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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冬迹之樱

[VIC] 爹妈们,你们要操心儿女的婚恋观吗? [复制链接]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15-7-3 22: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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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Speculate 发表于 2015-7-3 21:54
我家大的就曾经对我说过,要做grandma,找老二去,大的今年马上就25了,至今就没有这个动向,我也很袒然 ...

说的真好,我一直认为过自己想过的人生就是幸福,而不必是“社会认为你该过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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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Speculate + 4 赞同,人生苦短,我的人生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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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无声处听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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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15-7-3 23: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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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t 发表于 2015-7-3 12:27
不婚就是没找到想婚的那个人,慢慢来呗,上天自有安排。

不婚不是找不到的无奈之举,而是有人打定主意要保持一生的自由。这个就跟丁克未必是生不出而是自己的选择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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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无声处听惊雷

发表于 2015-7-4 10: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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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迹之樱 发表于 2015-7-3 10:40
女孩家长不支持婚前同居的,估计华人家庭中还是比较多的,不过这贴里,明确表态的不多哦。

冬版早!我们是在很传统的家庭长大的。

家里长辈从小便叮嘱不要 “一失足成千古恨” 。虽然外婆过世了,可是她那封家书叮嘱不要 “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珍藏着(我十多岁便出国念书),里面有老人家句句的智慧。

去年孩子回老家,家里老人家又再叮嘱她要自爱自重,希望她会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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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 = 应该忘记就要忘记,应该记得就要记得。。。

发表于 2015-7-4 1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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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缘分人生有太多不可控的因素了,婚姻的失败率高,人生的选择多样化比我们这一代多,例如没有孩子的女性越来越多,我觉得也很适合一些人 。我的重点应该更多是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自强独立,有韧性(resilient),能面对生活变化,能明辨是非的人吧。我觉得有这些良好的基础,挑合适的伴侣甚至独身也好也是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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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4 12: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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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7-4 12: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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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Speculate 发表于 2015-7-3 21:54
我家大的就曾经对我说过,要做grandma,找老二去,大的今年马上就25了,至今就没有这个动向,我也很袒然 ...

我现在也是很同意的,但是如果女儿到了2-30还一个人, 会不会还这么淡定,就不知道了。

周围有这种情况的妈妈就非常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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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7-4 12: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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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ity 发表于 2015-7-4 09:23
冬版早!我们是在很传统的家庭长大的。

家里长辈从小便叮嘱不要 “一失足成千古恨” 。虽然外婆过世了, ...

不过在澳洲,要保留很传统的观念,很有可能与目前的价值观有冲突,就算孩子很接受家里的观念,那么也得在外面找到一致价值观念的人。 这样的话,可能会缩小了选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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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4 13: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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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elegai 于 2015-7-4 12:59 编辑

以前一说到交女朋友,我就明确跟我家儿子说:你可以交女朋友啊,但是她必须成绩好,至少前五名,不然上大学之后才能交。其实我就是说说,他找什么样的女孩我哪管得着呀。结果,人家真给我找个学霸回来,数学学四个unit能考满分的!长得又漂亮,澳洲和英国的混血,我真是无话可说了。每个周末那女孩来我家,俩人一块儿看剧,或者听我儿子弹吉他,我是越看越爱,还很自觉的给人腾地儿,只要别过早当奶奶就行,人家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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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4 22: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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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性别,肤色,但最好不要穆斯林,没有恶习,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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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5 00: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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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没法接受穆斯林和黑人

发表于 2015-7-5 01: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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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迹之樱 发表于 2015-7-3 11:12
保护措施是必须的。

我犹豫的原因是,有的人会把女孩子同居的历史等同于离婚之类的记录,不知道持这种看 ...

不会吧,现在还有这么老旧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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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5 08: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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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婚恋观确实要从小灌输。越早洗脑越好。

父母是怎样的家庭,基本孩子也八九不离十的。同性恋我相信应该是天生的, 如果孩子到那天走那一条路,当父母的也没办法阻止,只愿孩子能找到一位相爱相惜的伴侣。

如果是异性恋,即使不婚不育或是婚了丁克,也是可以接受的,因为那是孩子的人生了,父母应该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就教育自己逐渐放手。

如果连恋爱连对象都不愿意找,也是挺好的。我就想过这样的生活。婚恋只是人生的其中一种状态,自己不伤害他人,应该是自己想过怎样的生活就过怎样的生活。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至于同居什么的,估计过了18岁,父母已经管不了了,父母应该从小教孩子保护自己不伤害他人,这是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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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5 09: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ywz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ywz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冬迹之樱 发表于 2015-7-3 10:56
婚前同居一年以上,对婚姻的长久稳定是有好处的,但是好像不少华人家长难以接受,尤其女孩家长,我会有所 ...

女孩家长犹豫的原因,我想是怕同居后男方不想结婚,这个概率据说有点高

发表于 2015-7-5 21: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uyaoy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uyaoy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说一千道一万,父母就是孩子的原生家庭,孩子的婚姻观、家庭观部分来自原生家庭。与其担心同居久了不结婚,还不如教育、引导好男孩、女孩正确的婚恋观。

另外,华人家长容易参与孩子各种事情的决定,18岁之后,应该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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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but truth

发表于 2015-7-6 11: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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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迹之樱 发表于 2015-7-4 11:51
不过在澳洲,要保留很传统的观念,很有可能与目前的价值观有冲突,就算孩子很接受家里的观念,那么也得在 ...


目前的价值观是怎样?以前10多年前在中国,我们在沿海大城市,大学谈恋爱,发生亲密关系,婚前同居1到2年,自己和身边的人都可以接受,父母好像都没有过问过什么,但应该没有你说的象现在平均换7人这么多。现在过去这么多年了,就算在中国也应该变化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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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7-6 12: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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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egai 发表于 2015-7-4 12:54
以前一说到交女朋友,我就明确跟我家儿子说:你可以交女朋友啊,但是她必须成绩好,至少前五名,不然上大学 ...

那你们家的肯定也是学霸了,规定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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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7-6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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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女 发表于 2015-7-5 00:39
不会吧,现在还有这么老旧的想法?

有,肯定是有的,多少的问题

退役斑竹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7-6 12: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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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迹之樱 发表于 2015-7-6 11:33
有,肯定是有的,多少的问题

我也觉得长期同居等于结婚。是否介意离婚或同居历史,是另一个话题了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7-6 12: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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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manzhu 发表于 2015-7-5 07:52
孩子的婚恋观确实要从小灌输。越早洗脑越好。

父母是怎样的家庭,基本孩子也八九不离十的。同性恋我相信应 ...

18以后,独立意识强大的会挣脱父母的约束,也有性格柔弱的,有意识无意识地按照父母的要求做事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7-6 12: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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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妈妈 发表于 2015-7-6 11:35
我也觉得长期同居等于结婚。是否介意离婚或同居历史,是另一个话题了

你觉得一年算长期吗?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7-6 12: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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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wz99 发表于 2015-7-5 08:03
女孩家长犹豫的原因,我想是怕同居后男方不想结婚,这个概率据说有点高 ...

是啊 进入同居之前,也是要慎重加慎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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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7-6 12: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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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妈妈 于 2015-7-6 11:52 编辑
冬迹之樱 发表于 2015-7-6 11:36
你觉得一年算长期吗?


算了吧

12 month de facto = 配偶

不然就是男友女友关系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7-6 12: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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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妈妈 发表于 2015-7-6 11:50
算了吧

哎 我也算了,不操心了,前事难料,碰上什么就什么

发表于 2015-7-6 12: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oys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oys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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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6 12:5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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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试婚的目的要同居的想法很奇怪,阿拉表示不理解,作为父母还有这种对对方进行测试的同居进行鼓励我表示更看不懂。
婚姻的持久和幸福就是运气,同居再久也测试不出来的。
但是子女是为了性为了荷尔蒙释放时不时一起住(不是正儿八经的同居),阿拉表示可以理解,呵呵。

发表于 2015-7-6 13: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uyaoy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uyaoy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同居是为了测试sex compatibility老一代的不用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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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6 13: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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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妈妈 发表于 2015-7-6 11:50
算了吧

12 month de facto = 配偶

一年太长,如果同居前商量好是奔结婚的,半年如果不能过渡到结婚,就分了好了,因为结婚是需要一些冲动的,新鲜感一过,黄金点就过了。但如果同居前就商量好是为了性或其他不是奔结婚,那就无所谓。而且一年半,两年什么的好像就可以分财产,等同于结婚了。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7-6 17: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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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aoyao 发表于 2015-7-6 12:03
同居是为了测试sex compatibility老一代的不用理解了。

原来我已经是老一代勒啊,啊,啊,啊
哭。。。

发表于 2015-7-6 18: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ood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ood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切都是天数,随遇而安。
与媳妇女婿甚至自家儿女合拍,住近点多互动;否则天涯两个角,逢年过节吱个声,各自各精彩。
--- 我只是纸上谈兵想想可以这样做。

发表于 2015-7-6 19: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elega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elega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冬迹之樱 发表于 2015-7-6 11:32
那你们家的肯定也是学霸了,规定前5名

我家的就是average的水平,至于怎么拱到那么好的白菜我至今很纳闷 我问过他人家女孩究竟看上他哪儿,他说:你是我亲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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