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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猪猪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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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8: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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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dney 于 2011-3-27 17:56 发表


这个好危险啊,连自己属于什么教派都不知道。。。
前面有个叫狐狸的基督徒,他/她对异端很是好JUDGE的,如果你和他不是一个教派,没准也要下地狱。。

所以基督各教派互相都瞅不顺眼,让我们想和上帝亲近亲近的无神论都无所适从。。。

呵呵,不会的。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将来时上天堂还是下地狱都是有上帝判决的。
我看过狐狸的说法。感觉是你有些误解了。
基督教有很多教派。在马丁路德改革以前普通的基督徒是没有权利读圣经的都是由神父来讲解。他们认为人类是没有办法和上帝直接沟通的,所以普通人把想法向神父祷告,神父象圣母玛利亚祷告,玛利亚再告诉耶稣,上帝。这样和容易就受到教会的操纵。
马丁路德提倡大家自己读圣经,向神直接祷告。就严重触犯了天主教的信条,挑战教父的威严。所以才有了历史上的东正教和新教的教派之争。那也是基督教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
也正是有这么多的坚定地新教教徒的牺牲才有了今天的基督教。
狐狸多次跟你解释过了,那不是JUDGE,只是她作为普通基督徒的个人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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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8: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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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len 于 2011-3-27 15:06 发表
这个讨论到最后好深奥啊,都没有全看完

我就说一下身边的事吧,在国内时我就是信佛的,到了这里以后,经常有人很热心地来传教,然后拉我去教堂,我本来想,听听也无妨,可是自从第一次去了教堂以后,家里就接二连三地出状况,我想应该是巧合吧,因为很忙也就没有连着去教堂,后来事情都解决好了,热情的教会朋友又出现了,然后我又去了,令我感到郁闷的是,又有麻烦事落到我头上,我不知道是因为我佛看见我意志不坚定,所以在惩罚我呢,还是新的信仰在考验我 ,我有难的时候,他们不是在替我祈祷的吗?也怪我自己总是不好意思拒绝别人,后来我想清楚了,直接就和他们说,我信佛的,不想改变信仰,他们被拒绝了几次以后,就不再来找我了,现在我觉得很安心。

不知道你遇到了什么是。但这不是佛在惩罚你。佛教本来就是多神教派。是承认上帝的。
心得信仰也不会就随便的考验你。

发表于 2011-3-27 19: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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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dney 于 2011-3-27 10:09 发表


对于MT7中的BROTHER不是我的解释,是基督徒学者的解释,除非你的水平和他们的水平相当。。。
看贴要仔细,我的#56里的链接说得很清楚。。
怪不得对圣经有这么多分歧。。。
基督徒自负的很多。。

我也能找到很多基督徒学者的解释BROTHER与你引用的不同.不过抛开那个,你还是在断章取义
下面那句特指”假冒伪善“之人就可以被忽略了么?整个起来才是一个段落。你把他们割裂出来解释。


单就摩西那段就可以证明。属神的人在人间也不被剥夺judge的权利。

我这不是自负.你若GOOGLE "DO NOT JUDGE"你就发现很多基督徒学者早就解释过这问题了.

[ 本帖最后由 gifox 于 2011-3-27 19: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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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aaz + 4 太佩服了! 那位同学的问题我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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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9: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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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春来草自青 于 2011-3-27 16:31 发表


还是好事归功于上帝、坏事归罪于人的说法。

那么如何辨别牧师所说是上帝要求的、还是假借上帝名义做的? 实际上所有的话都是从人的口中说出来的,怎么知道所说的是如声称的来自上帝默示还是来自脑子里的幻觉,或者来自自己的私心?

如果真有一个神的话,怎么知道“圣经”是神的话,而“古兰经” 、“薄伽梵歌”不是?

你的第一句话我已经回答了。
第二句话则要你自己去验证一下。都读一遍不就结了。

发表于 2011-3-27 19: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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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dney 于 2011-3-27 17:56 发表


这个好危险啊,连自己属于什么教派都不知道。。。
前面有个叫狐狸的基督徒,他/她对异端很是好JUDGE的,如果你和他不是一个教派,没准也要下地狱。。

所以基督各教派互相都瞅不顺眼,让我们想和上帝亲近亲近的无神论都无所适从。。。

你又来歪捏造实了。
除了被判定为异端的以外。因为我们认为异端所信仰的耶稣身份,得救的途径,圣经的地位等原则有巨大分歧。大家奉的并非同一个信.不但我们认为我们跟他们信的不一样,他们也认为他们信的与我们不同.

基督教各支流并无信仰上的大分歧的冲突,我们都奉同一个主,接受同一个救恩。当然一同得救.

[ 本帖最后由 gifox 于 2011-3-27 19:26 编辑 ]

发表于 2011-3-27 19: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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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rtual 于 2011-3-27 16:30 发表


我走下极端一点的假设,如果有2个人
A 信上帝,真心信上帝,但是平日里杀人放火,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死后上天堂
B 不信上帝,但是平日里日行一善,三省吾身,正义诚实,敬老爱幼,尊敬妇女,乐于助人,从来不做任何坏事。。。他死后还是下地狱

请问这个假设对吗?

A的假设是不成立的。一个真心信上帝的人怎么可能做出杀人犯放火无恶不作的事情呢。那只能证明这个人信这个世界有上帝这回事,而不是真的信上帝。就算到最后他真心信了上帝他进了天国,一样会被上帝审判的。所以不是像有的人说的。我能活99岁。98岁以前可以为所欲为,做尽恶事。99岁受洗照样可以像基督徒一样,进天国。这样的小聪明只能是自欺欺人。因为经文上说:赏罚在我,要照个人所行的报应他。
B假设成立。因为耶稣是通向天国的唯一一条途径。再说,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存在。就算存在,他也去不到身上的原罪。

[ 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7 19: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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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aaz + 4 佩服你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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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9: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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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orilla 于 2011-3-27 16:05 发表
感觉论坛里的几位基督徒的同学好象不是一个教派的??

教派不同不影响救恩.对于信仰的基本认同一样就够了.

比如浸信会强调浸礼的仪式就不是没一个派别都一致.

但是这些都不是影响救恩的问题.

发表于 2011-3-27 19:3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云淡风轻 1148# 帖子

此文章由 Cathyy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thyy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咋知道A假设不成立?信上帝又做坏事的人太多了,好人坏人跟信不信上帝没啥关系。如果信仰能改变一个人的本性,我只能说这个人思想非常不成熟,所以才容易被改变。

我就是B这样的人,别说这种人不存在。做个好人而且快乐的人就是我的信仰,跟上帝无关,而且我会反省自己努力做的更好。你以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基督徒就没有好人了么?太幼稚太狭隘了。

发表于 2011-3-27 19: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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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7 19:22 发表

A的假设是不成立的。一个真心信上帝的人怎么可能做出杀人犯放火无恶不作的事情呢。那只能证明这个人信这个世界有上帝这回事,而不是真的信上帝。就算到最后他真心信了上帝他进了天国,一样会被上帝审判的。所以不是像有 ...


孪童的主教算不算A? 你说98岁以前都是坏人,99岁归顺主的话,是耍小聪明,还是要被上帝审判的。那你怎么解释之前一说的
我不必苦修。不必天天提醒自己、不必日行一善,不必三省吾身。。。。只要信耶稣就可以了

你说一个真心信上帝的人怎么可能做出杀人犯放火无恶不作的事情呢,那你怎么解释你之前说的
你说那些杀人犯,杀了好多人后还能不能进入天国。很肯定的说:只要他信了耶稣,就能


至于B这样的人,就是
B 不信上帝,但是平日里日行一善,三省吾身,正义诚实,敬老爱幼,尊敬妇女,乐于助人,从来不做任何坏事
,按你说的,不信上帝的人是不可能做到这些的,那么雷锋不是基督徒吧?他做到这些了吧?

发表于 2011-3-27 19: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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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7 18:42 发表



你把问题都搅合在一起了。
首先:路加和马太记载的是不同的家谱。玛利亚的家谱中写的是约瑟,因为那个时代男尊女卑,用丈夫的名字代替了玛利亚。这里英文写的是son是子孙和后裔的意思,并不是指的是儿子。
其次:马太福音中 ...


没有任何上下文证明路加福音记述的是玛利亚的家谱,全书没有一句话、没有一处提过玛利亚的父亲是希里。路加福音写的是约瑟的家谱。你找得到圣经中其它地方son指女婿吗?指孙辈还说得过去,算得上“后裔",女婿算哪门子后裔。

男尊女卑的说法不成立,马太福音中的记述中有男有女,有圣母有妓女,恰恰说明没有男女、尊卑之别。那些妇女是因为“有故事”才进入家谱吗?那么不能想象在一个使徒的眼里女性的风流故事比圣母生基督的故事更值得进入福音书。

路加、马太两书写的都是约瑟的家谱,但有冲突。目前的资料无法断定哪个为真,也许有一个是对的,另一个是错的,也许两者都是错的。

发表于 2011-3-27 19: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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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ifox 于 2011-3-27 19:05 发表

我也能找到很多基督徒学者的解释BROTHER与你引用的不同.不过抛开那个,你还是在断章取义
你引的那段不过是针对brother这词而已。即使那词取你引用的意思,你还是不可以忽视下面那句特指”假冒伪善“之人阿。
整个起来 ...


我只对我引用的圣经负责,再此再重复一遍上下文:
Matthew 7
Judging Others
1 “Do not judge, or you too will be judged. 2 For in the same way you judge others, you will be judged, and with the measure you use, it will be measured to you.

   3 “Why do you look at the speck of sawdust in your brother’s eye and pay no attention to the plank in your own eye? 4 How can you say to your brother, ‘Let me take the speck out of your eye,’ when all the time there is a plank in your own eye? 5 You hypocrite, first take the plank out of your own eye, and then you will see clearly to remove the speck from your brother’s eye.
此上下文的BROTHER是any member of the human family。。。
http://www.bible-history.com/isbe/B/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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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19: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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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rtual 于 2011-3-27 16:30 发表


我走下极端一点的假设,如果有2个人
A 信上帝,真心信上帝,但是平日里杀人放火,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死后上天堂
B 不信上帝,但是平日里日行一善,三省吾身,正义诚实,敬老爱幼,尊敬妇女,乐于助人,从来不做任何坏事。。。他死后还是下地狱

请问这个假设对吗?


A 的情况有啊,纳粹军官笃信基督教的就不少。真诚地相信自己的屠杀行为是正义的。希特勒就是一个。

发表于 2011-3-27 19: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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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再飞 于 2011-3-27 11:13 发表


那只是你有选择性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解读罢了,比如如果你连"荒谬、邪恶、虚伪、胆怯"这种形容词都认为是理性辩驳的话。

如果言之有据,这些词当然很理性了。义正辞严不行么?

发表于 2011-3-27 19:5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virtual 1151#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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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的意思了。看了好多遍
一个真心信奉上帝的人绝不可能是杀人犯,是一个十恶不作的人。这点事肯定的。如果他做了,那他就不是真心信奉上帝的人。
但是如果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做尽坏事之后幡然悔悟,信奉了上帝,他还是可以进天国。但是要接受上帝的审判。圣经上说:赏罚在我,要照个人所行的报应在他身上。
雷锋不是基督徒没错,但是你怎么知道他做到了这些?仅凭他的日记?
我还说了一句话:即使有这样的人,他也去不了身上的原罪。晕这句活你怎么没有看见

发表于 2011-3-27 2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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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7 18:59 发表

不知道你遇到了什么是。但这不是佛在惩罚你。佛教本来就是多神教派。是承认上帝的。
心得信仰也不会就随便的考验你。



乱讲哦,谁说佛教是多神教?你把印度教当佛教了吧。

发表于 2011-3-27 20: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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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dney 于 2011-3-27 19:57 发表


我只对我引用的圣经负责,再此再重复一遍上下文:
Matthew 7
Judging Others
1 “Do not judge, or you too will be judged. 2 For in the same way you judge others, you will be judged, and with the measure you ...

这还不是叫断章取义?You hypocrite,的意思全无参考.
又无视圣经其它地方也有可以比照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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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20: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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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春来草自青 于 2011-3-27 20:00 发表



乱讲哦,谁说佛教是多神教?你把印度教当佛教了吧。

你说佛教是一神教?那才是乱说呢。你不会以为佛教就只信释迦摩尼吧
如果你认为众多菩萨不是神的话,那佛教也可以称为无神教

[ 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7 20:08 编辑 ]

发表于 2011-3-27 20: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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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7 19:58 发表
即使有这样的人,他也去不了身上的原罪.


所谓原罪,是基督徒的逻辑,在非基督徒看来,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因为我们是亚当的子孙,所以生来血液里就带有了原罪,哪怕你行善一生,只要你不信上帝,就脱不了原罪。请问你能解释下,这和文革时讲出身,黑五类的子女,哪怕你再上进,在求学升职招工中,还是处处低人一等,这两者本质上有区别吗?区别在哪里?

发表于 2011-3-27 20: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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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thyyun 于 2011-3-27 16:38 发表
我再总结一下吧,基督徒同学们也同意了以下几点,虽然说法不一样,但意思就是这样:

1. 没有证据证明上帝存在,证据只是心灵感应,感应到了,就信了。
2. 上帝是独裁的,不希望子民们有智慧,只要盲目地信他忠于他。
3. 上帝是霸道的, ...

总结得太好了。可惜今天分加完了。

发表于 2011-3-27 20: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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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ifox 于 2011-3-27 19:21 发表

你又来歪捏造实了。
除了被判定为异端的以外。因为我们认为异端所信仰的耶稣身份,得救的途径,圣经的地位等原则有巨大分歧。大家奉的并非同一个信.不但我们认为我们跟他们信的不一样,他们也认为他们信的与我们不同.

基督教各支流并无信仰上的大分歧的冲突,我们都奉同一个主,接受同一个救恩。当然一同得救.


你写的句子有点语焉不详。。。
那我是否可以这么理解你的意思:
被你JUDGE成为异端的基督教,不属于基督教各支流。。。
比如前面我列出的其他基督教派,并不属于基督教派。。。

你前面说过你可JUDGE,比喻为:上帝是最高法庭审判长,你是初级法庭审判长。。。
因为你这个比喻,法庭审判罪犯,最高法庭审判长是不会审判初级法庭审判长的。。。
因此你隐含的意思是,你并不是上帝最终审判的对象,以你现在的身份、已经自动进入天国了。。
GOOD ON YOU。。

发表于 2011-3-27 20: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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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dney 于 2011-3-27 20:05 发表


你写的句子有点语焉不详。。。
那我是否可以这么理解你的意思:
被你JUDGE成为异端的基督教,不属于基督教各支流。。。
比如前面我列出的其他基督教派,并不属于基督教派。。。

你前面说过你可JUDGE,比喻为:上帝是最高法 ...

你的那句,"从你的口中说出来"现在可以还给你了.
我的比喻不过是指权柄的权力高低方面,其他的是你说的.


还有,人间的法庭只审判罪犯? 这也算是你的发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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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20:1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idney 1162# 帖子

此文章由 Cathyy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thyy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大明白为什么基督徒们这么在意死后会如何。。。既然上帝的智慧是人类无法理解,你又如何知道你一生行善死后会不会被上帝审判还是进地狱呢?进了地狱你会不会还想,上帝这样做肯定是因为我做的还不够,对我的进一步考验,是对我的恩典?

既然人类无法理解上帝,那么就该干嘛干嘛吧,做好自己,对得起良心就行了。死后的事谁说得清,活着的时候烦不了死后的事。

发表于 2011-3-27 20: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ikik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ikik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罪。这是我们基督教伦理道德观的基础,认为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因偷食禁果犯的罪传给了后代子孙,成为人类一切罪恶的根源。人生来就有这种原罪,此外还有违背上帝意志而犯种种「本罪」,人不能自我拯救,而要靠耶稣基督的救赎。

这次我不看众人的问题。因为我发现我自己的人不能分心。看了不同的问题。自己心里也同时想了相对不同的答案。弄到我自己回复你们问题的时候。也会存在错误。所以我这次不让自己看你们的问题。

我自己灵修后做了功课后的解释:人的肉體會死亡,是因為人有原罪。(每个人都会死,所以你们想原罪也不要那么复杂。) 因为罗马书6:23, 罪(sin)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永生不代表我们基督徒不会死哦!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人的灵魂会因信仰而重生,并可得上帝的拯救而获永生,在上帝的国——天国里得永福。   

如果是初生的bb不幸死了。那么他是否有罪呢?那死=原罪,但是没有本罪,bb还是会上天堂。因为:「在尼尼微城中,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有十二萬歲人,我豈能不愛惜他們呢?」(約四11)且說:「如果你們不能回轉像嬰孩,就不能進天國,因為天國裡就像這樣的人」,所以嬰孩是得救的。

人从父母遗传体格(高矮强弱),思想(聪明,特长),气质(脾气,个性)方面的特征,圣经还告诉我们:罪也有遗传,所以有原罪。原罪在我们身上,我们承受了罪的败坏,所以产生犯罪的倾向。虽然我们没有犯始祖所犯的罪,但因为我们有了罪根,我们就会犯其它各样的罪。

但是神并不为原罪来审判我们,乃是按各人所行,或善或恶受报,所以人没有得救,并不为原罪来审判我们,乃蝗安各人所行,或善或恶,所以人没有得救,并不单是原罪,乃还有本罪(就是我们所犯的错)。

还有我的摘抄:
1.中文字的结构
“辠”:这是古时的“罪”字。“辠”,犯罪是“自”己“辛”苦。
“罪”:“四”“非”为罪:非礼勿听、非礼勿看、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其实“罪”字是“网”“非”:就是为非作歹。成语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为非作歹,难逃天网。天网虽然“疏”,但不会“漏”。恶人终会受报,是不会漏掉的。
2.原文的意思
新约原文是希腊文,希腊文的罪字是“射不中” hamarzia的意思,保罗书信提到有60次之多。
古典希腊文只是:失败、迷路、计划失败、盼望幻灭了。
但圣经严厉地指出道德上的邪恶:凡不合神的旨意的、亏缺神的荣耀的都是罪。
新约对罪的四方面:
(1)缺陷不全(罗5:12,20-21,传7:20)。
(2)越出神所规定的(罗5:14,约贰9)。
(3)偏离左右(罗5:15-16,18,20,提后2:18)。
(4)故意违犯(罗5:19,1:28等)。
3.法律上的罪和心里的罪
(1)无论那一个国家的法律,只有行出来的罪才能定罪,这是罪行。
(2)心里的罪:
这是思想上的罪,是未犯出来的。法律不能定这些为罪,例如:恨人(约壹3:15)、虚伪、嫉妒和贪心等。
也有行为上与道德上的罪,例如:说谎、争吵、富人领救济品等,这是没有道德的举动:“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身体死,不是死了就“如灯灭”。因为人都有灵魂,灵魂是永存的。人既是罪人,罪人就要受死的报应。第一次死是身体的死;死后,灵魂要受报应,这是第二次的死——永死

上帝并不是要制造罪恶,乃是要人类透过依靠顺服他的带领来引导人类“走向”圣洁的国度
但是人类不肯,上帝已经对亚当说过“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可是亚当毕竟吃了,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人类宁可选择死亡,也不肯依靠上帝
这意味着人类宁可死,也要背叛上帝
难道他们不怕上帝吗?所以经上记着说“当他们听到上帝的声音,就藏在树林里,躲避耶和华的面”

[ 本帖最后由 Aikiki 于 2011-3-27 20:20 编辑 ]

发表于 2011-3-27 20: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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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rtual 于 2011-3-27 20:03 发表


所谓原罪,是基督徒的逻辑,在非基督徒看来,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因为我们是亚当的子孙,所以生来血液里就带有了原罪,哪怕你行善一生,只要你不信上帝,就脱不了原罪。请问你能解释下,这和文革时讲出身,黑五类的子女,哪怕你再上进,在求学升职招工中,还是处处低人一等,这两者本质上有区别吗?区别在哪里?

原罪有好多层意义。你说的是一层。我在补充一层:亚当生活在伊甸园里本来是不用生老病死的。可以一直活下去。可是他吃了苹果后呢。就要经历这些。要死亡的。死亡从罪而来。这跟成分出身简直不搭边。
正是人这个摆脱不开的原罪才需要耶稣的救赎,到天国的永生的。
跟处处低人一等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

发表于 2011-3-27 20: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idne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idne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gifox 于 2011-3-27 20:01 发表

这还不是叫断章取义?You hypocrite,的意思全无参考.
又无视圣经其它地方也有可以比照的教训.


这正是我的意思。。。
我们前面讨论你JUDGE其他基督教派为异端。。
以圣经角度讲,你的骄傲使你认为比你认为的“异端”站在道德制高点。。
那我们可以按你说的GOOGLE一个基督学者对此的解释。。
What did Jesus say about judging others?In the Sermon on the Mount Jesus actually had a lot more to say about judging others than just one sentence. Here is the verse in context of the other things Jesus said about judging others:

"Do not judge so that you will not be judged. "For in the way you judge, you will be judged; and by your standard of measure, it will be measured to you. "Why do you look at the speck that is in your brother's eye, but do not notice the log that is in your own eye? "Or how can you say to your brother, 'Let me take the speck out of your eye,' and behold, the log is in your own eye? "You hypocrite, first take the log out of your own eye, and then you will see clearly to take the speck out of your brother's eye. (Matthew 7:1-5)

What is clear from the context is that Jesus was talking about people making personal judgments against others, when their own behavior was much more seriously compromised than the persons they were judging.
......
There are many other verses that indicate that Jesus was more unhappy about the behavior of hypocrites than just about anything else He encountered.3 So, His warning against judging others was primarily aimed at those who thought they were superior to others. In other words, get your own house in order before you criticize others.

发表于 2011-3-27 20: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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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这里不是cell group,原罪不原罪,只有基督徒承认而已。你说的原罪在我看来,跟文革时期的黑五类的后代也到处受打压,抬不起头差不多。正常人会觉得不管父母犯过什么大罪,孩子都是无辜的,但基督徒显然不是正常人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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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7 20: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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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7 20:19 发表

原罪有好多层意义。你说的是一层。我在补充一层:亚当生活在伊甸园里本来是不用生老病死的。可以一直活下去。可是他吃了苹果后呢。就要经历这些。要死亡的。死亡从罪而来。这跟成分出身简直不搭边。
正是人这个摆脱不开的原罪才需要耶稣的救赎,到天国的永生的。
跟处处低人一等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

关系很大啊

就像你刚才所说的,一个终身行善的人, 只因为不信耶稣,死后就要下地狱;那么他和那些终身混混,甚至行恶,但是信上帝,死后能去天堂的人比,不就是低人一等吗?

信耶稣,得永生;不信主,下地狱。这个不就以信和不信,来区别对待吗?怎么和低人一等没有关系呢?

发表于 2011-3-27 20: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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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7 20:19 发表

原罪有好多层意义。你说的是一层。我在补充一层:亚当生活在伊甸园里本来是不用生老病死的。可以一直活下去。可是他吃了苹果后呢。就要经历这些。要死亡的。死亡从罪而来。这跟成分出身简直不搭边。
正是人这个摆脱不开的原罪才需要耶稣的救赎,到天国的永生的。
跟处处低人一等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


可你就算信了他,也还是要死的啊。至于是不是去天国永生,这个没人能证明,万一你死了也没去成天国,到时候会不会想,MD,被上帝给骗了,早知道活着的时候就多多have fun enjoy life了,而不是总是背着对死后的恐惧天天祷告了

发表于 2011-3-27 20: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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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ifox 于 2011-3-27 20:14 发表

你的那句,"从你的口中说出来"现在可以还给你了.
我的比喻不过是指权柄的权力高低方面,其他的是你说的.


还有,人间的法庭只审判罪犯? 这也算是你的发明吧.


OK,你这里的意思就是:
你的权柄虽然没上帝高,但也是在法院工作、有审判别人的权柄的。。。

人间的法庭,在你和上帝法庭相比喻的情况下,当然指“审判罪犯”
上帝对所有人类的意思就是:所有人都是罪人。。。这个有什么错吗。。

那么,以后我们可以叫你“法官大人”了。。

发表于 2011-3-27 20: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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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thyyun 于 2011-3-27 20:21 发表
MM这里不是cell group,原罪不原罪,只有基督徒承认而已。你说的原罪在我看来,跟文革时期的黑五类的后代也到处受打压,抬不起头差不多。正常人会觉得不管父母犯过什么大罪,孩子都是无辜的,但基督徒显然不是正常人的逻辑。



我的意思是肉体的死就是原罪。
为什么人会死呢?
就算做了多好的事的人都是会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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