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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炊事班长

[WA] 周末和朋友浮潜,朋友射了一条1.1米多长的blue groper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21 21: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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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mxgaji 于 2012-2-21 22:46 发表
只要鱼不是在禁止捕猎地方打到的,符合地方法规,那就无可厚非。

WA这鱼书光看鱼名就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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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21: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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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 size limits居然用毫米作单位,这个很坑人,量过鱼的都知道,精确到厘米都不太容易。

发表于 2012-2-21 21: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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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mxgaji 于 2012-2-21 22:52 发表
WA size limits居然用毫米作单位,这个很坑人,量过鱼的都知道,精确到厘米都不太容易。

个位数都是0应该就没问题,设计这书的八成是工程师。

VIC鱼书设计者估计是有文艺底子,NSW的应该是客户服务出身。

发表于 2012-2-21 21: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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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mxgaji 于 2012-2-21 22:52 发表
WA size limits居然用毫米作单位,这个很坑人,量过鱼的都知道,精确到厘米都不太容易。

我一直不知道哪里能搞到量鱼的那种宽尺子,把鱼整个放上去的那种。

发表于 2012-2-21 22: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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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izundabaobao 于 2012-2-21 22:58 发表

我一直不知道哪里能搞到量鱼的那种宽尺子,把鱼整个放上去的那种。

我用胶带贴在枪上的,25cm, 30cm, 65cm,三档基本够用。

发表于 2012-2-21 22: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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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mxgaji 于 2012-2-21 23:00 发表

我用胶带贴在枪上的,25cm, 30cm, 65cm,三档基本够用。

(monkey36) (monkey36) 标枪哥 那你看到鱼是先量呢  还是先射  这个很重要啊!!
江山虽有才人出,只领风骚五百年. 吾湿横空一出世,独领风骚五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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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22: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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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BLK 于 2012-2-21 20:33 发表


“前面大家都说了那么多了,还有人理解不上去.

说, 在韩国吃狗肉不犯法,某天有人把你的宠物狗给吃了,你咋想?”

LZ, 看来你抓了别人的宠物鱼,有人要告你了

[ 本帖最后由 da_wang 于 2012-2-21 23:18 编辑 ]

发表于 2012-2-21 22: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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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bbott1980 于 2012-2-21 23:06 发表

(monkey36) (monkey36) 标枪哥 那你看到鱼是先量呢  还是先射  这个很重要啊!!

打久了描一眼就估计差不多了。

发表于 2012-2-21 22: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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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mxgaji 于 2012-2-21 23:00 发表

我用胶带贴在枪上的,25cm, 30cm, 65cm,三档基本够用。

你是不打blackfish,活活。

发表于 2012-2-21 22: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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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izundabaobao 于 2012-2-21 23:20 发表

你是不打blackfish,活活。

除非看到超大的,看它们一群群在水草和岩石上乱跑也挺好玩。打鱼对于我,潜水的乐趣多过抓鱼很多。

发表于 2012-2-21 22: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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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mxgaji 于 2012-2-21 23:24 发表

除非看到超大的,看它们一群群在水草和岩石上乱跑也挺好玩。打鱼对于我,潜水的乐趣多过抓鱼很多。

境界比我太高多了,我还是主要为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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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积分 +8 收起 理由
zhengtao + 3 跑车家存了好多呢。
dmxgaji + 5 主席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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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22: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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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mxgaji 于 2012-2-21 22:52 发表
WA size limits居然用毫米作单位,这个很坑人,量过鱼的都知道,精确到厘米都不太容易。


是啊,尤其在鱼还活着的情况下,大点的鱼得两人扯两头才量得了

发表于 2012-2-21 23: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冬至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冬至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一种咫尺叫天涯
有一种距离叫鸿沟
有一种无奈是法律
有一种伪装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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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6 收起 理由
dmxgaji + 6 文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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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23: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un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un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以前也有人钓过1米左右的大蓝带回家吃的  现在都被大家称呼为大师。。。怎么就不见大家议论议论这些大师呢。。。。哎

发表于 2012-2-22 08: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ueyps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ueyps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可否认,放生是伟大的。
但作为一个钓鱼,杀鱼,吃鱼的人,我觉得没有资格告诉别人放生。一条鱼一条命。抛开法律不谈,我不认同以个人喜好把一条命分三六九等,予杀生予放生。如此也罢,偏偏要别人说他很慈悲,很高尚。从大蓝那"友善"的眼中看来无非是一群坏蛋,钓杀它的侄孙,还告诉它回去多生一些好下回再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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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xgaji + 6 我很赞同
zhongbingo + 2 感谢分享
slicendice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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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08: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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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eypso 于 2012-2-21 20:19 发表

虽然不是criminal offence,但是却是summary offence.


summary offence是crime的一种,只是出庭方式有差别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Reflection in the water with a beautiful Ba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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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08: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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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llsky 于 2012-2-21 17:13 发表


真难为你了,居然刨出3年前的新闻。
暂且相信这条新闻的真实性,其中说到"a flaw in government legislation means any fines issued for spitting would be lost in court."
一个是法律明确规定你可以做,一个是因为法律的 ...


你选择性的忽略了此新闻的事实部分:Public spitting was decriminalised in 1993 and is no longer part of the Public Health Act

说好了不给我加分你就是那个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Reflection in the water with a beautiful Baita

发表于 2012-2-22 09: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auny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auny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可以不可以告诉我,你射的不是55楼的,
我不会说啥的,我只会转身,默默的哭泣和哀悼,我和她合过影
pm 我也行
谢谢

发表于 2012-2-22 09: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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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没有再出现过了,估计楼主也难过了,
人非圣贤 孰能无过,况且楼主做的也不是过,
我每天也有花1-2分钟回想我做的错事,
忍受心灵上的惩罚,每次想过后就觉得成长了,

楼主不要难过,自责了

发表于 2012-2-22 09: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kesheno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kesheno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觉得就是误会,我们还没有建立起来和自然的亲近友善关系。这件事我觉得没什么可谴责的,就算是违法了,那么就让法律说事。没违法,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射鱼的人可能还没有和自然亲近关系的意识,但这并代表就道德低下了什么的。不过骂人的肯定是侵犯了对方的权益,这个在道德中确是不被接受的。指责的交流方式更多的是一种低自尊的表现。

就个人情感来说,我挺为那大鱼惋惜的。我想能长那么大,活那么久一定有它的灵气。

发表于 2012-2-22 09: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夜天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夜天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shaunyan 于 2012-2-22 10:20 发表
楼主可以不可以告诉我,你射的不是55楼的,
我不会说啥的,我只会转身,默默的哭泣和哀悼,我和她合过影
pm 我也行
谢谢


不是LZ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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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09: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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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ON YA!

发表于 2012-2-22 09: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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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garu 于 2012-2-22 09:58 发表


你选择性的忽略了此新闻的事实部分:Public spitting was decriminalised in 1993 and is no longer part of the Public Health Act

说好了不给我加分你就是那个


哥们脑仁真和袋鼠一样大
1,选择性忽略的是你,我引用的是不是你原文里的句子?我说了相信新闻的真实性,你干吗不敢引用法律缺陷和可以罚款的那部分
2,去JC面前吐了么,没吐瞎BB要什么分

你有空先回答我99L的问题,你觉得你举的吐痰的例子和这个性质一样么?

发表于 2012-2-22 09: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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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llsky 于 2012-2-22 10:42 发表


哥们脑仁真和袋鼠一样大
1,选择性忽略的是你,我引用的是不是你原文里的句子?我说了相信新闻的真实性,你干吗不敢引用法律缺陷和可以罚款的那部分
2,去JC面前吐了么,没吐瞎BB要什么分

你有空先回答我99L的问题,你觉得你举的吐痰的例子和这个性质一样么?


你怎知道我没在JC面前吐痰?

我天天都有吐痰的习惯,在JC面前也一样,既然法律没限制我做这件事,你难道是用道德来评判我吗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Reflection in the water with a beautiful Baita

发表于 2012-2-22 10: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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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garu 于 2012-2-22 10:56 发表


你怎知道我没在JC面前吐痰?

我天天都有吐痰的习惯,在JC面前也一样,既然法律没限制我做这件事,你难道是用道德来评判我吗

拍个照,那你凭什么来拍LZ呢?
PS,我不会评判你。看到这种描述我都懒得评判了

发表于 2012-2-22 10: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ngar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ngar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hellsky 于 2012-2-22 11:13 发表

拍个照,那你凭什么来拍LZ呢?
PS,我不会评判你。看到这种描述我都懒得评判了


bingo

PS, 你从哪里看到我评判LZ了呢?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Reflection in the water with a beautiful Ba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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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11: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刀刀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刀刀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zhizundabaobao 于 2012-2-21 22:08 发表
人打了条大鱼就不道德了?我也觉得这条大鱼很可惜。但是LZ的朋友有没有可能是不了解这种鱼?就算是了解可不可以打?合不合法?劝楼主我觉得对,骂楼主没人有这个资格。

用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制要求别人那叫道德绑架。用自己想象而且根本不存在的标准来严格要求别人上海话那叫society。


这个话比较公正。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2-2-22 12: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CIFI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CIFI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shaunyan 于 2012-2-22 10:20 发表
楼主可以不可以告诉我,你射的不是55楼的,
我不会说啥的,我只会转身,默默的哭泣和哀悼,我和她合过影
pm 我也行
谢谢


我估计不是,55那条在QLD,楼主朋友这条在WA,游过去有点远
><((((º>`·.¸¸.·´¯`·.¸.·´¯`·...¸><((((º>
·´¯`·.¸. , . .·´¯`·..><((((º>`·.¸¸.·´¯`·.><((((º>

发表于 2012-2-22 12: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行者有疆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行者有疆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忽悠大家呢,看看足迹道德卫士有多少

发表于 2012-2-22 12: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管的宽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管的宽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行者有疆 于 2012-2-22 13:22 发表
lz忽悠大家呢,看看足迹道德卫士有多少

看着像,lz把大家扔这,自己撤退了。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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