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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lslion

我这样会被告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15 10: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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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发表于 2013-11-15 07:49
不知道是所有的租房申请都有这个条款,还是说只有这个申请是比较个别的加了这样的条款,如果是前者,那楼主 ...

不对,出了offer没法律效力的,不然还要交换合同干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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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0: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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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口他有录音难道?没有的话哪来证据啊,你里都不用理。没签字你就是大爷。签了字你就是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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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0: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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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儿 发表于 2013-11-15 04:50
这群大放厥词的人肯定是那些生活得不尽人意导致心态错乱而处处释放羡慕嫉妒恨的人。 ...

还有很多黑心房东。天天在足迹网上吓唬房客。最狠的就是告诉房客上黑名单,让房客一辈子租不到房子。

发表于 2013-11-15 10: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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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 发表于 2013-11-15 09:08
还有很多黑心房东。天天在足迹网上吓唬房客。最狠的就是告诉房客上黑名单,让房客一辈子租不到房子。 ...

哈哈,华人租客要reference干毛,上足迹大妈的投资房随便挑

发表于 2013-11-15 10: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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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rilyn_ma 于 2013-11-15 10:32 编辑

Lz人品没问题,但是想法有问题。我们大家都是从新移民过来的,到了澳洲必须改变一些国内的想法。
1. 相对国内,澳洲的各项标准都是比较安全的。租房当然是能租比较新的房子最好。
2. 因为一个不好的中介而错过一个好的房子,你们家庭的错过是以后一年甚至更常时间的好住所。而且还要再花时间找房。新移民有个安定的住处常会比较安心。所以建议lz对屋不对人。一切以自得利益为主。别去在乎那个小中介。同时一定要告诫他,再敢胡乱威胁你,就告他!

发表于 2013-11-15 10: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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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cloud 发表于 2013-11-15 09:49
悉尼好是悉尼的高端黑吧

仅仅是黑,不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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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0: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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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着这边中介吓唬人的成分比较大

发表于 2013-11-15 11: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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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年新的房子完全不用担心装修污染。都一年了,即使在国内,最多也是装修后空几个月就入住的。
真没必要自取烦恼。

2. 楼主说的这种情况我觉的如果中介告诉你接受了你的offer,你直接拒绝了,我觉的就是正常的事情。
关键是楼主先同意了,然后又反悔,有一点点曲折。

估计是现在出租房子不太容易,中介想快点租掉。

发表于 2013-11-15 11: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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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的事啊,又不是抢鸡蛋。
澳洲是一个自由的社会,欠了合同也可以不住啊,该咋的咋的。何况还没签合同。
在澳洲只要不是去害人,不用提心吊胆的活着。
楼主就觉得不舒服,不想阻了,咋了,为何还要硬阻下?
中介要走什么程序走好了,法院怎么判就判好了,对楼主在澳洲的生活屁影响没有。
有些同胞矫枉过正,觉得澳洲是法制社会,也太缩手缩脚了。


发表于 2013-11-15 11: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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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lion 发表于 2013-11-14 17:12
刚打 政府部门Consumer and Business Services住宅租赁 的热线电话,

得到的回应是,如果没有签正式合同 ...

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3-11-15 11: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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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years 发表于 2013-11-14 22:36
实在忍不住了。 LZ你根本不用担心,什么赔偿、黑名单全是胡说的。

在新洲,你租房后有一周的cool period。 ...

我也忍不住了
无知不是你的错
无知还要来忽悠人就是你不对了

What you must know before you sign a lease
At the start of every tenancy you should be given the following by the landlord or agent:
a copy of this information statement
a copy of your lease (tenancy agreement)
2 copies of the premises condition report (more on that later)
a bond lodgement form for you to sign, so that it can be lodged with NSW Fair Trading
keys to your new home.
The first thing you should do before you sign the lease is read it thoroughly. If there is anything in it which you don’t understand, ask questions.
Remember, you are committing to a legally binding contract for which there is no cooling–off period. You will want to be certain you understand and agree to what you are signing.


http://www.fairtrading.nsw.gov.a ... nant_checklist.html
国务院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假冒中国人工作小组-亚太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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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1: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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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雅 发表于 2013-11-14 14:21
法律上口头承诺是有效的,只是取证问题。

是啊,你一口否定就可以

发表于 2013-11-15 11: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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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说了,你租下来也没有问题,你再转租。谁也不得罪

发表于 2013-11-15 11: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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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操 发表于 2013-11-15 09:26
悉尼好是年薪50万澳币的高端人士,超有节操
屌丝请勿模仿

50w是税前还是税后啊~差距很大的噢~

发表于 2013-11-15 12: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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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怕中介告,但你老婆的确有病

发表于 2013-11-15 13: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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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操 发表于 2013-11-15 10:06
不对,出了offer没法律效力的,不然还要交换合同干毛。

买房的时候OFFER就是合同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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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3: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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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slion 于 2013-11-15 13:09 编辑

多谢大家的建议。

我今天到政府的住房租赁部门,把实际情况跟她们讲了一下。
尤其是我确实口头答应过,但是签合同前发现一下条件,我们不满意,想中止合同。

官方给的回应是,没有签正式合同、交定金,不要紧。如果中介不同意,可以走仲裁。

不过,根据申请表的条款:
Upon being advised of approval of this application by the agent a legal tenancy agreement with terms, including the rental and other conditions contained in this application, is created and is legally binding. The applicants(s) agree to enter into a written Residential Tenancy Agreement. If the applicant(s) choose not to proceed with the agreement, the agent will begin procedures to re-let the property and MAY choose to recover costs incurred from re-letting as set down by the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1995, Section 53.

建议我赔偿中介一些钱,据说市场价是两个星期租金,她帮我争取一个星期租金。

然后,工作人员当场跟中介打电话,谈妥赔偿金一个星期。中介似乎要价一个月(?,我听电话好像是这样说的)

反正,我也没想说一点不赔。只要合理的赔偿金,我可以接受。

下周一去中介交钱,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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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3: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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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lion 发表于 2013-11-14 17:33
现在关于新房污染的问题,我们的顾虑基本是打消了。

但是,如CBS(Consumer and Business Services)所 ...

要我也不会和这个中介租房的。指不定以后又拿什么来整事呢。

发表于 2013-11-15 13: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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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发表于 2013-11-15 12:03
买房的时候OFFER就是合同了呀

谁说的,offer是offer,合同是合同
offer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短信,也可以是email
当然有抢手的房子,让买家先签合同,卖家再决定在哪个合同上签字
这个是两码事

发表于 2013-11-15 13: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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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操 发表于 2013-11-15 13:23
谁说的,offer是offer,合同是合同
offer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短信,也可以是email
当然有抢手的房子, ...

我说的OFFER当然是指那种正规的需要签字的书面OFFER啦

发表于 2013-11-15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nj9305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nj9305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slion 发表于 2013-11-15 13:07
多谢大家的建议。

我今天到政府的住房租赁部门,把实际情况跟她们讲了一下。

Lz 肯承認口头答应过,願意赔偿,是个有信用的人。值得鼓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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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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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发表于 2013-11-15 12:30
我说的OFFER当然是指那种正规的需要签字的书面OFFER啦

那个offer就是随便offer一下的,没法律效力的
不然还要cooling off干啥?不然还要deposit干啥?

发表于 2013-11-15 13: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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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操 发表于 2013-11-15 13:32
那个offer就是随便offer一下的,没法律效力的
不然还要cooling off干啥?不然还要deposit干啥? ...

怎么是随便呢,书面OFFER了价格并签字之后就是法律合同了,在签OFFER的时候就要交定金的呀,有些中介的确有时候不要求定金,这种做法是不规范的,有可能是因为他觉得你出的价根本没戏,所以懒得收了定金将来还要退回给你这么麻烦。至于COOLING OFF条款,也是伴随着合同的,如果没有合同在先,那还何来COOL OFF呢。建议你去问问中介吧。

发表于 2013-11-15 13: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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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其实我想说的是,新来的没reference的真心不好租房子呀
那时候有人租给我我简直觉得他像天使一样
真心话。

发表于 2013-11-15 13: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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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发表于 2013-11-15 12:36
怎么是随便呢,书面OFFER了价格并签字之后就是法律合同了,在签OFFER的时候就要交定金的呀,有些中介的确 ...

你说的只是offer中的一种,可以这么做。但是offer有n种,发个短信也可以当offer,email也可以当offer。
简单的说你交了定金才有用,没交定金就没用。接受口头offer和email offer的大有人在,完全合理合法,没什么不正规的。

发表于 2013-11-15 13: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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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发表于 2013-11-15 12:36
怎么是随便呢,书面OFFER了价格并签字之后就是法律合同了,在签OFFER的时候就要交定金的呀,有些中介的确 ...

我觉得你根本没明白offer和合同的区别
cooling off是交换合同之后才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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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3: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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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玛雅 于 2013-11-15 13:50 编辑
节操 发表于 2013-11-15 13:40
我觉得你根本没明白offer和合同的区别
cooling off是交换合同之后才有的


这位同学,买过房子没?买房的offer加上subject to conditions,加定金,就是了。我说的是签字的paper offer,那些email,msm什么的不在范围,而且中介也不会理会这些没诚意的offer。是有7天cooling off,这个没错

发表于 2013-11-15 13: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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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雅 发表于 2013-11-15 12:48
这位同学,买过房子没?买房的offer加上subject to conditions,加定金,就是了。是有7天cooling off,这 ...

这位同学我买过两套房子了
每次都是email或者短信出offer,offer被接受了之后再签合同交换合同的
你email offer之后不是一定要签合同的,没法律效力

发表于 2013-11-15 1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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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操 发表于 2013-11-15 13:51
这位同学我买过两套房子了
每次都是email或者短信出offer,offer被接受了之后再签合同交换合同的
你email ...

这个无法律效应的offer就不在讨论范围,只是个意向而已,如果是卖方市场,中介也不会在意。买方市场当然要抓住每一个潜在客户了

发表于 2013-11-15 13: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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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雅 发表于 2013-11-15 12:55
这个无法律效应的offer就不在讨论范围,只是个意向而已,如果是卖方市场,中介也不会在意。买方市场当然 ...

所以说,你说的offer是霸王条款,只存在那种排队抢房的大妈区里。
我们讨论的是:是不是所有的offer都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是不是。只要没给定金,并且没签正式合同,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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