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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lindatyp

[创业交流] 夫妻老婆店并不适合所有的家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17 18: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h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h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冬歌 于 2012-5-17 18:30 发表
审美疲劳了。

是不是,大眼瞪小眼,你看我我看你,越看越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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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9: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ilaisiting_8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ilaisiting_8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觉得不光是夫妻店不适合所有家庭,其实做生意也不是谁都可以做的
要有很好的心理素质,我感觉我心理素质就比较差,适合找份稳定工作,不适合做生意
生意好的时候我就心情好,生意如果不好我就心情很差
心情差的时候难免就挑剔一些,我从自身找原因觉得吵架有这方面的因素

即使是大点的生意,我也宁可自己去找份工作,然后让老公去请人帮他忙

原帖由 budgie 于 2012-5-17 18:08 发表
小生意也有大有小,许多生意不是一个的能胜任的。两人在一起还是不错的,初期可能因为心急会争吵,时间长一点就好了,也是那句话:要放得下心

发表于 2012-5-18 17: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ickzhang11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ickzhang11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跑到澳洲开夫妻老婆店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求生手段而已。我做小生意也有10年了,奶吧,超市,旅馆等等。。。
说实话这些生意大多亲力亲为琐琐碎碎,就像日常生活过日子一样,男人大多粗心大意些,我老婆也总是不满意,八婆一些。
但是说到做生意把日子过散了,那就真应该从自身性格上找找原因了。

发表于 2012-5-19 11: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兔兔tut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兔兔tut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跟生意没问题,跟两个人性格关系比较大,只是一起做事暴露得比较明显,该出问题的还是得出。。。。

发表于 2012-5-19 11: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喵了个咪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喵了个咪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同意LZ的看法,我和我们家那位就是,虽然他是主,我是副,但是有时候意见不一样,就会有争辩。。而且他是属于比较急的人,经常在工作中和我着急,这让我觉得很不能接受

发表于 2012-5-20 13: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omo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omo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认为除非不得已, 夫妻尽量不要在一起工作。 零距离对婚姻是非常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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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verliang + 2 偶对你的景仰如滔滔江水
jiaying246 + 3 偶对你的景仰如滔滔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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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2-5-20 14: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飞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飞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赞同楼上的说法。。。

发表于 2012-5-22 09: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h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h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果夫妻在一起做生意,根据个人特长,来个分工明确,避免相互过多的干涉,也能相安无事。如果让我去采购,我会按着清单把货物办齐立马走人不会多待一分钟。但老婆就不一样,走走逛逛,货比三家,价廉物美,就是比我强,在这方面我只能甘拜下风。

[ 本帖最后由 xiaoha 于 2012-5-22 11:02 编辑 ]

发表于 2012-5-22 14: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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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啊

发表于 2012-5-22 16: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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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天天大眼瞪小眼 不吵架才怪

发表于 2012-5-22 16: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12e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12e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t's depend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oup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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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18: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inosuk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inosuk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起开店的磨合期跟刚开始一起生活的磨合期一样。不过确实是强弱组合好一些,且要分工明确,如果两人都很有主见,那只能天天吵架了。

发表于 2012-5-22 18: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乘物以游心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乘物以游心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呵呵,有道理的.

LZ是过来人.

(paopaobing(32))

发表于 2012-5-22 20: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楚天流云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楚天流云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omou 于 2012-5-20 13:57 发表
我认为除非不得已, 夫妻尽量不要在一起工作。 零距离对婚姻是非常大的挑战

说得好啊。24小时相看两不厌的怕是少之又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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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ha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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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06: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h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h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说实话,到了夫妻生活阶段,24小时相看两不厌的还真不多,特别是朋友聚会,夫妻之间抱怨的,指责的更是热闹。

[ 本帖最后由 xiaoha 于 2012-5-23 07:02 编辑 ]

发表于 2012-5-23 10: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gt2cj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gt2cj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感觉赚钱的生意怎么都好说吧。要是不赚钱的话那日子可真是快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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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11: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薰薰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薰薰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omou 于 2012-5-20 13:57 发表
我认为除非不得已, 夫妻尽量不要在一起工作。 零距离对婚姻是非常大的挑战

是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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