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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mengniu

孩子领回同性朋友,说:我要结婚了。你怎么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31 12: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猪小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猪小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选第三。真的无法欣然接受,但怎样努力沟通和劝阻都无效的话,也只得默许。孩子也是个体,只能尊重TA的选择,关心着进展。

坦白说,祈祷永远不要有这种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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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2: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netx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netx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会选4~如果孩子是同性恋~本身他/她要承受社会上的很多人的眼光,甚至是歧视,这个时候如果连父母都无法接受他/她的话,那么孩子会多么痛苦呢。在我眼里,父母的爱是包容,包容孩子做的所有事情,无论父母自己觉得是好的还是坏的。连反歧视法规都说,我们不能因为性取向去歧视一个陌生人,更何况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坐下来聊一聊是必要的,确定孩子是否真的爱那个同性朋友,告诉孩子,一个同性恋出柜需要承受的代价,虽然澳洲对同性恋人群是宽容的,但是还是有不少人因为各种原因(绝大多数是对同性恋的不了解)造成对同性恋者的歧视,如果孩子确定自己是喜欢同性,那么告诉他,爸爸妈妈永远爱你,永远支持你的决定。
孩子并不是父母的财产,他们是独立的个体,家长没有权利去替孩子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只要不违法,孩子愿意做点什么就做点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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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2: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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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想不到选4的比例那么高
看来比我看得开的大有人在啊

发表于 2013-10-31 12: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tta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tta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只能是接受,但是我觉得可能短期内我需要调整我自己的情绪。性取向是天生的这个没有办法,我觉得如果两人真心相爱,而且对方性格非常好的话最终还是比弄个异性的但是我一看就觉得会散摊子的好。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3-10-31 12: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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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4,真心祝福啊,不管是男是女,人好,并且对我娃好才是最重要的。

发表于 2013-10-31 12: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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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txin 发表于 2013-10-31 13:40
我会选4~如果孩子是同性恋~本身他/她要承受社会上的很多人的眼光,甚至是歧视,这个时候如果连父母都无法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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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3: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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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ke 发表于 2013-10-30 16:59
俺认识个同性恋60多岁了,几十没换过伴,整天笑话异性恋们结婚离婚的,每次他妹妹离婚都要遭到他嘲笑。

...

如果真是这样白头到老的,我会真心祝福他们。就怕孩子是一时兴趣。所以我肯定选3,在经历了多年及多种磨难后,仍然在一起的,那才是真爱。

发表于 2013-10-31 13: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亲爱的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亲爱的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都能说要结婚了,不管是一时冲动还是仔细考虑过,你就是把这个逼走了,能保证下一个就是异性?
你逼得你孩子跟个异性结婚了,先不管自己孩子过的开心不,被结婚的那个异性倒霉不。
还是让你孩子再找个同性恋的异性结婚,保住你父母的面子,然后她们各过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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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3: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iuw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iuw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说不清啊!现在常常有个女孩来给我大儿子过夜。我每次都在想,那女孩的爹妈不知怎么想,会不会担心女儿没回家?同时我也会想,幸亏有个女孩而不是男孩。
Live everyday as if it were your last, because one day it will be.

发表于 2013-10-31 13: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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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wa 发表于 2013-10-31 13:21
说不清啊!现在常常有个女孩来给我大儿子过夜。我每次都在想,那女孩的爹妈不知怎么想,会不会担心女儿没回 ...

大儿子几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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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3: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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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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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5: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isyg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isyg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是教育的问题,据我了解一个真实的事情,我知道我阿姨的侄子他就是同性恋,但是俩人感情好的10年如1日!我们做父母的确实是接受不了这种事但是换过位来思考,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我们做父母的都是希望儿女幸福的!!但是幸福的基准并不是他选择了异性或者同性!大不了你多一个儿子或者女儿被?所以有时候我就拉着我老公说咱再生一个儿子或者女儿!外一现在你儿子将来给咱俩带回一个同的最起码还有个小儿子给你家延续香火不是!!可能我这人心比较大。。。 。。。可以接受!可以理解!
继续着。。

退役斑竹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13-10-31 15: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tou2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tou2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会祝福他/她。

我觉得爱要从尊重开始!不能因为你是他/她父母,就替他/她做主,强迫他/她按你的意愿而生活。我们这一带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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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吃不怕麻烦~~

发表于 2013-10-31 15: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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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想开了,孩子愿意和动物那啥或有其他变态举动也只能随他去了

还能逼死他们不成

发表于 2013-10-31 15: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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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

发表于 2013-10-31 15: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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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题! 对家长打击一定很大吧,但反对估计没用,只能接受现实,不如让他们冷静半年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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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5: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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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是反人类行为,坚决反对,断绝关系。

发表于 2013-10-31 17: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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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并祝福。。。虽然很无奈

退役斑竹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10-31 17: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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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還不都是戀愛結婚,同性異性有什麼關係,真心比較重要。

发表于 2013-10-31 17: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lue-iri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lue-iri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先以死相逼,闹一闹,如果是真爱,无法拆散,对方是好人,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绝对不会祝福,但不会断绝关系。同性恋不反对,如果自己的孩子是,就过不去。

发表于 2013-10-31 18: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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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garu 发表于 2013-10-31 15:20
要真想开了,孩子愿意和动物那啥或有其他变态举动也只能随他去了

还能逼死他们不成 ...

这个和同性恋不一样~同性恋~至少双方都是自愿的情况~
人和动物的话~动物答应不答应呢?个人觉得动物不愿意的居多吧~你这样侵犯了兽权~~这样不好~呵呵~如果动物也愿意的话~估计要给孩子普及安全性行为的知识了~要注意别得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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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8: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yamay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yamay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1, 我还是比较保守,不接受这个···
别人也许可以,但是我自己孩子如果这样,我估计会爆~

发表于 2013-10-31 19: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ryli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ryli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选择3,无奈地接受。

发表于 2013-10-31 20: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sli110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sli110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巴黎春天 发表于 2013-10-30 18:39
4.
坦然接受,给予祝福。

对啊,我还想说要多加一个选项呢,就不能坦然的祝福孩子幸福吗。
人生,原来就是,和那些事那些人相遇的过程。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10-31 20: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臭蛋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臭蛋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选3吧,唉

发表于 2013-10-31 20: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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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高那么远 发表于 2013-10-31 14:29
大儿子几岁啊?

21
Live everyday as if it were your last, because one day it will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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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3: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racejj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racejj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3

发表于 2013-11-1 13: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ristyfre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ristyfre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3-11-1 17: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重金属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重金属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接受不了只能选2,这样以后还有机会。

发表于 2013-11-1 17: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朱老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朱老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可以,因为你们其实是亲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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