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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NSW] 林家血案之四十七:Kathy林说,她担忧警察“安插”证物指控谢连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22 18: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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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爷 发表于 2015-6-22 17:32
你说你做了几十个工作,转头又是20几年工作精英?哪个真哪个假啊?做了几十个工作的,不是临时工还是什么 ...

哪儿钱多,去哪儿,大概一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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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8: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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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kam 发表于 2015-6-22 17:34
这不仅是翻案,还有剧情大逆转的节奏,可怜的警察叔叔和小伙伴们一定惊呆了。 ...

这帮傻逼澳洲警察太小看咱华人的智商了,他们绝不会想到在华人传统行业中还有第361行,叫网络宣传员或者叫正能量舆论引导员,敲敲键盘,轻松搞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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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8:4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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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 发表于 2015-6-22 17:38
我记得有一封给警察的匿名信,说谢是凶手。除了二老,还有谁可能这么干? ...

你不是讲证据的吗?现在竟然这么想当然?

发表于 2015-6-22 18: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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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爷 发表于 2015-6-22 17:43
你不是讲证据的吗?现在竟然这么想当然?

后来难道不是二老一直在怀疑谢?你去看看早期庭审记录吧。
签名谢绝外连

发表于 2015-6-22 18: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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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5-6-22 18:15 编辑
zhinanzhen 发表于 2015-6-22 15:34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看来这句中国的成语,还真不能用在澳洲。记得早期一篇中文报道谈到谢回答朋友还是记者关于已经被怀疑的问题,也回答说:身清自然清。看他在这案里的表现,一直到家被搜,才紧张起来。但在监狱里,又阴差阳错搞出证据来(虽然还不知真相)。如果谢真的是无辜的,还真的因这传统信条吃亏了。

通过对这个案子的关注,同时又知道了另几个案子,对西方的司法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个制度使得任何检察官接上任何案子,不管有罪没罪,都会全力将案子做成有罪。这跟中国的的警察有天壤之别。

看来检察官全力把案子做成有罪原因有几个。
a.对检察官本人来讲这样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即使是冤案,上诉改判无罪,反而会提高检察官的名度,因为做成了无米之炊。
b.历史可以大概说明,被办成冤案的,远远比漏网的少。
c.Committal hearing,和 上诉制度,不同程度地减少冤案发生和使冤案有机会得到纠正。
d.有辩护律师对抗。

这个制度,使得司法系统里分工分明,控方和辨方各自朝单个方向全力办案,不受是非干扰,两方之间竭尽全力的激烈斗争可以使案子更接近真相,理论上能更大程度地达到司法公正。

但这个制度的弊病起码有几个。
a.请不起大牌律师的吃亏,legal aid 没用。而请得起大牌律师的则可能有罪逃逸。
b.检察官由于受单方面的刺激,办案动力过强,加上其在司法系统内部的权力,影响和便利,栽赃造假时常发生,掌握整个办案过程的优势和主动权,使天平倾向于控方。
c.对此制度不熟悉的,像来之中国的会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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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8: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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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BigPlanet 发表于 2015-6-22 17:38
马丁广场人质一案早就惊呆过了,这个案子给翻了也见怪不怪了

对哦,无论谢嫌是不是真凶,如果最终无法以真凶伏案结局,都该给警方送面“无为而治”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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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8: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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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爷 发表于 2015-6-22 17:37
他们二老以官方的报道从来没怀疑谢某过。庭审记录问他们是否怀疑谢,他们答,“没有,直到警察逮捕他。” ...

我正想说。这个细节完全是博兄自己脑补出来的,还有什么匿名信是老人写的,老人平时在家里怎样怎样,他们想像的这些细节多了去了
只要你在
便是网球最美的时代

发表于 2015-6-22 18: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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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 发表于 2015-6-22 17:34
两个老的因为跟谢的矛盾,无端怀疑谢,把警察引向错误的方向,让谢住了这么多年监狱。如果谢不是凶手,这 ...

是啊是啊,这两个老不死的,搞死了自己的儿子一家,还不消停还要搞死女儿一家。



相同账户,谢谢。

发表于 2015-6-22 18:4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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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 发表于 2015-6-22 17:34
两个老的因为跟谢的矛盾,无端怀疑谢,把警察引向错误的方向,让谢住了这么多年监狱。如果谢不是凶手,这 ...

你这个评论充满了情绪化,还号召理性讨论?
你怎么知道二老“无端”怀疑谢?你都说了他们和谢有矛盾,这矛盾,当然也是怀疑谢的理由,就不用说谢的性侵和种种反常现象,都证明二老的怀疑的是有原因的,“无端”从何而来啊?
二老这么牛,还能引导警察的方向?二老只是向警方提供一些信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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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8: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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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官司要打到明年了。

发表于 2015-6-22 18: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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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 发表于 2015-6-22 17:35
警察没什么可惊呆的。自从警方不再追查更多的线索,转而怀疑谢,谢妻已经开始不信任警方了。这点警方心知 ...

警方也搞定了?乖乖,你太有才了,我跟定你了,以后有活想着兄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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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8: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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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fc2003 发表于 2015-6-22 17:47
这官司要打到明年了。

你确定明年能定案?

发表于 2015-6-22 18: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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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5-6-25 20:46 编辑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6-22 17:44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看来这句中国的成语,还真不能用在澳洲。记得早期一篇中文报道谈到谢回答朋友 ...


下面是个例子。刚好检察官也是谢案的检察官Mark。这个案子缺乏硬证据:一个模特横尸悬崖下,没了。死者父亲告死者男友。Mark用了一个专家证据:从死者的位置判断出她不可能自杀跳崖,应该是被人扔下去的。Mark又用了另一个指控:只有这人拥有与这模特联系并接触的特殊关系。结果Jury接受这2点判有罪。这人上诉后,上诉法庭集体无异议驳回,改判无罪。法官并批评Mark:overreaching.意思是无中生有。

但检察官Mark却正因为这案子名声大噪,因为他做成了无米之炊。


http://www.smh.com.au/nsw/gordon ... 20120224-1tsiv.html

发表于 2015-6-22 18: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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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8: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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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6-22 17:51
下面是个例子。刚好检察官也是谢案的检察官Mark。这个案子缺乏硬证据:一个模特横尸悬崖下,没了。死者父 ...

这样也行?

真的是醉了。

好吧,我做了一个“无酒之醉”

发表于 2015-6-22 19:0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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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6-22 17:44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看来这句中国的成语,还真不能用在澳洲。记得早期一篇中文报道谈到谢回答朋友 ...

还有一点就是澳洲办错案,关个十年八年的在法律上是不用赔偿的

这也就是为啥澳洲没死刑,办错案把人给毙了,也就算了,家人得不到一分钱赔偿就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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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9:0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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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kam 发表于 2015-6-22 17:44
对哦,无论谢嫌是不是真凶,如果最终无法以真凶伏案结局,都该给警方送面“无为而治”的锦旗。 ...

澳洲杀人也就判十几年,现在谢某好像已经被关了差不多5,6年了吧,检方再拖个三年五载刑期差不多都服满了

发表于 2015-6-22 19:1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浮云马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浮云马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理性讨论就不该先入为主假定谢有罪无罪。

当然现在这个情况下,案子拖越久对检方越不利。

发表于 2015-6-22 19: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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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Kathy志在高远,,,
第一,赢了官司,可以得到钱,得到她老公的信任
第二,她恨他恨之入骨,觉得让他坐牢,太便宜了他,所以,要把他从警察手里弄出来,来日方长,以后再解决他,也算是给家里那么多人报了仇

发表于 2015-6-22 19: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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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发表于 2015-6-22 17:46
你这个评论充满了情绪化,还号召理性讨论?
你怎么知道二老“无端”怀疑谢?你都说了他们和谢有矛盾,这 ...

他们提出任何有力的证据了么?就目前我们看到的这些证据,关了谢5年,这本身就很荒谬。
签名谢绝外连

发表于 2015-6-22 19: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博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博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6-22 17:51
下面是个例子。刚好检察官也是谢案的检察官Mark。这个案子缺乏硬证据:一个模特横尸悬崖下,没了。死者父 ...

原来这个检察官早有前科。这种垃圾就应该滚蛋。他根本不关心真凶是谁。
签名谢绝外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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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9: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n123a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n123a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现在的赢家是检查官,警察,法官,陪审团,律师,都给nsw 创造GDP,保住工作,如谢赢了,纳税人付所有费用,输家是足迹粉丝团,都花了心思pk对方。

发表于 2015-6-22 19: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铁板烧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铁板烧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博闻 发表于 2015-6-22 18:30
原来这个检察官早有前科。这种垃圾就应该滚蛋。他根本不关心真凶是谁。 ...

什么叫垃圾?这个检察官起诉了很多案子的,包括那个阳台把女朋友丢下去的案子。
美好的生活就是追求美好生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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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19: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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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 发表于 2015-6-22 18:30
原来这个检察官早有前科。这种垃圾就应该滚蛋。他根本不关心真凶是谁。 ...

你俩单独开一个沉冤昭雪的帖子吧,不要一次又一次强奸大众的眼睛。
检察官是垃圾,冤枉谢;警察是垃圾,栽赃谢;受害人的父母是祸害,冤枉嫌疑人。你们这些小丑真是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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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20: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浮云马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浮云马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浮云马 发表于 2015-6-22 18:19
理性讨论就不该先入为主假定谢有罪无罪。

当然现在这个情况下,案子拖越久对检方越不利。 ...

来个理性分析:

刚开始什么信息都没有,假设谢是凶手的概率是50%。

谢把鞋盒剪了,这个行为很可疑。如果谢是凶手,那么他剪鞋盒的概率是99%。如果他不是凶手,也可能因为自己嫌疑不小,怕惹麻烦剪鞋盒,这个概率是10%。这时候谢是凶手的概率是多少?根据贝叶斯定理,概率是0.99*0.5/(0.99*0.5+0.1*0.5)=90.8%

谢洗车库,这个行为很可疑。如果谢是凶手,那么他洗车库的概率是99%。如果他不是凶手,也可能因为见过死人下意识想清洗一下,这个概率是40%。根据贝叶斯定理,他是凶手概率是0.908*0.99/(0.908*0.99+0.092*0.4)=96.1%

谢性侵孤女,这个人人品有问题。如果谢是凶手,性侵孤女的概率是20%,如果不是凶手,性侵孤女的概率是10%。这时候谢是凶手的概率是多少?0.2*0.961/(0.2*0.961+0.1*0.039)=98%

看上去的铁证,也只不过98%的概率他是凶手。100个人里面,就会有两个是冤枉的。

再看对谢有利的方面:

如果谢是凶手,一晚上单枪匹马杀死5个人的概率至多只有20%。如果凶手另有其人,或者几个人,能做到灭门的概率可以达到80%。这时候谢是杀手的概率是0.98*0.2/(0.98*0.2+0.02*0.8)=92.5%

如果谢是凶手,让警察找不到证据的概率是80%,如果凶手不是他,让警察找不到证据的概率是100%。这时候谢是凶手的概率是0.925*0.8/(0.925*0.8+0.075*1)=82%

所以理性的说,凶手八成是他,但他被冤枉的可能性也不是想象中那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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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TUDOU + 2 偶对你的景仰如滔滔江水
yoocool + 3 感谢分享
homedream + 4 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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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20: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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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 发表于 2015-6-22 18:30
原来这个检察官早有前科。这种垃圾就应该滚蛋。他根本不关心真凶是谁。 ...

其实也不能怪这检察官。是这个司法制度安排他这样做的。这制度安排他竭尽全力把案子做成有罪,而不需要他去关心真凶是谁。关心真凶是谁由辯护律师,上诉法庭,可能也包括Jury和Jury之前的committal hearing 来共同完成。这样的安排使得双方因为没包裹而能全心全力而为,双方的拼杀更激烈,使案子能更接近真相。主要原因是没人知道真凶是谁,这才需要这个制度,由一方把疑犯认真当成有罪,另一方反之。

我们从中国来的还不熟悉这个制度的应该猛醒过来,真的碰上什么跟警方有关的案子,真的要谨慎,不肯定的最好不说话,你有权这样做,等见到自己的律师。因为警方不会放过每一句对检察官有利的话,即使你讲错修改也没用。警方关心的不是真相,别忘了。当然很小的民事警察例外。

回到这个例子我们知道检察官说的话不能信,他只是在做他的本分工作:不择手段把谢做成有罪。找出真凶现在已经不是他的责任。换句话说,他起诉谢不是因为他真的认为谢有罪,他现在都还不知道,而是这个系统,他的职责要求他这样做。而且要做就要做得好,在允许范围不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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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20: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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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ssy 发表于 2015-6-22 18:26
我觉得Kathy志在高远,,,
第一,赢了官司,可以得到钱,得到她老公的信任
第二,她恨他恨之入骨,觉得让 ...

有道理,"这个女人不简单"的:若谢某是凶手,她绝对不可能不知情,那她不仅镇定自若还能对警察反戈一击, 女汉子。
                                                      若谢某不是凶手,那她能无视丈夫性侵孤苦的侄女,坚持站在谢某一边,还是够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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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20: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s-s-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s-s-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拍电视剧的好题材。晕!真相到底在哪里?

发表于 2015-6-22 2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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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马 发表于 2015-6-22 19:19
来个理性分析:

刚开始什么信息都没有,假设谢是凶手的概率是50%。

关键是这分析一点都不理性。

关于洗车库后来才知道,是警方说,是谢亲口对一警察说的。但想想,若谢真的涉案,他会向警方泄露天机吗?剪鞋盒仔细想一下也不合常理。看下面以前的帖子:

“我怀疑使警方兴奋而全力追查谢案而放弃林案的,可能就是警方听谢亲口说的类似“clean garage,next morning" 这一线索。这线索太强有力了,你TM干吗一早起来清洗车库?你一辈子洗过几次?你不是为了清洗可能留下的凶场痕迹还有别的解释?我相信这足于使警方全力瞄准谢案,而关闭所有其他方向的调查。

但是仔细想一下,谢若真的涉案,他为什么会对警察泄露天机呢?不可能。至今来自庭审报道的信息,也看不出7月18日那天,谢会有时间清洗车库。那谢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很可能的解释是,小小的误会铸成大错:谢与谢妻7月18日上午发现受难尸体,那他指的next morning 是7月19日清晨。而对于警察来讲,案发于深夜凌晨,next morning 当然就是7月18日了。

(谢在7月19日清晨清洗车库则是合情合理:经历了血腥场面,一夜恶梦,一早起来清洗一下,洗去晦气;再说林老夫妇和林妹也要搬进来了,里外清洗一下是自然的)”



“另一个被网友们认为也是针对谢的有力证据的,是剪碎鞋盒并经厕所冲走。我倒觉得有些疑问。

案发后不久,警方问谢有没有Asics鞋子,谢上交了一对Asics鞋。但据这次庭审报告,主理鞋子的警员说谢上交那双鞋与现场凶犯穿的Asics鞋不同类。案发10个月后,警察请出谢家人,在谢家查了6天,应该同时安置了录像。过后警方几次放风给谢妻说警方怀疑那鞋盒,终于使谢妻醒悟过来,告知谢,就有了剪鞋盒冲走这录像。据一TX说,应该是录到剪鞋盒影像和马桶冲水的声音。警方还说,在谢电脑里,找到谢穿着跟现场凶犯穿的一样的Asisc鞋的相片。警方说谢剪毁并经马桶冲走的鞋盒,就是凶手在现场穿的那双鞋的鞋盒。

在这6天的谢家搜查过程,警方发现了这鞋盒,盒子上的编号应该明白显示出鞋子的类型,号码,制造商等信息。也就是说,警方毫无疑问应该知道这鞋盒属于哪种鞋。我的疑问是,如果警方发现这鞋盒就是属于现场凶犯穿的鞋,能不加予没收,作为起诉谢的直接证据吗?为什么反而要留下鞋盒,安置录像,再触动谢妻和谢剪鞋,再录相作为间接的证据?明显不合常理。

比较明显的解释是,那鞋盒根本就不属于现场凶犯穿的那种Asisc鞋,很可能就属于谢一早上交那双与现场凶犯穿的鞋不同的鞋。警方一开始才没有加予没收。但后来录到这片断了,为了使证据更充分,就再一次利用想象力和暂时记忆短路,编出又一证据。因为谢的这行为的确也异常,众人的眼光自然就落在他身上了。

那谢为什么会这么轻易的被打草惊蛇呢?没人知道。可能的解释太多了。如果他真的不涉案,也可以解释:一直认为身清自然清,毫无顾忌,但现在警方案发后10个月查到他头上来了,明显是查不到别的线索了,这种事有时候是跳进黄河也说不清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脆就把那鞋盒清理了就少一事了! 反过来想,谢若真的是这重大凶杀案凶手,会这么大意地留涉案穿的鞋的鞋盒,特别是媒介一直在讲Asisc鞋?”


“#648里谈到若警察搜查谢家发现鞋盒属于凶手在现场穿的鞋,照理应该是立即没收作为证据,而不应该留着让人破坏,由此推论那鞋盒属于与凶手在现场所穿鞋不同的另一种Asisc鞋。

如果这推论成立的话,假如谢是凶手,听到谢妻关于警方怀疑这鞋盒的事,我觉得他才不会惊慌而处理鞋盒,因为他知道这盒子属于与现场无关的另一双鞋。假如谢不是凶手,则可能像#648末段描述那样,担心被无端怀疑而剪毁鞋盒。

所以可以说,这警察枉费心机录下的关于谢剪毁鞋盒的片断,非但难于证明谢涉案,反而让人看出谢的无辜,还有警方的操纵作假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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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2 20: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求知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求知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博闻 发表于 2015-6-22 18:27
他们提出任何有力的证据了么?就目前我们看到的这些证据,关了谢5年,这本身就很荒谬。 ...

关押谢的理由太牵强,完全可以假释或定期向警方报到。没理由在证据不足下被关押5年。华人英文再好,在法庭上也柔弱无力。没钱请个大律师输在起跑线上。足迹里有个足友要不是请了个专门和警方打官司的律师,有可能又一冤案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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