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五星级豪华鸡宅横空出世---集奢华安全实用于一身(多图多图)---45楼制作篇,90楼成本篇 (2011-2-9) 悉尼雪 · 长篇连载--忽尔十年(#223精彩更新,#102有pp的封面) (2009-2-15) 哈他真的生气了
· 北京人话邮轮 - 不一样的体验 - 坑填满了,我服了自己 (2019-1-15) Exchange · 响应"SK帮主 PK 朱PAPA"挑战赛之--特色菌菇两面黄 (2008-6-24) 孔武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楼主:有口难言

到底谢连斌是怎样做到性侵的?  关闭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2-19 10: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torno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torno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以前大家都放过了谢妻

建议大家以后不要放过她

谢连斌几乎逃脱法网,就是因为她在做伪证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7-2-19 10: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ollongu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ollongu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清咖一杯 发表于 2017-2-19 10:17
我不得不恶意揣度一下管理员,也许有争论论坛才有流量?

你这个被判定为有主观恶意

发表于 2017-2-19 10: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清咖一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清咖一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骂被定罪的杀人犯不可以,说编织证据为他狡辩的是亲友团都不可以,但是谩骂孤女,谩骂二老确是可以的。
请问孤女会看中文,二老来论坛,这些网络暴民对他们的“二次伤害”算谩骂,算人生攻击吗?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4 收起 理由
Shenjie + 4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7-2-19 10: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笑和尚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笑和尚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wangvw 发表于 2017-2-19 02:43
帖子看上去是今天一早发的,而且知道可能会被从新闻版移走才发那么早。版主们正常上班周末没起的那么早吧。 ...

难道我的电脑时间出现了问题?我咋看到主贴发在昨夜21点呢?修改在今天5.29分,请你去会看楼主主贴。

发表于 2017-2-19 10: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b120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b120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贴真是够无耻的 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2-19 10: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白小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白小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清咖一杯 发表于 2017-2-19 10:20
骂被定罪的杀人犯不可以,说编织证据为他狡辩的是亲友团都不可以,但是谩骂孤女,谩骂二老确是可以的。
请 ...

   法理上,疑犯,包括谢妻,都是和孤女一样平等权利的公民。

   不存在哪个可以骂,或哪个不可以的问题。

    孤女在未成年前,有法令保护不许讨论,成年之后,禁令开放,就一样的公民权。
签名被屏蔽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7-2-19 10: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清咖一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清咖一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blue_maomao 发表于 2017-2-19 10:20
这不叫恶意吧,有争论才有流量 ,难道你喜欢上一个死气沉沉的论坛么?

   

我不喜欢上一个死气沉沉的论坛,但我更不喜欢看到有人在公开的论坛上一次又一次伤害已经家破人亡的女孩

发表于 2017-2-19 10:2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meng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meng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清咖一杯 发表于 2017-2-19 10:20
骂被定罪的杀人犯不可以,说编织证据为他狡辩的是亲友团都不可以,但是谩骂孤女,谩骂二老确是可以的。
请 ...

特别赞同。没有下限。

发表于 2017-2-19 10: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evilsea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evilsea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vy_cn 发表于 2017-2-19 10:13
楼主此贴的核心之意就是指责孤女胡说八道否定案前下流举动和案后的性侵。作为一个自诩数次出席法庭庭审, ...

那你怎么证明性侵是有发生呢?现在控方没起诉谢性侵,陪审团是说谢谋杀罪成立,没有说谢性侵也有罪。警察都没有调查性侵。控方也只是说性侵是可能动机。网友质疑有他/她的言论自由。是不是有人在庭上说有性侵然后再去上电视节目就肯定这件事有发生呢?那林姝也在庭上说谢当天晚上整晚都睡在她旁边,那为什么没人相信呢?是不是林姝也上个电视节目也可以来一个打破沉默呢?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7-2-19 10: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密糖糖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密糖糖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太无耻了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2-19 10: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白小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白小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清咖一杯 发表于 2017-2-19 10:24
我不喜欢上一个死气沉沉的论坛,但我更不喜欢看到有人在公开的论坛上一次又一次伤害已经家破人亡的女孩 ...

      喜不喜欢 就是人性中的“恶”。

      by fo law,就是保护你不喜欢的人与事,可以存在。
签名被屏蔽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17-2-19 10: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清咖一杯 发表于 2017-2-19 10:17
我不得不恶意揣度一下管理员,也许有人秀下限,有人忍不住来骂他们,论坛才有流量? ...


看到这个回帖,我后悔了昨天深夜到今天凌晨写那么多帖子来回复你的站务询问了。已经预设立场,纯属浪费时间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4 收起 理由
Eating + 4 很多同学很左啊,来澳洲还没领会民主的含义.

查看全部评分

于无声处听惊雷

发表于 2017-2-19 10: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笑和尚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笑和尚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evilsear 发表于 2017-2-19 02:55
那你怎么证明性侵是有发生呢?现在控方没起诉谢性侵,陪审团是说谢谋杀罪成立,没有说谢性侵也有罪。警察 ...

欢迎林朱也上节目讲个明白。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2-19 10: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白小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白小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清咖一杯 发表于 2017-2-19 10:24
我不喜欢上一个死气沉沉的论坛,但我更不喜欢看到有人在公开的论坛上一次又一次伤害已经家破人亡的女孩 ...

    把你的恶才深层次解释一次。

    你喜欢赢,但不喜欢 比赛,你喜欢金牌,但不喜欢 有对手。

   
签名被屏蔽

发表于 2017-2-19 10: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S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S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对于当时还是未成年女性性侵细节、过程、长度的讨论,超出了普通人的道德标准,楼主对你认为的“真理”的孜孜不倦的追求,令人厌恶。

https://aifs.gov.au/cfca/publications/child-abuse-and-media

补充一篇材料,供赞成取消这些讨论的背景支持。

发表于 2017-2-19 10: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meng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meng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evilsear 发表于 2017-2-19 10:25
那你怎么证明性侵是有发生呢?现在控方没起诉谢性侵,陪审团是说谢谋杀罪成立,没有说谢性侵也有罪。警察 ...

法官接受了性侵的存在。
http://www.austlii.edu.au/cgi-bi ... onyms=0&query=r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3 收起 理由
ivy_cn + 3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7-2-19 10: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清咖一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清咖一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blue_maomao 发表于 2017-2-19 10:25
喜不喜欢 就是人性中的“恶”。

      by fo law,就是保护你不喜欢的人与事,可以存在。 ...

现在主流媒体都在禁止“cyber bullying", 你不知道?

澳洲奸杀案,伤害未成年人的案子不止一个,你去找一个有这么多人有组织地质疑性侵受害人的给我看看?

天主教私校虐童案,你去看看西人论坛上,媒体上有人质疑被性虐的孩子是自愿的吗?

发表于 2017-2-19 10: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S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S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vy_cn 发表于 2017-2-19 10:13
楼主此贴的核心之意就是指责孤女胡说八道否定案前下流举动和案后的性侵。作为一个自诩数次出席法庭庭审, ...

楼主出席过数次庭审?是指他是陪审团之一?

发表于 2017-2-19 10:3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vy_c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vy_c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evilsear 发表于 2017-2-19 10:25
那你怎么证明性侵是有发生呢?现在控方没起诉谢性侵,陪审团是说谢谋杀罪成立,没有说谢性侵也有罪。警察 ...

这不是大家一厢情愿的揣测,而是法庭接受的吧?你去了法庭,你可以先给我们普及一下,到底哪些是法庭认为你可的事实。另外,我尤其指的是案发前的不当触摸。
这就是令人恶心和反感之处。

发表于 2017-2-19 10:3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vy_c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vy_c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SW 发表于 2017-2-19 10:30
楼主出席过数次庭审?是指他是陪审团之一?

这个我不知道不臆测不感兴趣。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2-19 10: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白小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白小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清咖一杯 发表于 2017-2-19 10:29
现在主流媒体都在禁止“cyber bullying", 你不知道?

澳洲奸杀案,伤害未成年人的案子不止一个,你去找 ...

  关键就在这里,几个互不相识的儿童共同指证一个人性侵。

  
签名被屏蔽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2-19 10: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黛玉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黛玉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illtop-bear 发表于 2017-2-19 10:30
请问管理员,这个帖子按照足迹版规,算不算新闻版的合法帖子?这个问题我很想知道答案。因为以前冷梦梅案 ...

是啊 讨论死掉的不可以,就能质疑活着的吗?那我觉得还是反过来比较好。万一林姝的朋友也看这论坛,给她看这些讨论,她岂不是要哭晕了
签名被屏蔽

发表于 2017-2-19 10: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angv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angv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笑和尚 发表于 2017-2-19 10:21
难道我的电脑时间出现了问题?我咋看到主贴发在昨夜21点呢?修改在今天5.29分,请你去会看楼主主贴。 ...

我刚又看了一下楼主主贴,发帖5:09am, 修改5:29am。你要不换个device再看一下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17-2-19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帖子今早5点09分发到新闻版

我今天凌晨1点还在站务回答帖子

今早9点04分上线,把这个帖子转移到时政

9点18分,我在国际新闻版发了一条新闻

今天是星期天

请问充满正义感的网友们,管理员版主周末上线几个小时才能让你们满足?

时政版的帖子列表在这,供大家过目。谢谢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8 收起 理由
degra + 8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于无声处听惊雷

发表于 2017-2-19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笑和尚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笑和尚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wangvw 发表于 2017-2-19 03:04
我刚又看了一下楼主主贴,发帖5:09am, 修改5:29am。你要不换个device再看一下

喔,我看看哈。

发表于 2017-2-19 10: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ollongu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ollongu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blue_maomao 发表于 2017-2-19 10:25
喜不喜欢 就是人性中的“恶”。

      by fo law,就是保护你不喜欢的人与事,可以存在。 ...

看了很多层主很多似是而非的话,你自己真的明白你想表达的观点吗?
我不喜欢性侵,我不喜欢杀人,究竟是谁在保护它们的存在?法律吗?层主吗?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7-2-19 10: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清咖一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清咖一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astina 发表于 2017-2-19 10:25
看到这个回帖,我后悔了昨天深夜到今天凌晨写那么多帖子来回复你的站务询问了 ...

当我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也觉得质疑管理员已经没有意义了。

我没有所谓道德高地,我只是不想看到已经家破人亡的孤女遭到二次伤害。如果孤女能看中文,如果二老也上论坛,他们可以告论坛纵容诽谤吗?请你三思。

如果你觉得你的做法是符合澳洲价值观,符合”言论自由“的主旋律,请找出主流英文媒体允许大规模质疑天主教会虐童案,允许质疑被性侵未成年少女属于自愿的例子出来。

评分

参与人数 3积分 +6 收起 理由
aprilpoon + 2 我很赞同
super168 + 3
wollonguy + 1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7-2-19 10: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S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S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vy_cn 发表于 2017-2-19 10:33
这个我不知道不臆测不感兴趣。

如果是陪审团,他应该有保密条款,公共论坛上这么讨论细节是违反了保密细节,可以告他。

发表于 2017-2-19 10: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appyflow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appyflow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happyflower 于 2017-2-19 10:39 编辑
blue_maomao 发表于 2017-2-19 10:23
法理上,疑犯,包括谢妻,都是和孤女一样平等权利的公民。

   不存在哪个可以骂,或哪个不可以的问题 ...


我一直很奇怪,大部分经历过性侵的男孩/女孩一般都是选择低调的,其实这样才能淡出公众的注意,远离舆论,更好的保护自己的隐私。
但是电视台不断的采访孤女,再三把她推向公众的视野,不知道是个什么作为和目的?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7-2-19 10: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egr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egr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笑和尚 发表于 2017-2-19 10:35
喔,我看看哈。


接受他人观点是多么的重要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