不同,也要维护别人发表意见的权利

不然总有一天别人也会用谩骂来封堵你自己发言的资格

楼上怎么张口就骂人呢,这让别人怎么看你们这些爱狗人士呢?

我不怕有这一天,因为我在论坛从没跟人挣过什么,我感兴趣的板块只有美容和宠物

发表于 2011-4-19 23: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n772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n772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stina 于 2011-4-17 17:16 发表
拒绝看这种新闻,徒然心痛,又无能为力


你可以哭, 不是有人闲得没事干一直在哭吗

发表于 2011-4-19 23: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1234567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1234567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里进行的已经不是观点的互动,而是口水的互喷了
那就没有讨论的意义了,极端的爱狗人士不妨做认为正确的事情去吧。

既然如此,建议版主还是封了这个贴吧。

发表于 2011-4-19 23: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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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口水互喷  我咋还没看到你喷什么出来呢,纯找骂玩意。

发表于 2011-4-19 23: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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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12345678 于 2011-4-19 23:38 发表
这里进行的已经不是观点的互动,而是口水的互喷了
那就没有讨论的意义了,极端的爱狗人士不妨做认为正确的事情去吧。

既然如此,建议版主还是封了这个贴吧。

如果是个知趣的人,早就不会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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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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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 有的人平时受的关注太少 现实生活又缺爱, 先天性格还欠抽, 只好上网找找平衡了

发表于 2011-4-19 23: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认为那些爱狗人士并没有能够理解“不爱狗人士”到底在说什么。
对于“不爱狗人士”,我认为他们也是爱狗的。
爱狗,养狗,关心狗,这是人之常情。注意,这里的狗一般是指和我们关系很紧密的狗。
解救500多只狗这事本身,是很美好的事,这体现了人们对生命的尊重。
“不爱狗人士”不能接受的是,某些爱狗人士把狗提高到了人的高度。
从个人来说,你把狗当亲娘养,都是你的权利。
但是你不能要求别人也把它当你娘,因为它就是狗,不是你娘。
很多人反复强调狗的“作用”,以证明狗和猪羊的不同。
这种功利的想法挺可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应该是基于一种伦理,而不是有用。
你无故杀死一个最垃圾的恶棍,你都是一个杀人犯,要判重刑的。
你无故杀死一个最有用的狗,应该不算刑事案件吧。
那有用来说事,那农村那些什么都不会什么用都没有,甚至见人就咬的恶狗,是不是就该被吃呢?

另外,“不爱狗人士”似乎在表达观点,爱狗人士开始耍泼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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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3 收起 理由
realkogarah + 3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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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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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是   志愿者用了不合符规范的方法 拯救了520条生命, 而且是违法无证的, 而且带有疾病的。 而且顺带拯救了那些吃这些病狗也许造成伤害的实狗肉者, 然后某些不知趣的玩意,冲进来  舍本逐末, 不看重拯救生命这件事本质, 反而去拘泥于皮毛 说什么这些方法不对。

发表于 2011-4-19 23: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兔兔狗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兔兔狗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反驳的这么牛逼我给你举个例子 你家人被人绑架, 在高速公路上被志愿者怀疑 这车里有绑架人质的  志愿者把车拦下来, 你看到此事 万分生气, 把志愿者告了! 居然敢违法公路交通法规 太可耻了。 果然牛逼 佩服无比, 真是高素质的守法好公民, 中国多点你这样的人, 人贩子的正当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我代表所有人贩子给你鞠躬了。

[ 本帖最后由 兔兔狗 于 2011-4-19 23:50 编辑 ]

发表于 2011-4-19 23: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ren201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ren201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那些建议吃狗的,连你爹妈吃了都没人管。。。。

那些不把狗当什么的,你当你爹妈连狗不如的也没人管。。。。

我的帖子里,前前后后没提倡过要对狗怎么样,只是觉得狗狗可怜,不理解怎会忍心吃?更没指责吃狗的人,不知道那么多贱人跑我帖子里撒什么野。。

[ 本帖最后由 Karen2010 于 2011-4-19 23: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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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兔兔狗 于 2011-4-19 23:49 发表
你反驳的这么牛逼我给你举个例子 你家人被人绑架, 在高速公路上被志愿者怀疑 这车里有绑架人质的  志愿者把车拦下来, 你看到此事 万分生气, 把志愿者告了! 居然敢违法公路交通法规 太可耻了。 果然牛逼 佩服无比, 真是高素质的守法好公民, 中国多点你这样的人, 人贩子的正当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我代表所有人贩子给你鞠躬了。


你是在回复我的帖子吗?我和我的家人有血缘关系,你和狗有血缘关系吗?

发表于 2011-4-19 23: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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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指责说爱狗人士不是真正爱狗没法做到 给狗享受跟人同样权利的是你们,  现在跟我扯  人跟狗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还是你们。 要不换个跟你没血缘关系的被绑架 你就得激动的冲上去告救人的人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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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1-4-19 23: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appychick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appychick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eal 于 2011-4-19 23:44 发表
我认为那些爱狗人士并没有能够理解“不爱狗人士”到底在说什么。
对于“不爱狗人士”,我认为他们也是爱狗的。
爱狗,养狗,关心狗,这是人之常情。注意,这里的狗一般是指和我们关系很紧密的狗。
解救500多只狗这事本身,是很美 ...

你要认清楚一个事实,只有在法制还不健全的中国,杀狗才不违法
其他任何一个文明国度,包括香港,无故杀狗杀猫都是违法的行为,会处以罚款及6个月以上的徒刑。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也会健全这方面的法律,保护动物应有的利益,虐杀动物天理难容呀
就像以前儿童当街乞讨也不违法,现在也都开始管制了,一个道理~~~

发表于 2011-4-19 23: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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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你问我跟狗有没有血缘关系一说, 我答案是 很遗憾 我跟狗没有血缘关系, 但是我觉得更恶心的是跟某些生物share 99.99%相似程度的DNA

发表于 2011-4-20 00: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1234567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1234567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happychicken 于 2011-4-19 21:58 发表

你要认清楚一个事实,只有在法制还不健全的中国,杀狗才不违法
其他任何一个文明国度,包括香港,无故杀狗杀猫都是违法的行为,会处以罚款及6个月以上的徒刑。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也会健全这方面的法律,保护动物应有的利益,虐杀动物天理难容呀
就像以前儿童当街乞讨也不违法,现在也都开始管制了,一个道理~~~

楼上的话倒没有情绪,虐杀人人反感
所以屠宰场可以受到监管,可以学习RSPCA,直接put down,或者没有痛苦的杀法
不就人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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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0: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兔兔狗 于 2011-4-19 23:57 发表
前面指责说爱狗人士不是真正爱狗没法做到 给狗享受跟人同样权利的是你们,  现在跟我扯  人跟狗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还是你们。 要不换个跟你没血缘关系的被绑架 你就得激动的冲上去告救人的人了对吧。


错,即使跟我没有血缘关系,只要是人,就是我们的同类。狗不是我们的同类。至少没有和我们的同类同等重要。懂了吗?

发表于 2011-4-20 00: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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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关注这件事的朋友们道个谦,因为帖子发的匆忙还有这几天有点忙也没能放上太多具体的信息,导致这个帖子被弄的乌烟瘴气,不过还好我看到另一个帖子里有朋友为大家贴了更多的图片,还有康妈提供的一些的网站,大家可以去看一下,我这两天也没去国内的网站,现在不太清楚目前的情况,估计认领和领养还在继续,到时有空了再来放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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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0: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appychick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appychick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日不立法,日日500狗——


还请看香港街头。我国是少数几个未禁止吃狗肉的国家之一。
2011-4-19 09:59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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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0: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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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  就算那些个生病的狗 怀孕的狗  甚至吃这些病狗 ,带肿瘤的狗的 那些人类都死了残了都是自找的, 绝对比不上违反交通条例罪 在你心中的地位, 您真是圣人啊, 工党当年要是请你去规划交通 肯定不至于现在这副德行啊。

发表于 2011-4-20 00: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ct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ct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来澳洲这么多华人还保持着吃狗肉的传统!要不是熊猫给保护起来了,早给吃绝种了!

遛狗时,狗狗家长注意了,见到可疑的陌生人,绕道走…那些人眼里看的不是狗,看到只是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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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0: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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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再通过我 极其粗浅的心理学推论 你是不是平时受的关注太少 现实生活又缺爱, 先天性格还欠抽, 只好上网找找平衡啊。  我心理学不好 你赶紧来反驳我吧

发表于 2011-4-20 00: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1234567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1234567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哈哈,正在看电影呢《无间道》,觉得你有点像卧底
忙不过来,有空再回你吧

发表于 2011-4-20 00: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兔兔狗 于 2011-4-20 00:07 发表
另外再通过我 极其粗浅的心理学推论 你是不是平时受的关注太少 现实生活又缺爱, 先天性格还欠抽, 只好上网找找平衡啊。  我心理学不好 你赶紧来反驳我吧


你这不是心理学,这是扯淡。
你根本没理解别人在说什么。
我不吃狗肉,我支持立法禁止吃狗肉,我甚至很喜欢狗。
我希望每个生命都能得到应有的照顾,不仅仅是狗。
但是我坚持动物和人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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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0: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appychick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appychick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y12345678 于 2011-4-20 00:10 发表
哈哈,正在看电影呢《无间道》,觉得你有点像卧底
忙不过来,有空再回你吧


那些吃狗的人有没有想过因果报应,就不怕下辈子变成狗被人吃?
所以还是多多积德,狗毕竟是人类的朋友,不是用来吃的,有那么多可吃的,干嘛非要吃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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