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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牛角尖

[其他讨论] 听朋友说,她们夫妻共同买的房,只写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的话,女方同样可以分得一半的财产, 朋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25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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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y123 发表于 2013-11-25 14:38
那不公平吧? 我是女方, 省吃俭用婚前买个房子, 万一哪天结婚了, 再万一过个半年一载的离婚了, 我的 ...

不好意思,我不是专业人士,只是自己这样理解,但是在澳洲,一般都是偏向女方的,特别有孩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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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5 15: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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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y123 发表于 2013-11-25 14:38
那不公平吧? 我是女方, 省吃俭用婚前买个房子, 万一哪天结婚了, 再万一过个半年一载的离婚了, 我的 ...

同居其实也可以分一半....所以很多情侣干脆分开住的....



发表于 2013-11-25 16: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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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年前刚来澳洲的Homestay大爷,以前在Melbourne Toorak有一带网球场游泳池的house
离了3次婚之后,那会在Bentleigh做Homestay

发表于 2013-11-25 16: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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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好 发表于 2013-11-23 11:06
还有,中国是不承认婚前协议的,一切按照法律规定的办。

在澳村,婚前协议具有100%法律效力。所以要求未婚 ...

after  you got kids, different story, women will get 75% or even more, pre nap is not binding anymore!!!

发表于 2013-11-25 16: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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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worry, in aus, women are more protected than in China

发表于 2013-11-27 10: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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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123 发表于 2013-11-23 10:21
买房子的时候写不写女方的名字,就是为了女方心里舒服不舒服。但如果贷款是两人一起贷的,房产证就是两个人 ...

好详细
谢谢分享
大小YX妈 大女儿CYX 小女儿WYX
亲爱的 放不开 是因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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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1: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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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ke 发表于 2013-11-25 15:45
我10年前刚来澳洲的Homestay大爷,以前在Melbourne Toorak有一带网球场游泳池的house
离了3次婚之后,那会 ...

跟一个让你天天别扭的人在豪宅过日子,和自在地快活地过普通生活。

不好说哪个一定好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开花落年复年

发表于 2013-11-27 1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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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qmama 于 2013-11-27 13:57 编辑

what if the woman inheritated estate from her parents after marriage, then all the houses, money from her deceased parents will also need to be divided with the husband?  In this case, how can the woman protect her parents money that they earned so hard during their entire life?

发表于 2013-11-27 14: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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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mama 发表于 2013-11-27 12:55
what if the woman inheritated estate from her parents after marriage, then all the houses, money fro ...

别要!
不知道签什么

发表于 2013-11-27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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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myway 发表于 2013-11-27 14:15
别要!

it's estate of the deceased parents.

发表于 2013-11-27 14: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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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mama 发表于 2013-11-27 13:19
it's estate of the deceased parents.

这个保护不了,遗产已经是你的了,就是你的财产了
不知道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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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8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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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myway 发表于 2013-11-27 14:33
这个保护不了,遗产已经是你的了,就是你的财产了

what about putting it under a trust?  will that help?

发表于 2013-11-28 14: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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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mama 发表于 2013-11-28 12:32
what about putting it under a trust?  will that help?

建议咨询律师
不知道签什么

发表于 2013-11-28 22: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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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leowl 发表于 2013-11-22 17:06
在澳村, 男人离两次婚以上的就是穷光蛋.

我老婆明确表态:要想分开找新欢,可以,光着屁股走!

发表于 2013-11-28 23: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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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怪不得离婚率这么高澳洲

那找女朋友的时候,露财怕对方动机不纯,不露财怕人家觉得自己没能力。本来简单的事情搞得复杂了。

还是得找个心地善良,朴素不爱慕虚荣的妹子才好。

发表于 2013-11-28 23: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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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为了给离婚做准备才考虑买房子写上两个人的名字 那做老公的心里都凉了  恨不得做个婚前财产公证

在澳洲房子写谁的名字都没所谓  前提是那对夫妻要在澳洲结婚  如果是中国结婚的 那这就跟中国地法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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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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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婚前财产公证, 不然肯定是最少一半.

发表于 2013-11-29 14: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angpi123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angpi123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现在很多女的比男的有钱多了。

发表于 2013-11-29 14: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烟酒上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烟酒上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澳洲是的吧,退税也是有根据的,看夫妻的收入和工作性质,有的福利机构本身就35%tax free

发表于 2013-11-29 14: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t198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t198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错的法律的科普帖子

发表于 2013-11-29 14: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跑路小鸡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跑路小鸡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是偏向女方和孩子,这叫公正 ,本来女人照顾孩子,处理家务这些事情就是无偿劳动。。。比早9晚5 的工作辛苦有没有,还没‘薪水’  

child support那是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尽的责任。。要这点责任心没有,孩子就可怜了。。

离婚的时候,别忘了还分养老保险呢。。。
(paopao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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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6: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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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需要协议公证才可以不被分, 婚后财产是一定要分的, 如果离婚了,一方死掉,也是需要给前妻分部分,即使死者有同居者。。。

发表于 2013-11-29 16: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laine_yang201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laine_yang201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good for girls

发表于 2013-11-29 16: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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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7: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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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y123 发表于 2013-11-25 14:38
那不公平吧? 我是女方, 省吃俭用婚前买个房子, 万一哪天结婚了, 再万一过个半年一载的离婚了, 我的 ...

同居也是事实婚姻啊

还不如找个比自己有钱的
:)

发表于 2013-11-29 17: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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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leowl 发表于 2013-11-22 17:06
在澳村, 男人离两次婚以上的就是穷光蛋.

不同意,离婚的都是有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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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0 0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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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gg 发表于 2013-11-29 17:05
同居也是事实婚姻啊

还不如找个比自己有钱的

我咋就没这命呢? 下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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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0 01: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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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leowl 发表于 2013-11-22 17:06
在澳村, 男人离两次婚以上的就是穷光蛋.

女人哪?

发表于 2013-11-30 01: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asyus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asyus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给孩子没有异议,要是老妈再找个不靠谱的,再婚再离,又刮去一块,孩子就吃亏了。

发表于 2013-11-30 01: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tislan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tislan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觉得30楼说的title的问题才是关键,如果只放一人的名字,以后其中一方突然去世怕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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