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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yuan

[其他] 工作中收到侮辱邮件,寻求各位专业支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9 13: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zvan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zvan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yuan 于 2009-11-9 13:40 发表
1.我没有去找他的经理投诉,并要那个人跟你道歉
2.我和经理谈过出错的原因,我也愿意接受错误

目前的情况是他们认为是我出的错,所以没有理由让别人向我道歉!
我也不想为自己辩解什么,死扛着,等公司炒我吧!


那你的经理站在你这边吗?你跟他谈完之后,他怎么说的?
别再提道歉之类的话了,想想,如果你是经理,你手下的人做错了,却还要你去找别人的手下让人家跟你道歉,你会怎么想?
我想没有人会为了你去做一个坏人的。

先不讲要不要辞职,就对这件事来说,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因为毕竟不知道事情的全过程。不过在这件事中楼主应该学会点什么,不然这个罪真是白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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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3: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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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uan 于 2009-11-9 13:40 发表
1.我没有去找他的经理投诉,并要那个人跟你道歉
2.我和经理谈过出错的原因,我也愿意接受错误

目前的情况是他们认为是我出的错,所以没有理由让别人向我道歉!
我也不想为自己辩解什么,死扛着,等公司炒我吧!


不好意思,我没看清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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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3: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u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u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和经理谈完以后,当时他是站在我这边的。
他说: TRUST ME. I WILL DO SOMETHING FOR YOU.

我觉得今天灌的水确实多了点。目前正在填INDUSTRIAL RELATION 的FORM。
他们让我把所有电子邮件记录和医生的证明都给他们。游戏开始了。

发表于 2009-11-9 13: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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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zvany 于 2009-11-9 13:02 发表
客观来说,这个问题没头没尾真的不好说。
说楼主应该讨公道的无非都是看到了一个SHIT, 但是其他内容呢?楼主到底做了什么大家知道吗?信的内容倒地是多让人气愤大家又知道吗?
在没人知道事情全过程的情况下,每个 ...

不管lz做了啥 也不该用这个字
如果lz真的严重失职,公司可以直接炒人嘛

发表于 2009-11-9 14: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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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oqy 于 2009-11-9 13:54 发表

不管lz做了啥 也不该用这个字
如果lz真的严重失职,公司可以直接炒人嘛

我不是说那个人用SHIT是对的,他的那封邮件无疑是不对的,负面的

我谈的是楼主应该如何面对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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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4: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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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uan 于 2009-11-9 13:50 发表
和经理谈完以后,当时他是站在我这边的。
他说: TRUST ME. I WILL DO SOMETHING FOR YOU.

我觉得今天灌的水确实多了点。目前正在填INDUSTRIAL RELATION 的FORM。
他们让我把所有电子邮件记录和医生的证明都给他 ...


那你的经理说他会为你做些什么事之后怎么又突然站在写邮件那个人那里了呢?
不过既然你已经做出决定了,那我们也无谓多说什么了。只要你自己觉得这么做是对了。就是奉劝你一句,在做一件事之前,最好考虑考虑清楚,用你的脑来想,而不是用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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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21: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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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应该告到底,反正也待不下去了,让他们赔钱再走人!

发表于 2009-11-10 12: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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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不要纠结在该争取什么样的赔偿的问题上,虽然最终的结果是讨个说法,得到些补偿,但是如果一开始就把眼光放在钱上,会影响你的思维,同时也会影响别人对你的判断。

Mental Health 昨天就在GP给我出诊断信的时候,给他打了电话,真是神奇啊!GP根据他们的要求,安排了指定的心理医生给我,而且给我开了一个星期的假条,原因是DEPRESSION。我之后也给心理医生的前台接待打了电话,前台说该名医生不接受预约,只能电子邮件联系,有时间她会通知你。很多人预约等待基本在一个月左右。

昨天下午跟经理请假,经理大概了解了一下我的情况,问了一下医生写的病假原因,说,you can give me a call if any i can help. 我很客气的回答,ok, thank you.

今天上午起得很早,闲来无事投了一个简历,还打了电话咨询一下FORKLIFT TRAINING。9点的时候居然接到了心理医生的电话,约好明天下午的见面。

出去附近公园逛了逛,买了青菜和一些馄饨做午餐。回到家不久,手机响了,居然是一个中介的电话,约了今天下午的面试。就当做出去散散心吧。

故事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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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13: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iffanyg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iffanyg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 don't back down! support you!
it was pretty insulting to send such an email to you!

发表于 2009-11-10 13: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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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

发表于 2009-11-10 17: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妖妖鱼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妖妖鱼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加油~~
祝福你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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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17: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j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j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也支持一下lz,建议这段时间有空可以看看秋菊打官司,借此鼓励自己的斗志。一句话,俺就是要个说法,俺还就不信真没个讲理的地方了。

发表于 2009-11-10 19: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说说看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说说看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你居然是个男士??????

发表于 2009-11-10 21: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illwong9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illwong9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会吧?

发表于 2009-11-11 12: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zvan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zvan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个问题很好奇想问一下,没有别的意思,希望楼主别误会
如果面试的时候人家问你 为什么会辞掉前面的工作或者人家问你要REFERENCE,你会怎么回答?

发表于 2009-11-11 16:55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公司想故意排挤你走, 就不要让他们得逞,但是自己要做好离职的准备,

此文章由 XIAOM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M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表面上, 在没有找到下家之前, 你就搜集证据,最后起码要造成这个效果 , 应为工作中不公平待遇, 受歧视, BULLY而被迫, 或者是公司主动解雇你。这段期间, 工作上对付的过去就行, 不要让别人抓到小辫子就好, 不要和同事激化矛盾,也不要让你公司的人知道你去看医生,  我担心到时候你们公司那些混账万一动歪脑筋, 说你的精神状态不适合工作,或者胡说你精神有问题什么的, 更是给他们找了解雇你的理由。

同时找下一个工作为主,我主长找一切可能途径要讨个公道, 那些家伙就是欺软怕硬,

另外, 是不是也给GROUP 群发一个邮件, 中心意思是  无论处于什么原因, 他这样骂人是不对的, 是应该道歉的。语气要强硬点, 看有没有英文好点的同学帮忙写写看。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 这里退是指心里上退一步, 也就是遇到一个衰人,忘记了,过去算了,积极的找下一个工作, 目前的工作对付过去就好了。 表面上做的这些是不要让那些家伙觉得自己好欺负。楼主千万不要因为尝试这些途径的过程中,弄的自己不开心就不值得了, 记住你现在所做的只是一个手段和姿态而已。 从心底真正放下这些事,为这么个衰人不值得,  那个家伙满口SHITSHIT的, 是他的嘴巴里的SHIT 太多了, CAN NOT BELIEVE HE EAT WITH THAT MOUTH.  

上面写的是我一时想到的, 大家也帮忙看看, 如果有不妥的地方希望指出来。也希望其他同学发言的时候注意一下楼主的感受, 想想如果是自己遇到这种情况自己的心里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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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17: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garkitt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garkitt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那个家伙群发邮件,显然就是想搞lz。即使lz有工作上的失职,也没有必要广而告知,太不prefessional了。

不管lz是否有工作上的失误,这种恶劣行为就是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省得老觉得中国人好欺负。

发表于 2009-11-11 18: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u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u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刚看心理医生回来。

顺便说一下,我在这里写这些,除了得到一些专业的帮助外,也希望通过这件事情,大家一起交流如果解决类似问题的方法。

昨天见完中介给关系较好的经理打了个电话,告诉了她我的近况,她建议我走出来,尽量去找工作,她非常乐意做我的REFEREE.

今天上午出去逛逛顺便看了GP,MENTAL HEALTH的信还没有收到。回家吃了午饭睡个觉,准备下午的心理辅导。

提前了一个小时来到了诊所,到时间后就和医生谈了起来。她平时就在MENTAL HEALTH 工作的,只是每周三出诊一天而已。我们聊了很多,天南地北,她看了我的EMAIL,指出确实公司管理层做得不对,我应该去投诉。同时建议我坦然面对现实,一边好好把手头的工作做好,一边试着找工作,也向INDUSTRIAL RELATIONS投诉,但是要有心理准备,投诉的结果不一定会特别让我满意。

我们聊到了我的心理健康报告的问题,她愿意为我出心理健康报告,但是首先需要我和她谈话过3-5次后,另外需要两个星期的NOTICE,她才会做出决定是否会出具报告。

目前事情发展到这里,走进了慢车道。。。。。。下周的工作还是要继续,呵呵,熬

发表于 2009-11-11 18: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tparro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tparro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过既然你已经做出决定了,那我们也无谓多说什么了。只要你自己觉得这么做是对了。就是奉劝你一句,在做一件事之前,最好考虑考虑清 ... [/quote]
用脑与用心并不矛盾

发表于 2009-11-11 20:5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9# 的帖子

此文章由 ozvan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zvan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那你要这样认为,我也无话可说

发表于 2009-11-12 09: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u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u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昨天在和心理医生的谈话里,她说到,如果要投诉,就一定会有索赔的内容,以这个事情来看,索赔的结果不一定会很让人满意。决定权在我自己。

反复权衡,我还是决定向INDUSTRIAL RELATION 投诉,至少要争取到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把整个事情描述了一边,在投诉表上填下了自己的索赔要求:

1. A formal apologies letter for H×××(发EMAIL的同事).
2. A formal company announcement or apologies letter from the management for letting this happen and did not react on it.
3. Resign from 公司名 with six months compensation of my current wages from the company for covering my mental sickness of unable to continue working, which was cause by this hara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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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09-11-12 09: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nad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nad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说句不好听的话,感觉楼主敲诈多过投诉,姑且不论能否成功,楼主这种人生活中我见到一定要绕道走.

发表于 2009-11-12 10: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u93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u93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同意楼上,看了这么多lz你的回复,感觉你就是个唧唧歪歪做事墨迹的人,被人说Shit算是你走运了...

发表于 2009-11-12 10: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rr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rr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LZ!!
楼主工作中是否有过错与要求道歉关系不大。

尊严是无价的!!!!!要多少钱都不过分,尽量往多要。维权之路既然开始,就要坚决走下去,最好把它告成个案例。

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好好准备战斗。

发表于 2009-11-12 11: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war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war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多事情忍忍就过去了,偏偏把小事搞成大事,最后倒霉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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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1: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nyi197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nyi197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奇怪。。。为什么那么多人认为楼主让公司亏钱呢。。。骂你的那位,你的经理,你的老板?

打工无非是为了赚钱。大不了走人就是了。。。受气了回个邮件大骂一通就是了。。。不过依然你的老板经理和同事都认为你做错了,那估计回骂的结果会不会日子更难过。。。

“言辞就像风,伤害不了你”,真正能伤害你的,是其他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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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09-11-12 11: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nad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nad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知道如果公司反诉因为楼主的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的损失而要求赔偿会怎么样。而且每个行业工作圈子就这么大,楼主经过这件事情后应该在他那个圈子很红了。

发表于 2009-11-12 11: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zvan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zvan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认为自己被人骂SHIT或者别的什么,是一件大不了的事? 就连邮件都不愿意拿出来让我们看,让我们评理的,我还真的怀疑对方在邮件里面说了多重的话。

如果连一个SHIT都承受不了,不能直观面对问题,而是动不动就投诉,那走在街上要是也被人骂了,岂不是要叫警察了?

遇到不平等,寻求尊严是对的,不过也要看事情的大小。送你一句GROW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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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1: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晴天又下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晴天又下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6个月的赔偿金说不定你公司会觉得太多

发表于 2009-11-12 11: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u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u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果楼上是职业律师或相关方面的人士,我很乐意交流交流。

刚看到一个很有趣的新闻:

A FIGHT between some of Sydney's wealthiest apartment dwellers and the city council over whom they pay to take away their rubbish has drawn in the owners of the exclusive Finger Wharf apartments at Woolloomooloo, who include the actor Russell Crowe and retired broadcaster John Laws.
The Herald revealed last week that residents of one of Sydney's most exclusive apartment blocks, The Tower on Market Street, were locked in a dispute with the City of Sydney over an annual waste levy of $201 per person for a rubbish removal service the council does not carry out.

Since they were built in 1999, the hotel below the apartments, the Swissotel, has taken care of rubbish removal. Despite this, the council continues to charge residents the waste levy on their rates notices, arguing that there is insufficient access for council garbage trucks and that, under the Local Government Act, it is obliged to charge residents a levy despite not providing the service.

Now the The Tower's residents, who include the former Macquarie Bank boss Bill Moss and racing identity Frank Tagg, have been joined by owners at Finger Wharf, who say they will consider backing any legal action taken against the council.

The chairwoman of the building services committee at Finger Wharf, Suzanne Grund, said its residents had been fighting the council over the rubbish charge for several years.

''It's $200 per person and you have over 300 apartments, so it's not a drop in the bucket,'' Ms Grund said of the waste levy. ''But that's not the point. The point is that they are charging for something and it's not being delivered. It's ludicrous.''

The Tower has sent a legal letter to the council requesting a meeting to resolve the issue.  CMs Grund said she planned to contact the chairwoman of the executive committee of the apartment owners' corporation at The Tower, Cherry Shaw, to offer her support. ''I'd be more than happy to put it to our committee to join their action,'' she said.

A council spokesman said it did not pick up Finger Wharf's rubbish because ''they opted to utilise a private waste collection service upon occupation. Unlike The Tower apartments, there are no access issues with the Finger Wharf and the City's domestic waste and recycling collection service is available should they opt to us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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