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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泡泡

发一下牢骚,是我太小心眼了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5-4 0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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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也是的,等回国过来就应该去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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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4 01: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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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照片小孩很可爱啊
我觉得你婆婆不够疼孙子吧...不然孙子生病了,大人都会很担心的,肯定放字第一位.我觉得你婆婆是把小孩看成你自己的小孩,好象和她没有关系一样,是么?所以这是你生气的主要原因吧.
我觉得一家人穷困,或者是老人小孩挤在一起并不是什么问题. 问题应该是你婆婆比较自私而且不疼孙子.当然这个没办法改变,所以你作为小辈就凡事都忍让些,而且生气的时候想想她养大了你的老公,就不那么生气了吧.

发表于 2006-5-5 0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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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  在 2006-5-3 23:16 发表:

那你更应该出去工作了,我想你婆婆心里肯定对你在家不高兴了,觉得她儿子这么辛苦赚钱养家,而你只在家带孩子,没有为家里做很多贡献。



她家pp都不疼自家的孙子,泡泡怎敢把小孩给她带,那泡泡要带小孩的话,暂时还出不去工作啊

发表于 2006-5-5 09: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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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点,多想想老人家的好处就是了.他们没有什么义务给咱们带孩子,倒是我们有赡养老人家的责任.

把你疼小孩的心分一点点疼疼老人吧.有什么不好相处的.

发表于 2006-5-5 13: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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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孩子就不让他们住.
嘻嘻.别扔香蕉皮啊.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5-5 14: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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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一个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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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15: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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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tor  在 2006-5-3 07:43 PM 发表:

婚姻法1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

不知道你所说的10年期限在哪里,能否给出链接?

...


他这个说法是老的婚姻法,早就已经过时了。现在中国的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无论婚姻持续多久,都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而婚后的财产,则为夫妻共有,除非双方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婚后财产不共有。这样规定比较合理,打消了某些人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而结婚。

发表于 2006-5-5 15: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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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慰lz。希望lz现在能好过一点。

借宝地问大家一个问题:结婚后lg的父母第一次过来一起住,看我们的结婚照,lg的妈妈说:***(LG父亲的名字),看你儿子的结婚照。

当时我差点没晕过去,我就在他们身边,他儿子总得和个人才能照出结婚照吧?

如果大家只是认为我LG的母亲说话放不开,再举个例子:

第三次来和我们住,他们进家收拾行李,拿出半块干咸菜,说是他们的一个亲戚那闻名,干咸菜刚买回来,各位亲戚就开玩笑地"抢",这半块是"抢"来的。LG的父亲说:**(LG的名字),你妈给你抢了这半块咸菜。LG的母亲也附和着说:是啊,大家都抢,我也给你抢了半块。我当时。。。。。。

这只是两个例子,类似的事情还有。我和LG沟通过,LG说:你觉得我妈说话有什么不对吗?我觉得没什么呀!一脸的茫然。

大家觉得我小气吗???????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6-5-5 15: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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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懂咸菜那段. 有什么不对的吗?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5-5 15: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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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气,确实小气,我没决的你老公的母亲怎样阿

发表于 2006-5-5 15: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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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yn  在 2006-5-5 02:23 PM 发表:

安慰lz。希望lz现在能好过一点。

借宝地问大家一个问题:结婚后lg的父母第一次过来一起住,看我们的结婚照,lg的妈妈说:***(LG父亲的名字),看你儿子的结婚照。

当时我差点没晕过去,我就在他们身边, ...


没觉得怎么地,如果要是媳妇老这么想,那可就该怎么地了。楼上的放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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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5-5 15: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月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月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olyn  在 2006-5-5 14:23 发表:

安慰lz。希望lz现在能好过一点。

借宝地问大家一个问题:结婚后lg的父母第一次过来一起住,看我们的结婚照,lg的妈妈说:***(LG父亲的名字),看你儿子的结婚照。

当时我差点没晕过去,我就在他们身边, ...


我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阿,就是因为他们叫了你老公的名字,而没有叫你的名字吗?那。。。。。MM别生气,你确实有点小气

发表于 2006-5-5 15: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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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楼的太敏感了

退役斑竹 愚人节奖章

发表于 2006-5-5 15: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elbr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elbr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olyn  在 2006-5-5 02:23 PM 发表:

安慰lz。希望lz现在能好过一点。

借宝地问大家一个问题:结婚后lg的父母第一次过来一起住,看我们的结婚照,lg的妈妈说:***(LG父亲的名字),看你儿子的结婚照。

当时我差点没晕过去,我就在他们身边, ...


俺也没觉得你LG的父母哪地方说的有什么不妥,很随和的呀。。。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5-5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水晶靴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水晶靴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大家一边倒地认为没什么。

我也觉得没什么,你LG的父母说话就这习惯吧。
在一起生活久了,就自然把你容纳进来了。

发表于 2006-5-5 15: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oly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oly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那再加一件事,第一次见面,坐出租车回家,LG的父亲坐在前面,我们三个坐在后面,LG的母亲对LG说给他带了桃,让他现在就吃。LG去找桃子,当着我的面在那一个人吃,我一个人坐在边上。那可是第一次见面啊!

我的感觉是LG和他父母是一家人,我是后来插近来的。我们四个人一起出去的时候,LG总是和他父母走在一起,我一个人跟在后面,我走的慢也每人管,反正我也丢不了。有时我会上去拽着LG,但LG不会因为我走的慢而慢下来,而是拽着我快走。

我觉得我去拽LG是一回事,LG回头等我是另外一回事。拽过来的我不认为是幸福。

如果大家还普遍认为我小气的话,从此以后,我将忘记所有的这类事情,并接受一定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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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15: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ulaoh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ulaoh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olyn  在 2006-5-5 02:49 PM 发表:

那再加一件事,第一次见面,坐出租车回家,LG的父亲坐在前面,我们三个坐在后面,LG的母亲对LG说给他带了桃,让他现在就吃。LG去找桃子,当着我的面在那一个人吃,我一个人坐在边上。那可是第一次见面啊!

我的 ...


And you still married him? Looking at this story, I would say your hubby is still a mummy's boy.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5-5 16: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月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月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olyn  在 2006-5-5 14:49 发表:

那再加一件事,第一次见面,坐出租车回家,LG的父亲坐在前面,我们三个坐在后面,LG的母亲对LG说给他带了桃,让他现在就吃。LG去找桃子,当着我的面在那一个人吃,我一个人坐在边上。那可是第一次见面啊!

我的 ...


偶觉得吧,LG的父母和你并没有血缘关系,也没什么真正的感情(当然有的确实对媳妇象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不过不多),所以你指望他们对你象对他们的儿子那样,只能是跟自己过不去。

就象你的父母,有什么好吃的,好用的也肯定先想到你,不会是你你LG,所以MM你要想开一点,为了别人的无心之过(虽然也不是什么过),而气着了自己,非常的不划算哟.

至于走路谁拉着谁,那是你LG的问题,和他父母没什么关系,你要是喜欢他拽着你,等你,你和他提出来就好了。

[ Last edited by 月亮 on 2006-5-5 at 03:48 PM ]

发表于 2006-5-5 16: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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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 early to be married

发表于 2006-5-5 16: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qy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qy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D,还是经济基础决定的。要是毕业以后找不到能挣钱的工作/business,还是拿个国籍就回国好了,找到好工作的机会大些,好歹能够和爸妈分开住,又可以多找机会孝敬一下。如果还是我现在读书这样的经济状态,如果没有显著的改善,那日子就没法过了。

某楼层说的好,做夹心人站位很讲技巧啊!!我就是站不对位,坏了好多次事情......偏偏我父母还都没有处理婆媳关系的经历(我爷爷奶奶很早就去世了),他们也是第一次...

发表于 2006-5-5 17: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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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yang  在 2006-5-5 03:55 PM 发表:

MD,还是经济基础决定的。要是毕业以后找不到能挣钱的工作/business,还是拿个国籍就回国好了,找到好工作的机会大些,好歹能够和爸妈分开住,又可以多找机会孝敬一下。如果还是我现在读书这样的经济状态,如果没有 ...


不管什么样的婆媳关系,堂堂正正做个男人就对了。谁做的对就要表扬,做错了就要改。当然了,说服教育时候的态度还是非常重要的,这要点技巧。如果找了个不讲理的老婆,如果她真不讲理的话,那也肯定是能教育好的;如果有个不讲理的妈,既然已经不讲理一辈子了,估计受苦的也不是儿子一个,当儿子的该咋办就咋办吧。总之就是,一定要做个:
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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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17: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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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欣赏你的大度。

和我LG说过,他觉得跟我走就是把他父母晾在了一边,他怕他父母会不高兴(难道他的父母真的会不高兴?只是问问,突然有了想法,没有任何责怪他父母的意思)。但我会怎么想,他就根本不考虑了。而且还和我说下次仍然不能保证能照顾我的情绪。

Lavender判断错了,我们结婚很晚的,各位也不要叫我MM了。都30好几了,结婚也4年多了。

bulaohu的说法我还真没想过,我们那代人,家里孩子多,没有什么Mummy的小宝贝的说法,不过你确实给我提了醒,也许着这确实是解释问题一个的方面呢!

我还是那句话,不干涉老人的想法,但LG对我的态度要能让我接受。

我很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谴责也吧,批评也吧,我都接受。

发表于 2006-5-5 17: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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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老公是个挺孝顺的男人,这点你应该觉得高兴。希望他也能同样孝顺你的父母。
要成功地融入另一个家庭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索取之前先要给予,如果你能把公公婆婆照顾得无微不至,他们自然会把你象女儿一样对待。如果你还没有全身心的付出,先不要期待有太多的收获。
平常心很重要。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5-5 17: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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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yn  在 2006-5-5 16:19 发表:

月亮,欣赏你的大度。

和我LG说过,他觉得跟我走就是把他父母晾在了一边,他怕他父母会不高兴(难道他的父母真的会不高兴?只是问问,突然有了想法,没有任何责怪他父母的意思)。但我会怎么想,他就根本不考虑 ...


没错,主要是你LG的态度,夹心人是很难做,帮哪一边都不好,不过正常的要求还是应该答应的,比如说走路的时候和你一块走一会儿,再和父母一块走一会儿。不过看起来你LG在这方面属于比较迟钝的人。

至于JJ你呢,也不要太敏感,特别是不要在这方面敏感,总觉得他父母不把你当自己人,这样不但自己心情不好,也使你LG很为难,两边都是自己爱的人,可是却相处不好,你想他该有多郁闷阿。而且你老是向他抱怨,给他压力,他也会觉得你小心眼,难相处,反而把天平偏到他父母那边去了,那不是更不划算了么。

所以阿,一定要自己放宽心,他们有吃的不想着你,你自己买来吃,他们一路说说笑笑不和你说话,你带个mp3一路听听,也能自得其乐不是吗。

发表于 2006-5-5 17: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oMe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oMe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oolyn  在 2006-5-5 04:19 PM 发表:

月亮,欣赏你的大度。

和我LG说过,他觉得跟我走就是把他父母晾在了一边,他怕他父母会不高兴(难道他的父母真的会不高兴?只是问问,突然有了想法,没有任何责怪他父母的意思)。但我会怎么想,他就根本不考虑 ...


个人以为,你的确过于敏感了,而且有一点点小气,其实你老公在中间很难做的.估计在他看来:父母是临时来住住,又是长辈,要多"客套"一点,老婆呢,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己人".

退役斑竹 愚人节奖章

发表于 2006-5-5 17: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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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yuan  在 2006-5-5 04:07 PM 发表:

不管什么样的婆媳关系,堂堂正正做个男人就对了。谁做的对就要表扬,做错了就要改。当然了,说服教育时候的态度还是非常重要的,这要点技巧。如果找了个不讲理的老婆,如果她真不讲理的话,那也肯定是能教育好的; ...


这话如果出自还没结婚的小伙子,俺笑笑罢了。。。
如果出自结婚多年的老伙子,俺只能羡慕你lucky。。。竟然还能幻想能教育好别人,实在让人感叹你是多幸运呀。。。好好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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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17: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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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bren  在 2006-5-5 16:44 发表:

这话如果出自还没结婚的小伙子,俺笑笑罢了。。。
如果出自结婚多年的老伙子,俺只能羡慕你lucky。。。竟然还能[quote]幻想能教育好别人
,实在让人感叹你是多幸运呀。。。好好珍惜吧。 [/quote]

I had the same idea many years ago

发表于 2006-5-5 17: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oocoo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oocoo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是啊,想开点,哪能和人家的亲骨肉比啊.
就象你爸妈不可能把你老公当亲生儿子一样.

发表于 2006-5-5 17: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t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t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yoocool  在 2006-5-5 04:47 PM 发表:

是啊,想开点,哪能和人家的亲骨肉比啊.
就象你爸妈不可能把你老公当亲生儿子一样.


谁说的,我爹妈就把我老公当亲生儿子,他喜欢吃啥菜就烧啥,他的裤衣袜子也替他买。
当然,表指望公婆把我当亲生女儿了,这是8一样的,哈哈哈。

发表于 2006-5-5 17: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avend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avend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One who said mum/dad-in-law doesn't treat him/her as son/daughter should think about that if you have treated them as your mum/dad firs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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