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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mileia

[自购小窝] 请删帖,原因已说明 [复制链接]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6-7-7 10: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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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的回帖屏蔽了

再开口骂人就禁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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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7 10: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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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ia 发表于 2016-7-7 09:03
**** 该帖被屏蔽 ****

感谢管理员出现很及时制止了Cosksun不良的言语攻击,这里是讨论学习的地方,不是撒野的

发表于 2016-7-7 10:2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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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ndonrong 发表于 2016-7-7 09:07
前面有人说6年法则,出租了然后卖掉前一定要搬回去住。。。
这个搞笑

之前已经有人质疑他半桶水了,哈哈于是他就冲我来了……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6-7-7 10: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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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ia 发表于 2016-7-7 08:50
没听说过卖房前拿回来自住才算自住房!

除了证明你无知之外

没其他解释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6-7-7 10: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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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ndonrong 发表于 2016-7-7 09:07
前面有人说6年法则,出租了然后卖掉前一定要搬回去住。。。
这个搞笑

ato让你补税的时候,才是搞笑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6-7-7 10:3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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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ia 发表于 2016-7-7 09:22
感谢管理员出现很及时制止了Cosksun不良的言语攻击,这里是讨论学习的地方,不是撒野的  ...

包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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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fiddlehead + 2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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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达人 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6-7-7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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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楼主,既然来请教就虚心听别人讲,既然说请教就说明你不懂,既然不懂怎么知道别人是误导?兼听则明。

发表于 2016-7-7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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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u 发表于 2016-7-7 09:32
包括你

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16-7-7 10:4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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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 发表于 2016-7-7 09:24
除了证明你无知之外

没其他解释

首先你看前面了吗我已经说了我是菜鸟要学习的还很多所以希望在这学习讨论提高,但是我并没有假装专家误导别人

发表于 2016-7-7 10:4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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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98 发表于 2016-7-7 09:35
这位楼主,既然来请教就虚心听别人讲,既然说请教就说明你不懂,既然不懂怎么知道别人是误导?兼听则明。 ...

首先你看了前面我发的了吗,已经说了我是菜鸟请教懂的人学习提高,但是有人自称专家误导别人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和质疑。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6-7-7 1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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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u 发表于 2016-7-7 09:32
包括你

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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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6-7-7 10: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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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ia 发表于 2016-7-7 09:42
首先你看前面了吗我已经说了我是菜鸟要学习的还很多所以希望在这学习讨论提高,但是我并没有假装专家误导 ...

我是不是专家,你没资格评论

发表于 2016-7-7 10:5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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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的猫 发表于 2016-7-7 09:35
哈哈哈哈

你卖房前再搬回去自住吧,哈哈

发表于 2016-7-7 10: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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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u 发表于 2016-7-7 09:32
包括你

回复他所以出现的也删懂了

发表于 2016-7-7 1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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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 发表于 2016-7-6 18:52
不是的

是按你自住转投资房的时候,房子的估价和以后卖价的差价(扣除成本(印花税,律师费,卖房中介费 ...

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这个和一个人的名字有啥区别么?是要按收入高的那个的税收算还是家庭收入算?谢谢

发表于 2016-7-7 10: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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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 发表于 2016-7-7 09:03
是的,所以我都不回ta的帖了

这个id是我在足迹见过的最奇葩的id(没有之一) ...

楼下就被屏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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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7 10: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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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u 发表于 2016-7-7 09:32
包括你

版主辛苦,这次很给力

发表于 2016-7-7 10: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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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炒起来了,哎,大家戾气很重啊

发表于 2016-7-7 11: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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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眼 发表于 2016-7-7 09:54
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这个和一个人的名字有啥区别么?是要按收入高的那个的税收算还是家庭收入算?谢谢 ...

应该是卖投资房时增值税部分的算法,1)按两人占有房产的比例,2)卖房时个人年收入

发表于 2016-7-7 1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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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 顺便长见识

新闻达人 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6-7-7 11: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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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ia 发表于 2016-7-7 09:44
首先你看了前面我发的了吗,已经说了我是菜鸟请教懂的人学习提高,但是有人自称专家误导别人得到了很多人 ...

我当然看了,不然也不会说。我本来不想说的,你过分了。你既然自称菜鸟就应当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即便有些答复你不满意,也应该有一个起码的礼貌。在论坛,大家根据自己的理解回答问题,很正常,这里不是专业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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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6-7-7 11: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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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眼 发表于 2016-7-7 09:54
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这个和一个人的名字有啥区别么?是要按收入高的那个的税收算还是家庭收入算?谢谢 ...

是按你自住转投资房的时候,房子的估价和以后卖价的差价(扣除成本(印花税,律师费,卖房中介费)再加是有过的折旧金额)的50%,加入到你当年收入中计税

比如买的时候是自住房,价格50万,两年后转投资,当时估价70万,3年后卖房97万(扣除上面成本的价格),其中三年出租时报了3万的折旧。当年工资收入8.5(已加上其他负扣税的最终收入)


则应交增值税97-70+3然后50%就是15万

8.5万收入以后的税率是37%,到15万之后是45%

就是6.5w*0.37+8.5万*0.45(前面的前提是房子在一个人名下)


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按占有比例分摊利润后,加入到当年收入中报税

如上面的数字,房子占有比例是夫妻50:50

则每个人的利润是7.5万(设定两个的当年收入还是8.5万(已加上其他负扣税的最终收入))

就是6.5w*0.37+1w*0.45

从这两个比较得出,夫妻占有比例50:50要比一个人占100%要省税钱

但这个又牵涉到平时投资负扣税的问题(夫妻收入,如只有一个人高收入,一个人没收入)

房子的占有比例是可以调整,各州的政策收费是不一样,nsw是自住房调整a到ab不收印花税,其他投资房调整要收印花税,

vic调整自住和投资房都不收印花税,所以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发表于 2016-7-7 11: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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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98 发表于 2016-7-7 10:09
我当然看了,不然也不会说。我本来不想说的,你过分了。你既然自称菜鸟就应当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即便有些 ...

不是不满意这个用词不对,首先我问的是投资转自住再转投资!
其次是有些人对于自住房投资出售时还要搬回去自住产生了很大的质疑,所以我是不想因为我的这个贴误导了别人!
这也不是发帖的初衷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6-7-7 11: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esar666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esar666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必要吵吗?

没必要是不是?

谁说的对还是不对, 你最后都要问下会计律师才能确定对不对?

何必争来争去的?

6年法则一句两句话是说不清楚的, 1个例子2个例子是讲不明白的, 问了问题, 可以持怀疑态度, 但最好不要那么激动, 这里的答案可信可不信, 怒气太重就不太好了。

请大家理智讨论, 本帖也没必要删除, 可以给后来的坛友多一些启示。
[url=http://www.oursteps.com.au/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29979]手快有, 手慢无,最近看房直接感受[/url]

发表于 2016-7-7 11:3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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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esar6668 发表于 2016-7-7 10:20
有必要吵吗?

没必要是不是?

谢谢你的建议!会计师已找,也得到了正确的信息。之所以删帖,原因已经跟群主说明。
首先,不想因为别人借这个贴误导了别人。其次,继续讨论下去偏离主题越来越远……
这也不是发帖的初衷

发表于 2016-7-7 12: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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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ia 发表于 2016-7-7 09:51
你卖房前再搬回去自住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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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7 14: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ickinclayt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ickinclayt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最重要的是分数,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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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ia + 1 安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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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8 11:3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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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inclayton 发表于 2016-7-7 13:01
最重要的是分数,啊哈哈

可以去隔壁看帖隔壁才是高人
没有说服力的例句和算法都是空口无凭,这里的脑残粉现在就可以考虑收拾箱子回去住了……

发表于 2016-7-8 11: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禾禾禾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禾禾禾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很给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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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ia + 1 安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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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2: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ogfro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ogfro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星期没来足迹,吵成这样啦。。。

其实我想说。。。足迹上不懂的人可以不可以不要发言?到时候误导了别人真心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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