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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coleclark999

华人工友被鬼佬经理打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7 21: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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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ck his 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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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22: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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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还是不喜欢把事情搞大啊,估计选择了比较满意的redundant。(paopaobing(40))

发表于 2012-3-7 22: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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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马的,当时应该报警了。赶紧咨询下看现在报警行不行。妈的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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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05: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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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电视广告,有帮忙打这种官司的律师,还说不赢不收钱

发表于 2012-3-8 05: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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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也好,报警也好,找工会也好,就这么算了也好这都要看当事人L哥怎么处理。
我不是当事人,最多是个目击证人。

其实7年了老板一直对我不错,我干的还算顺手。是从今年年初两个公司合并(我老板扩大规模)我才开始搬到了鬼经理的那边,同时归他管理。
三个原因让我决定离开:
1. 事后鬼经理要开除L哥。我当着很多人的面(包括老板)说了,如果L哥被开除,我也会辞职。老板炒掉L也不和我打个招呼。
2. 这种处理结局只会让鬼经理更嚣张,我没有信心以后和他和平共事,配合。
3. 天生脾气倔,脾气和性格决定了很多东西。

今天我会去公司把我正在做的project详细交代一下。

然后这个帖子也就到这里了。我替L哥谢谢大家的支持。
下一步开始找工作,如果有什么值得分享的我再另发帖分享

[ 本帖最后由 coleclark999 于 2012-3-8 06: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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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积分 +4 收起 理由
pangpang + 2 Good luck in hunting a new job
麻瓜 + 2 安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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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06: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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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时就应该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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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07: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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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leclark999 于 2012-3-8 06:43 发表
告他也好,报警也好,找工会也好,就这么算了也好这都要看当事人L哥怎么处理。
我不是当事人,最多是个目击证人。
其实7年了老板一直对我不错,我干的还算顺手。是从今年年初两个公司合并(我老板扩大规模)我才开始搬到了鬼经理 ...


L哥决定就这么算了?

发表于 2012-3-8 07: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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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果真让人无语,鬼佬经理打人,结果是两个华工丢了工作,我X

发表于 2012-3-8 07: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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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告去fairwork啊!!!!

发表于 2012-3-8 08: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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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iphone呢?录下来

发表于 2012-3-8 08: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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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lz,顺便祝lz早日找到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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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08: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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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的鬼子

发表于 2012-3-8 08:3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oleclark999 116#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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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们不把事情闹大, 老板也就忍了他这个缺点了. 因为这个缺点无所谓, 反正他欺负同事,同事也不敢怎么样. 你们被开除了, 辞职了, 给留下继续工作的同事起了非常好的榜样作用, 他们以后都回想老鼠一样在那里继续工作. 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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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0: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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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ngmi 于 2012-3-8 08:34 发表
这个结果真让人无语,鬼佬经理打人,结果是两个华工丢了工作,我X



摆明是楼主两个人耍无赖博同情
不然怎么会一起被开除
自己连报警都不敢

[ 本帖最后由 tabboy 于 2012-3-8 11:13 编辑 ]

发表于 2012-3-8 10: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njianmt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njianmt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abboy 于 2012-3-8 11:12 发表



摆明是楼主两个人耍无赖博同情
不然怎么会一起被开除
自己连报警都不敢

小小,你咋还没去绿党投诉阿,说话像放屁一样。

发表于 2012-3-8 10: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engruij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engruij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oleclark999 于 2012-3-8 06:43 发表
告他也好,报警也好,找工会也好,就这么算了也好这都要看当事人L哥怎么处理。
我不是当事人,最多是个目击证人。

其实7年了老板一直对我不错,我干的还算顺手。是从今年年初两个公司合并(我老板扩大规模)我才开始搬到了鬼经理 ...

L 不出面, 你也可以把当时的情况 告知 fairwork. 然后接下来他们会调查,跟踪的。 你俩个继续找工作就是了。 互不影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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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1: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lzh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lzh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abboy 于 2012-3-8 11:12 发表



摆明是楼主两个人耍无赖博同情
不然怎么会一起被开除
自己连报警都不敢

我歧视你和你所有的马甲,到绿党投诉我吧,求你了wulinxiaoxiao

发表于 2012-3-8 12: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多情圣手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多情圣手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找工会帮忙,你的朋友这次发啦~

发表于 2012-3-8 13: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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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新工作顺利!

发表于 2012-3-8 13: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angchao2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angchao2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心里很不是滋味,为同胞难过。
祝楼主和朋友早日找到称心的工作。不过自己的权利还是应该自己争取和维护的。

发表于 2012-3-8 13: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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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工作了明天开始上班,做个自由的subcontractor 。以后少不了去税务板块了。不说了去接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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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4:1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abboy 134# 帖子

此文章由 seaskyv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easkyv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怎么是摆明的?看到很多人都是网上大丈夫,叫嚣得厉害,就像很多人网上像狗一样狂叫恨日本人,可是平地里日货照样用,对日本人那叫一个亲近。

楼主没有报警肯定有自己的理由,或者不喜欢惹事的那种。而且澳洲的圈子其实很小。

发表于 2012-3-8 14: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ankstonlarr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ankstonlarr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被人打了, 还被开除了, 还不敢告来讨回正义.....  如果, 一切象LZ描述的一样, 彻底无语了.

想不明白, 这么低三下四的做人换来的平静还有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2-3-8 15: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ankstonlarr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ankstonlarr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还有, 要报警根本不存在错失机会的说法, 有人在事发后多年一样可以报警, 很多例子.

发表于 2012-3-8 15: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颓废的败家子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颓废的败家子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果我看见我同事被打 我也会举报的

发表于 2012-3-8 16: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ostm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ostm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hlily 于 2012-3-7 18:45 发表
如果你咽的下这口气或者自己搞得定那也就算了。
有这样一个组织,可以帮你摆平。让他公开道歉或者是一顿暴揍都可以,只要花点小钱就可以。干不干?

小钱是多少?找黑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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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7: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ladyzh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ladyzh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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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eclark999 + 2 L哥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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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7: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野心男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野心男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难言之隐也说不定的。
鬼佬经理为什么打他?就是因为人家断定他不懂报警,不会把事情搞大。否则人家也不会傻到无法控制局面。虽然都是同胞,但不排除同胞里也有软的柿子。或者说,visa呀 身份要什么的导致L哥,不得不哑巴吃黄连。如果是这样,我只能对L哥说,忍了吧,等有了身份,在花了Y的,最多近号子里几个星期而已,澳洲法律就是保护犯事的人的。
散了吧。大家也不要把问题上升到洋人欺负华人的地步,最多就是洋人欺负目前的L哥而已。

[ 本帖最后由 野心男人 于 2012-3-8 18:10 编辑 ]
http://www.fromjapan.co.jp?afid=Y34060

发表于 2012-3-8 17: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乘物以游心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乘物以游心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7楼其实是正解,可惜当事人不懂这个道理。
澳洲是法制社会,被打了,自然找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就跟饿了要吃饭一样。

手续也一点都不麻烦,真不理解当事人为什么不愿意走法律途径?

怕麻烦?一点都不麻烦?
性格怂? 那就没话说了。 说句不当说的,这就是为什么被人这样欺负的原因。
当事人这么算了,那鬼佬经理真是偷笑,睡着都要笑醒啊!
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2-3-8 17: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ubu200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ubu200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连斗争的勇气都没有,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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