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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Jones

杨佳案:究竟有多少深仇大恨,能让他做出以命易命的决绝选择?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18 18: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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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我跟一位网友讨论过,事情并没有到盖棺定论的时候,很多证据也并没有完全出现,很多人就基于自己的怀疑急于下结论,这本身就很不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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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8: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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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上午几位网友也表示的很清楚,至少从杨佳杀人来说,这是不对的,如果做为杨的朋友,也应该事前劝阻他这样做,但不幸的是悲剧已经发生了。
大家只能从这个悲剧中尽量总结和吸收一些教训,以防此类悲剧以后再发生,这才是往好的方向的期待。
总结不是为了肯定杨杀人有多么高尚,或者借机发泄的机会,而是为了要以后避免悲剧。
沥沥花朝雨  纤纤江南叶

发表于 2008-7-18 18: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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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nes 于 2008-7-18 17:17 发表

明显合理的部分大家都是认同的,比如警察临检,其它部分的关键是,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不合理的,由谁来定义?


肯定不会是你一个人来定义的。
沥沥花朝雨  纤纤江南叶

发表于 2008-7-18 18: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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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江南叶 于 2008-7-18 17:36 发表


肯定不会是你一个人来定义的。

也肯定不是由你来定义的。

发表于 2008-7-18 18: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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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nes 于 2008-7-18 17:42 发表

也肯定不是由你来定义的。


我前面已经把我的观点说的很清楚了,定义这个事如果是那么简单就能做到的话,人人都得诺贝尔奖了。我只想看将来有什么依据可以解释我的疑惑,我不想用猜测去解释很多东西,那太不着边际。

而你正在试图定义什么呢?

[ 本帖最后由 江南叶 于 2008-7-18 17:45 编辑 ]
沥沥花朝雨  纤纤江南叶

发表于 2008-7-18 18: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ne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ne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假如是行政诉讼的话,也就是民告官,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假如杨佳控告警察打人,是需要上海警方举证他们没有打人的。

如果最后争论的焦点是需要证据证实的话,我们只能静静等待上海警方亮出证据,其它人是拿不出证据的,我们不能否认双方中有一方是强势的,另一方是弱势的。这也是法律中设立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因。

上海警方不出示证据的话谁也没有什么办法,因为他们是强势一方,老百姓只能依靠自己心里的这杆秤了,这是不需要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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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9: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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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nes 于 2008-7-18 17:57 发表
假如是行政诉讼的话,也就是民告官,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假如杨佳控告警察打人,是需要上海警方举证他们没有打人的。

如果最后争论的焦点是需要证据证实的话,我们只能静静等待上海警方亮出证据,其它人是拿不出证 ...


如果你觉得这个是个漏洞,可以讨论怎么堵上这个漏洞的方法,我觉得是个不错的建议。
沥沥花朝雨  纤纤江南叶

发表于 2008-7-18 19: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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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漏洞,国家的法律很早就产生了。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我道愿意能够引起人们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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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鹊 + 1 同意,法律总是滞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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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9: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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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nes 于 2008-7-18 18:04 发表
没有漏洞,国家的法律很早就产生了。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我道愿意能够引起人们的思索。


反思是需要的,不仅是法律,凡事都有漏洞都不可能完美,我们只能努力尽量去弥补这些漏洞。
沥沥花朝雨  纤纤江南叶

发表于 2008-7-18 19: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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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思索的恰恰不是法律,中国的法律已经很严密了。杨佳案的出现,也不是由法律的漏洞所引发的。所以啊,我们需要继续思索。

[ 本帖最后由 Jones 于 2008-7-18 18:27 编辑 ]

发表于 2008-7-18 19: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lovefamil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lovefamil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思索后,得出的结论是,中国法律的漏洞是对特权宽,对人民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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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20: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un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un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最新消息是 杨佳母亲“去向不明”, 杨佳父亲聘请的律师无法会见杨佳。
直接结果是杨佳居然没发找到一个非警方指定的律师, 同时也封了杨佳的口。
杨佳说不了话了,警察又不说话, 到时候来个封闭审判。 一切的一切内幕,就象华南虎一样,没有真相了。

详细的内容,google一下杨佳新闻就知道了。

[ 本帖最后由 uni 于 2008-7-18 19:25 编辑 ]

发表于 2008-7-18 20: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韬光养晦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韬光养晦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家丑不得外扬~~~ 大纪元 的报纸看多了 不仅有事没事坐炕头 拿纸牌算命,容易起疑心!   智商也会下降 ,嘿嘿zhipai3

[ 本帖最后由 ★阳光小帅★ 于 2008-7-18 19:38 编辑 ]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8-7-18 20: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夢回唐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夢回唐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似乎有人得出被打了可以杀回的结论了,这样普及到国内那个真是不得了,真是苦了国内的百姓,不过还好这里的同志应该都安全,反正动动口表明自己有多疾恶如仇也没什么损失,还能表现自己很"高尚"
憶昔開元全盛日 天下朋友皆膠漆 眼界無窮世界寬 安得廣廈千萬間

发表于 2008-7-18 20: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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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日子比这里滋润哈!澳洲苦日子,杀人蹲几年就出来了~~BS澳洲法律

发表于 2008-7-18 20: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idelin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idelin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多说了, 到时候看直播吧  然后各位再回过头来这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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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21:22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 的帖子

此文章由 文青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文青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不会幼稚到只相信警察里有为非作歹者,却相信普通人都是很善良的羔羊吧?”
俺认识的大部分警察都有为非作歹,大部分普通人都是很善良的羔羊。

发表于 2008-7-18 21: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uzeti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uzeti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讨论这个问题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就象这是个断头路一样的死胡同!先天形成的,后天无法改变。。。。。。。

发表于 2008-7-18 22: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雪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雪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趣。
在澳洲吃完晚饭穿着拖鞋短裤散步也不开车的时候你每次都带photo ID吗?

没带?小心给警察逮起来,关个几天的再说。。。

原帖由 江南叶 于 2008-7-18 11:52 发表


有趣,你在澳洲有photo ID吗?

发表于 2008-7-18 23: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爱米妈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爱米妈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过BOSTON LEGAL对有一集印象深刻,检查官HOOPER的情夫被指杀了检查官,就凭COHO把怀疑指向了检查官的丈夫,(此君事发当时在自己房子车库2小时)甚至情夫自己的母亲(与自己儿子有不正当的"情"节等等合理的怀疑,
就让陪审团否决了公诉人对小情人的指控.

这个所谓的合理的怀疑放在扬的这个案子上应该会有些意义
我要穿皮靴!!

发表于 2008-7-18 23: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tto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tto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一句合理的怀疑。浑天糊地的一同乱猜,然后套个合理怀疑的帽子,这套理论操作起来真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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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23: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dec2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dec2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处决杨和当年国民党处决共产党员是一样的 - 都是政府杀人嘛。
既然是政府注定要杀人立威就赶紧从快从重,也给人家来个利落的让他少受一点
罪。政府赶紧把杨封了喉拉出去公开砍了祭旗。大家说那么多废话什么公正不公
正司法部司法有什么用?

杨是条汉子,不是贪生怕死之辈。 宁可站着死, 不肯跪着生。
签名被屏蔽

发表于 2008-7-19 01:45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恶心!!!!!!!!!

此文章由 iskee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skee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江南叶 于 2008-7-18 11:52 发表


有趣,你在澳洲有photo ID吗?

发表于 2008-7-19 02: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24HOUR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24HOUR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到一些说澳洲的如果对澳洲警察叫嚷也会被警察抓紧警局, 但是没听说过谁排队不好好排被抓进去把牙齿打掉的吧...况且澳洲的酒鬼蛮横的也很多,真的没听说谁的牙齿被打掉过哦~~

现在主要问题是大家没办法知道真相,杨佳根本不可能再说话了,直到他被枪毙也不会像过去刑场可以大声喊喊:留取丹青照汗青''共产党万岁!;'之类的,现场根本不允许他说话这个是很肯定的
他妈妈失踪....怎么他爸爸不报警?这个就不用说了,过几天这个妈妈差不多疯了的时侯放出来,也每人信她的话了
他爸爸和律师也不知道真相,也见不到杨佳
所有的话都是上海警察说的,连杨佳的话律师的话法官的话邻居的话都是上海警察说的,媒体也不敢去私自采访的
所以:这次事件,真相永远被掩埋了!
所以,这次事件,不同版本永远会流传!

发表于 2008-7-19 02: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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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一点,杨佳妈妈被扣留,就很奇怪!她不是帮凶,也没有任何嫌疑,为何被扣留了???? 这是哪条法律?

发表于 2008-7-19 02: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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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江南叶 于 2008-7-17 22:33 发表


你跑来的地方也一样有警察,警察也一样会路边临检你,如果你敢公然挑衅警察的检查要求也一样会被铐进局子,如果你胆敢袭警也一样会挨枪子儿。。。


请问你跑来的地方警察会因为你坐车不好好排队,把你抓进警察局么?进去之后警察再把你牙齿打掉几颗么? 打掉了赔你钱,之后你骑自行车怀疑被偷,然后被警察拦下来抓紧警察局,然后七八个澳洲警察再把你打一顿么? 然后再赔你钱.....之后遇到警察你还是会被抓进去打,然后再赔你钱,永永远远无休无止~~~~~~~~~ 我反正在澳洲这个大家跑来的地方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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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9 0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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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页的家人肯定是当警察的,看了前面他好些言论, 就算你家人当了警察,难道就不允许大家说说现实生活中那些没素质拿着这点权利耀武扬威欺辱百姓的警察了么?

发表于 2008-7-19 02: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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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江南叶 于 2008-7-18 01:47 发表


我觉得他可能就是错在这里,很希望他自己来说(而非旁人的臆测)抗争的到底是什么?为什么目的而抗争?
警察查他的车怎么了?他骑的车就是不能被查的?查了他的车就可以让他去杀人了?


警察可以查他的车啊,他骑的车可以查,单纯查了他的车他肯定不会去杀人......你很希望杨佳自己来说,你觉得有可能么?

发表于 2008-7-19 02: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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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uni 于 2008-7-18 10:41 发表

官司要打8年不是杨母的错,你该问问为啥法院审理案子这么的慢?
有问题打官司,天经地义。其实不在乎钱的多少,而在乎公理。
现在中国最怕Yang这种较真的人,但是事实上只有这种人才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
孙志刚 ...


正是!澳洲狗咬了狗法院也会受理纠纷,难道中国人咬了人就是本来该受理,但是因为事太小,法院就不受理了么?不懂哦~

发表于 2008-7-19 02: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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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12345678 于 2008-7-18 11:14 发表

在个人与强大的ZF发生冲突时,你指望得到中立的对zf不利的说明????
没有对强者有利的、有说服力的说明,本身就是最好的说明。


经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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