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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satellite0

[NSW] 杨兰兰对悉尼东区150万元罗斯莱斯SUV车祸的所有罪名不认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1-14 23:0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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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helix 发表于 2025-11-14 16:07

都不太像嘛,哪一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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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4 23: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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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人 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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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4 23: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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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刁民要害朕 发表于 2025-11-14 20:24
怎么了 你要训诫我么?配么?

你为了洗白杨兰兰
连当值警察吸毒都敢招摇
你这种人真的毫无底线


发表于 2025-11-14 23: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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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OSJENNY90 发表于 2025-11-14 16:37
绝对红色后代。级别不低。

你还不知道她是谁的后代吗

发表于 2025-11-14 23: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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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缝纫机都忙着洗白她

发表于 2025-11-14 23: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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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OSJENNY90 发表于 2025-11-14 23:43
专业缝纫机都忙着洗白她

哈哈,看了前面几个帖子,有些迷糊了,现在流行反串还是咋地

但不管他们怎么装,着急上火那是藏不住滴 ~~
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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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5 00: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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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刁民要害朕 发表于 2025-11-14 20:25
开玩笑 现在是对面的司机说自己酒驾把 她撞了

其实跟双方司机谁酒驾没太大关系,撞车这件事总归是事实,谁全责也很明确,肇事者是否酒驾只是判的轻重的问题了。受害者是否酒驾与肇事者定罪无关。

大家也都不要争了,给真正洗地的浑水摸鱼的空间,都是开心吃瓜看戏的,谁急谁就有洗地的嫌疑啊
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发表于 2025-11-15 00: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easkyv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easkyv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AX_SUSAN 发表于 2025-11-14 14:58
哇,好牛啊,全盘否认了!
警方证据全部消失了?
会不会反转,受伤司机改口说全是自己的过失? ...

有钱能使磨推鬼

发表于 2025-11-15 00: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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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ter.leon 发表于 2025-11-14 21:51
看了希拉里的第一个案子,对人性的底线会有一个更新的认识,那就是——没有底线 ...

这正是法制社会的底线: 定罪的是法,而不是事实.
這也是法制社会自我完善的充分和必要条件.

发表于 2025-11-15 02: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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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7726 发表于 2025-11-14 14:38
这四项起诉
拒绝或者没有做呼吸测试,危险驾驶导致他人重伤,没有向警方提供个人信息还有疏忽驾驶(导致他 ...

这么久了,肯定是经过跟律师讨论过的决定。如果结论是杨兰兰“无任何过失”,那么拒绝配合,也不一定会入罪的。

一定会跟受伤者家属去沟通的。 会不会拿钱买通了,说不定的。 因为反正已经发生了,如果给个几百万,很有可能更改口供的。
因为你让她去坐牢,伤者也无法多拿一分钱呀。而且站在伤者的角度,现在最重要考虑的是往后的生活。
再就是,司机记得好像是印度裔。 那么可谈的空间就大了。
我爱你!

发表于 2025-11-15 03: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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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Bourne 发表于 2025-11-14 17:19
警方犯了一个错误,已经无法判定她酒驾了。如果酒驾不成立,所有其他指控也就不成立。

当初,当她拒绝第二 ...

我不知道新州,维州的交规是第二次测试要求尽量在事故后三小时内完成,超过三小时需要专门去做read back。而且酒驾的呼吸测试和抽血都是要求配合而不是强制,如果拒绝就是按顶格来罚。但是程序要很讲究,比如什么样的情况能PBT,什么样的情况不能PBT但是 可以要求EBT。中间程序错了就是会给对方律师借口攻击取证程序不对。

按她这个很有可能就是攻击程序不合理或者没有合理告知,这个需要警方提供当时的随身记录仪视频来证明,或者是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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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靴族

发表于 2025-11-15 07: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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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5 07:4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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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AI告诉我新洲的规矩:

违法拒绝测试,最高可被罚款5,500澳元,最高判处18个月监禁,并且驾照会被最低吊销12个月,且可能被强制安装酒精锁装置。

但是,法院可判罚款替代监禁,特别是对于无前科、情节较轻的被告。这就有很大的周旋空间。

他告诉开车的人,如果你有钱,你可以通过拒绝测试躲过牢狱之灾。

新洲因拒绝酒精测试可以立即拘留。当时放了,就是说,她意识清晰,证据完整。除了拒绝酒精测试,没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现场取证,收集证据。(拘留的目的只能是这些)

这说明,虽然报道的很严重,但警方处理的是按一般车祸事故。说明,报道也可能有添油加醋的成分。

发表于 2025-11-15 09: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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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ter.leon 发表于 2025-11-14 23:01
其实跟双方司机谁酒驾没太大关系,撞车这件事总归是事实,谁全责也很明确,肇事者是否酒驾只是判的轻重的 ...

你怎么证明这车不是自己撞的 毕竟不是咱们华为的自驾那么可靠
在足迹请叫我书记。因为我善解人意。

发表于 2025-11-15 09: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ianyud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ianyud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AX_SUSAN 发表于 2025-11-14 13:58
哇,好牛啊,全盘否认了!
警方证据全部消失了?
会不会反转,受伤司机改口说全是自己的过失? ...

钱给到位,这个可以有。

发表于 2025-11-15 10: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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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一个摩托党御用大律师还是相当给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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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5 10: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anhyacinth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anhyacinth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就没有媒体可以挖一下杨兰兰的背景吗?好怀念阿桑奇啊,坚决支持维基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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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195508 + 1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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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5 10:2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马.自达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马.自达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中国的这把大伞也能遮住澳洲吗?

发表于 2025-11-15 10: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uxuanl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uxuanl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前一次的时候,黑帮代言人律师说,在和警方及受害人谈判,如果条件谈妥,他的当事人兰兰会有条件认罪。

这次推翻所有的罪名,基本是没谈拢吧。

然后,法官居然跟个软腿男差不多。

收钱了,还是上面给压力了?

发表于 2025-11-15 10:3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vid72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vid72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Eric唐 发表于 2025-11-15 02:10
这么久了,肯定是经过跟律师讨论过的决定。如果结论是杨兰兰“无任何过失”,那么拒绝配合,也不一定会入 ...

你不如去做杨兰兰的参谋。不过刑事和民事诉讼是两回事,最好不要把国内拿钱堵嘴的那一套搬过来,而且顺道还恶心一下印度人,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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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5 10: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elway19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elway19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上所有观点不如一个国运姨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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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5 10: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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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的情报保护

发表于 2025-11-15 10: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求人真难啊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求人真难啊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琳姨什么时候给放出来?

发表于 2025-11-15 10: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eanutJ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eanutJ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AX_SUSAN 发表于 2025-11-14 14:58
哇,好牛啊,全盘否认了!
警方证据全部消失了?
会不会反转,受伤司机改口说全是自己的过失? ...

真不好说

发表于 2025-11-15 10: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ootballKing20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ootballKing20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elway1999 发表于 2025-11-15 10:44
楼上所有观点不如一个国运姨犀利。

中国有很多兰兰这种人,国运能好到哪去?
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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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wiBear + 1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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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5 10: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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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way1999 发表于 2025-11-15 10:44
楼上所有观点不如一个国运姨犀利。


看来是真有号召力,08年的潜水大神都给召唤出来了
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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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5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无名草6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无名草6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23岁的人犯下严重过错还撒谎拒不承认,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的孩子?退一万步说,她撒谎侥幸赢了此案,躲避了牢狱之灾, 难道能躲避老天爷的法眼吗?估计她也活不好,老天爷会让精神分裂症等来折磨她。头上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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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5 11: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elway19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elway19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无名草66 发表于 2025-11-15 10:03
23岁的人犯下严重过错还撒谎拒不承认,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的孩子?退一万步说,她撒谎侥幸赢了此案 ...

你要想想辛普森案,那么一切都释然了。

发表于 2025-11-15 11: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ang19550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ang19550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yang195508 于 2025-11-15 11:22 编辑
applenice1982 发表于 2025-11-14 23:37
你还不知道她是谁的后代吗


是中国皇帝习近平的庶出公主啊,或曰格格,母妃出处不详,或曰妃子未曾正式册封。所以《兰兰之歌》唱道:
警察英文什么鸟?法前庭上横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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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2121 + 1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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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5 11: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我爱猫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我爱猫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厉害, 想不服都不成啊,静待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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