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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典

javsacript: bad codes vs good codes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8 23: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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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Ka 于 2011-2-8 23:08 发表


这还块啊,我看的时候,你都还没看呢。。。
我争取半年内搞定装修,买齐家居!复活节到5月份得回国一次,再回来之后估计就差不多了,之后我叫上丁丁他们,我们重聚首bbq,让你家小帅也顺便调戏下丁丁家的mm


我是后发先至,你们年轻人步子不够大,爱惜蛋蛋,我年纪大了,没所谓了。

ok,整个bbq, 顺便给我们家公子相一下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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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1-2-8 23: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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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得赶紧给人正下楼,好好的js讨论贴,块成你家公子相亲贴了

发表于 2011-2-9 11: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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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r2000 于 2011-2-8 14:41 发表
能杀死js的只有一个,就是html或html进化的产品
哪天html也能写逻辑了,js就可以拜拜了

html 写逻辑了,就违反了html本来就是for content 的原则。 可能性不大。 而在html5 只会看到js更加重要吧?所以js只会越来越重要。
即使在mobile device 里也有这样的趋势。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2-9 12: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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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思路太僵硬, 跳不出现有的框框。 用这中script到处乱插,实在是过度阶段,属于hacking的一种手段。

我们假设这种Sever-Client 模式不变的话, 那理想的web 开发思路是。。。

W3C联合各界 推出一个 “Web Runtime” 的环境。 一旦有了这个标准的环境后, 你根本不需要这种script hacking。
开发 Web App 会在一个统一的语言和环境下进行。 这会颠覆目前的web 卡发思路。

当今的web开发, 你是吧自己的思路放在 “Server”端的, 就是说你的程序是运行在server 上的。

而当我们一旦有了这个 标准的“Web Runtime”的话,你的开发环境就在 “CLient” 端了, 就是说你的程序是在 Client 上运行的。 所有跟服务器的交流都通过 Service Url.

其实这就像 Winform, WPF, Java Application. 你在开发时要把自己置身于 客户端, 所有的那些特效都是用统一个语言在managed 环境下完成

这也完全解决了cross-browser的问题, 浏览器只要有这个Web Runtime就会有完全一致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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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2: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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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laohu 于 2011-2-9 11:17 发表
你们的思路太僵硬, 跳不出现有的框框。 用这中script到处乱插,实在是过度阶段,属于hacking的一种手段。

我们假设这种Sever-Client 模式不变的话, 那理想的web 开发思路是。。。

W3C联合各界 推出一个 “Web Runtime”  ...


Hope so, but when? After we ret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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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2-9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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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就是传说中的 Flashlight.

开发中你只要用到两中语言。

HTML 7 + Flashlight SDK

Javascript 在2018 就已经绝迹。 被 WebScript 取代。

Flashlight 同时还支持强大的外挂模式, 第三方可以用WebScript 开发的程式,嵌入到 Flashlight Rumtime中。

比如说, 我想看Amazon 上的畅销榜, 现在我只有写个完整的App,call WS来取得数据, 太繁琐, 耗时较长。

有了webscript后,你只要写一个partial的程式, 这个程式会自动被Flashlight runtime 调入, 这样你的畅销榜功能就跟Amazon 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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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Ka + 5 你太有才了
kr2000 + 3 I服了U!
乱码 + 3 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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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3: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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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7?flashlight? ls 说的是神马平行世界的东西?
还2018.....  
竟然还有人加分谢谢。。。。

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11-2-9 13: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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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mxsam 于 2011-2-9 13:19 发表
HTML7?flashlight? ls 说的是神马平行世界的东西?
还2018.....  
竟然还有人加分谢谢。。。。

你有何高见?
javascript 千秋万代,永垂不朽?

发表于 2011-2-9 14: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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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r2000 于 2011-2-9 13:53 发表

你有何高见?
javascript 千秋万代,永垂不朽?

一句说完就是主流software house 说了算。 为了各自利益, 是不可能会统一用一个东西的。
我认为js会越来越多样化。 还有好长的一段时间玩。  像node.js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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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11-2-9 14: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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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但有可能跟其他语言合并,或进化成新的语言
象老大说的webscript或jhtml之类的
谁说的定呢,不是吗?

大厂都支持js,也可能都支持另外一个新的东西

原帖由 samxsam 于 2011-2-9 14:06 发表

一句说完就是主流software house 说了算。 为了各自利益, 是不可能会统一用一个东西的。
我认为js会越来越多样化。 还有好长的一段时间玩。  像node.js之类的。

发表于 2011-2-9 14: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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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就是说,再讨论也没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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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22: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2h2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2h2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dalaohu 于 2011-2-8 13:50 发表
知道这是那个流派吗?

MyViewController *aViewController = [[MyViewController alloc]

initWithNibName"MyViewController" bundle:[NSBundle mainBundle]];

[self setMyViewController:aViewController];

[aVi ...


您老有雅兴在玩这个
哈哈

发表于 2011-2-12 22: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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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laohu 于 2011-2-8 14:50 发表
我的意思是说, js很好,但为什么不上个台阶呢?

用managed code 来写 “JS”, 让compiler 来输出 cross-browser的js 或 dll。

道理跟 C#/Java => 2进制一样。

你同意吗?

google 的gwt 不知是不是你想的意思?

发表于 2011-2-12 2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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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一个东西有多难
cobol 现在还有很多人用呢,
那么多遗留的代码
估计我死之前 javascript 还是主流

发表于 2011-2-16 14: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j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j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javascript是很不怎么样,基本不会用javascript做什么复杂动作,还好有了jquery等优秀的wrapper,所以还好。javascript最好被统一标准优美的新客户端脚本代替一下。

至于微软会不会把javascript纳入.net framework,做个新的脚本语言出来,有自然好得很。

真奇怪javascript为什么没人造反,不过看看那些facebook,google的小子们,个个以hacker标榜自己,hacker者,怎么能用像C#这类猪也能学会的语言?自然要多和原始语言与黑底绿字的console亲近才是。javascript没有的,不支持的,没关系,咱给它hack进去不就都有了,于是有了json,于是有了prototype,甚至有了继承。每每看到这些概念在javascript上运用自如,我都心里暗叫个服字。

发表于 2011-2-16 14: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乱码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乱码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xji 于 2011-2-16 14:40 发表
怎么能用像C#这类猪也能学会的语言?


intere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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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6 15: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典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典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xji 于 2011-2-16 13:40 发表
javascript是很不怎么样,基本不会用javascript做什么复杂动作,还好有了jquery等优秀的wrapper,所以还好。javascript最好被统一标准优美的新客户端脚本代替一下。

至于微软会不会把javascript纳入.net framework,做个新 ...

To javascript, JSON isn't new stuff . JSON existed in Javascript for many years (from the day one?)

发表于 2011-2-16 15: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n.and.And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n.and.And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于 2011-2-16 15:01 发表

To javascript, JSON isn't new stuff . JSON existed in Javascript for many years (from the day one?)


很对很对, prototype和继承也不是新东西, 跟facebook和google没有半毛关系

发表于 2011-2-16 17: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rcoross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rcoross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JAVASCRIPT还是很重要的。想想看如果没有Javascript,哪来的facebook和Google/gmail?

本来JAVASCRIPT只有一个版本嘛,Microsoft就是不爽,不玩兼容,IE6 (IE7,IE8)就被人骂得臭头,但是developer还是得乖乖写hack来让IE走。

这也就造就了Wrapper的出现(JQuery,Prototype,MooTools)

发表于 2011-2-16 22: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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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rcorosso 于 2011-2-16 17:22 发表
其实JAVASCRIPT还是很重要的。想想看如果没有Javascript,哪来的facebook和Google/gmail?

本来JAVASCRIPT只有一个版本嘛,Microsoft就是不爽,不玩兼容,IE6 (IE7,IE8)就被人骂得臭头,但是developer还是得乖乖写hack来让IE走。

这也就造就了Wrapper的出现(JQuery,Prototype,MooTools)


IE6在我们的这边的份额是3%(每天一个Million的page view),最大是IE8,其次ff,第三IE7,然后是chrome(10%),之后是safira&&opera,最后一个是ie6

ie6还是很厉害的,我觉得1年内死不了,即使是1%,我们也要support.

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11-2-17 10: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r20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r20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e6我们早就不support了
最多换成一个大大的按钮《请下载最新的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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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7 14: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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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原则上效率好的代码和不那么好的代码都是通用的 不仅限于js

比如android运用的java google就给出类似的建议
http://developer.android.com/gui ... gn/performance.html

发表于 2011-2-17 20:4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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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数据类型也得匹配

发表于 2011-2-17 20: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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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laohu 于 2011-2-8 11:50 发表
我的意思是说, js很好,但为什么不上个台阶呢?

用managed code 来写 “JS”, 让compiler 来输出 cross-browser的js 或 dll。

道理跟 C#/Java => 2进制一样。

你同意吗?


这不是历史的倒退吗?退回到activex的时代?你编译成二进制后,web还能跨平台吗?微软的.net还没飘到linux和mac上,java applet更是没人愿意用吧。

发表于 2011-2-17 20: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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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2h2o 于 2011-2-12 19:17 发表

google 的gwt 不知是不是你想的意思?

完全不是,gwt是用java写界面,然后翻译成js

发表于 2011-2-17 21: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rcoross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rcoross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kr2000 于 2011-2-17 10:48 发表
ie6我们早就不support了
最多换成一个大大的按钮《请下载最新的IE》


我也想这样啊~ business就是不让步,因为系统是对外,不是自家用的。放了大按钮搞不好就丢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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