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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红泥小火炉

[人生百味] 愿意在死后捐献自己的器官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25 00: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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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osure 发表于 2014-4-25 00:31
1000种死法里有个人就是车祸后没死但被误判死亡结果在手术台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内脏被一个个掏出来捐献( ...

这太惊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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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01: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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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還沒認真想過這問題....

发表于 2014-4-25 01: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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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现在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发表于 2014-4-25 01: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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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不捐献。

发表于 2014-4-25 10: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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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elChanel 发表于 2014-4-25 00:45
这太惊人了吧

就是这个:

【重口味 图解】1000种死法之“捐献器官”
http://tieba.baidu.com/p/2020728975

发表于 2014-4-25 12: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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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osure 发表于 2014-4-25 00:31
1000种死法里有个人就是车祸后没死但被误判死亡结果在手术台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内脏被一个个掏出来捐献( ...

这么恐怖?那我怎么改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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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23: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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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不愿意

发表于 2014-4-26 16: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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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个人是愿意的!但是在信仰程度上又有一些顾虑!因为我还想投胎!留恋红尘!

发表于 2014-4-26 16: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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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可以,遗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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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16: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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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4-26 16: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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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想过不捐 生孩子的时候捐了脐带血
死了以后能捐多少捐多少吧 不损己还利人的事情能做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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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17: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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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面全体已经选择捐献器官的网友表示敬意。
我个人不愿意进行器官捐献,思想上有过不去的坎儿,另外我也不同意我的家人这么做。
如果我下面理解错的话,请网友指出:
器官捐献不是在你死了以后才动手的,确切的说是在你活着的时候。我看过凤凰卫视采访一个红十字会专门负责联系有捐赠意向的家属的志愿者的专题访谈,一般是捐赠者的亲属或者其本人意识清醒时同意在捐赠者受到的疾病和损伤无法挽回生命或可以维持生命但甚至永远无法恢复时,如有配型成功的受捐者,则在受捐者需要器官时,将捐赠者推入手术室,摘取器官(是否有麻药我不知道,请专业人士解答),摘取器官后,去掉捐赠者生命维持系统让捐赠者死亡。换而言之,受捐者需要手术之日就是捐赠者离世之时。抛开所有道德的主观的层面,尽说客观行为动作,就是医生讲一个生命无法挽回(濒死)或者意识无法恢复(比如植物人)在任何需要时摘除其器官并导致捐赠者死亡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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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17: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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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33 发表于 2014-1-14 15:31
这叫活体摘器官

我的理解就是活体摘,用不用麻药我不知道,如果丧失意识的人(比如植物人)是否被摘除时有感觉我不知道。但一定要活体摘,不然捐出来的是废肉,没意义的。

发表于 2014-4-26 17: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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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宅与美丽 发表于 2014-1-15 08:46
这个太惊悚了。怎么能在捐赠志愿书上加一句:请务必确认人死了再动手  ...

哈哈,不能,都是活着的时候摘。只要受捐者配型成功需要,你处于濒死或者意识永久丧失(比如植物人)且神志清醒前同意捐赠或者你的家属同意,那么立刻将你推入手术室摘取,然后你会自行死亡。所以你看那些家属捐的时候也很难受。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4-4-26 17: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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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Year 发表于 2014-4-26 17:16
我的理解就是活体摘,用不用麻药我不知道,如果丧失意识的人(比如植物人)是否被摘除时有感觉我不知道。 ...

你确定吗?

不是应该人抢救不了了,再决定吗?

发表于 2014-4-26 17: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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蚝姐 发表于 2014-4-26 17:19
你确定吗?

不是应该人抢救不了了,再决定吗?

抢救不了就是代表捐赠人因为创伤或者疾病导致其死亡不可避免的情况,当医生尽力抢救你并认为无法挽回你时(注意这个时候你从医学上讲还是活着的),则会根据你的意愿,摘除你没有收到损害且有用的器官,想有些交通事故者,送到医院就已经死亡了,那些肝脏肾脏等等是没法摘取的,器官会在生命消亡后快速衰竭,具体数据还请医学方面的人给些数据。这是我所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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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17: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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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报过名献血,生女儿时捐了脐带血,感觉自己的 blood and fresh 有了某种生命延续的意义,觉得不错

发表于 2014-4-26 17: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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蚝姐 发表于 2014-4-26 17:19
你确定吗?

不是应该人抢救不了了,再决定吗?

你看了凤凰卫视那个访谈就知道了。一个女孩子的母亲,女孩什么疾病忘了,一直处于无意识状态,从医学上也无法挽救,家人决定捐献,然后配型成功,有人需要女孩子的肝脏没记错的话,手术当日,推小女孩如手术室(请注意推进去是活的,只不过从医生和家属看来这么活跟死没有什么区别罢了),然后摘除器官(用不用麻药我不知道,小女孩是否内心明白不知道),然后肝脏取出装到一个医用保存箱中迅速运到受捐者的医院,那孩子他妈看到医生提着一个蓝箱子出来,知道孩子的一个器官在里面,哭得昏天黑地跑上去,被志愿者抱住,安慰他说“咱孩子在那边呢”(指一指手术室),我现在跟你说这段眼睛都会湿,当时看的时候真是受不了。说白了手术室里躺着的已经是他死去的女儿了。唯一能让家属安慰的就是希望受捐者移植手术成功并且术后恢复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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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17: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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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能帮到别人的善举,为什么不?

发表于 2014-4-26 17: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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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houzhou 发表于 2014-1-14 15:49
之前看过一篇报道好像是说新加坡的人,一出生就自动成为器官捐献者。如果你不愿意捐献,那么等你病了,你就没 ...

同意!

不能只想着从别人那里得到,不想给予。

发表于 2014-4-26 17: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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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算是生命的延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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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18: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ouis555ko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ouis555ko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愿意

发表于 2014-4-27 22: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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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捐的,这个和高尚与否没关系。不捐也没少做善事,只是从心底讲希望自己能完整的的离开。

发表于 2014-4-27 2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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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的,能夠讓別人的生命得到延續,也是自我生命價值的升華。

发表于 2014-4-28 00: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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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愿意

发表于 2014-4-28 00: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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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8 00: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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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错、表情了我是全力支持

发表于 2014-4-28 14: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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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那个解剖节目,那个德国冯哈根斯解剖节目在sbs,恶心死了,都是捐献的遗体。。。可不想死了以后这样被人分尸

发表于 2014-4-30 14: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guan8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guan8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ynosure 发表于 2014-4-25 00:31
1000种死法里有个人就是车祸后没死但被误判死亡结果在手术台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内脏被一个个掏出来捐献( ...


这样看来还是只捐一个肾就好, 至少不会死于器官捐献

发表于 2014-4-30 14: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OZH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OZH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了一下回帖发现,其实大部分表示愿意捐的朋友都不了解一个事实,就是所谓器官捐赠,并不是在你完全没有感觉的情况下去做的。有的人说,我们死了,为何不给人家用呢?这个不一样。你完全死了,你的器官也就没用了。我们来看一段文字:

在 臺灣,器官市場是一個供需失衡的市場;許多人苦盼多年仍然等不到有心人捐贈;奇怪的是,也有很多人想捐贈卻無法如願。造成供需失衡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是宗 教因素?制度缺失?還是臺灣整體上死亡教育出了問題?針對目前器官捐贈的觀念在臺灣發展的情形,本報特別邀請關懷生命協會理事長釋昭慧法師、台大醫院外科 加護病房主任柯文哲,以及榮總教學研究部研究員兼主治醫師郭正典參予討論,座談會有本報總編輯王世榕主持。關懷生命協會理事長釋昭慧法師、榮總教學研究部 研究員兼主治醫師郭正典、台大醫院外科加護病房主任柯文哲

   主:我們先請柯醫師從醫學觀點切入這個議題。

   柯:病人器官捐贈是從腦死病人開始的;腦死慣例起源於1960年代的法國,腦死病人若于腦死後兩年半時確定無法救治,就可以進行器官捐贈。臺灣最有名的植 物人是王曉明,到目前為止,她還存活著,因此不能列入器官捐贈的物件;醫學上並沒有把植物人列入器官捐贈條件的理由,只有確定已經無法救治的病人,才能列 入器官捐贈的物件。

     主:現在臺灣的情況如何?

     郭: 基本上,我贊成器官捐贈,但我也重視器官捐贈者本身同意器官捐贈的一個「知」的權利。就我所知,有些器官捐贈者在進行手術取出臟器時,仍然有心跳加速 的現象,但是大部分的醫生卻不管這些反應,仍不給捐贈者施打麻藥來降低他們的痛苦,因為施打麻藥會造成血壓下降,使器官的迴圈較差,而且移植到新的人體的 存活率也會比較低,所以醫生通常能夠不給麻藥就不給。雖然我贊成器官捐贈,但是站在人道的立場,應該要讓器官捐贈者在捐贈器官時毫無痛苦,如果在移植時人 體有反應,多少要給一點麻藥。第二點,必須要獲得病人本身的同意才可以進行器官移植手術;徵求病人同意是世界潮流,也是合理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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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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