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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猪猪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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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1-3-25 21: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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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的人是要通过某些手段来达到悟的. 由于各个人的经历不一样, 也需要不同的人来帮忙. 跪拜其实就是修行的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像中医说的强身健体功一样. 基督教堂按时做礼拜也是这样. 试想这些好的行为不是人人不用信,只要有足够的聪明就可以做到了. 我们组成群体交流经验,就是想通过"三个臭皮匠顶上一个诸葛亮"快点悟出道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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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2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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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xmai 于 2011-3-22 13:26 发表
谢谢。本来不想再出声了,免得被砖头砸到。但细看之下大都是单纯引用圣经去批判别人:因为圣经如此如此说...所以你是错的... 基督徒们对这种说法当然不敢不阿门

文革其间不是也引用毛的语录来发言. 那时候对毛的信仰不就和人们信仰的基督异曲同工吗?
流浪 - 流动的浪漫
地球村体验之旅,每日进行中...

发表于 2011-3-25 2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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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ikiki 于 2011-3-25 21:23 发表


我的祷告当然并不是所有都是顺利的。我只是举例这两个让我决心受洗的见证。

我们做基督徒并不是要求风调雨顺的人生。我只是觉得我自己找到生活的意义。
因为自己感受到喜悦了,就想帮助别人,想去传这个福音。基督徒 ...

所以,应该既要讲“正面的”、顺利的见证,又要讲“负面的”、不顺的见证,两者都是来自于神的眷顾,只有这样,见证才是正确的、全面的、符合神意的。祷告也不能求自己的好处,那样,神会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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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1-3-25 21: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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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是群体动物, 组成大家庭的确有很多好处, 面对面的互相帮助等等,.... 不用说比心理医生还好,比找工部还好......

发表于 2011-3-25 21: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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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春来草自青 于 2011-3-25 21:43 发表


圣母童贞生子还是很可疑的。

这算个啥呀?地球上出现第一个生命第一个人不更令人震撼?

发表于 2011-3-25 21: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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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dney 于 2011-3-25 19:06 发表


有冇搞错。。。
是你要判定JUDGE别人、异端。。
不是我唉。。
举证责任在你。。。圣经哪里要你JUDGE异端啦。。
所有地方都是“Do not judge。。。”
哪里有经文说Please judge。。。

do not judge那部分你提出的完全是断章取义。圣经有哪里规定我不能judge异端呢?
圣经可没有说只有圣经“允许”的才可以做。里面连允许换衣服,洗脸都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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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21: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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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unz2009 于 2011-3-25 20:44 发表
还问一下基督徒们,圣经中怎么没有中国人的故事呢?好像也找不到华裔的面孔呀。

里面也没有明显是高卢人,南美土著等的故事吧。
而且看名字不知道是华裔啦。去到了人家的地方,改个当地名字也不奇怪。
好像在澳大利亚,很多中国人向人家介绍自己的时侯用的都是英文名字。不看你的姓都不知道你是华人。

发表于 2011-3-25 21: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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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人,一种具有严重的宗教倾向,没有宗教信仰,生命就没有意义;另一种人有严重的世俗倾向,后一种人,即便偶尔成了基督徒,也会被认为很不虔诚。

发表于 2011-3-25 22: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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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神的存在和信仰基督教我认为是两码事.

发表于 2011-3-25 22: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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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ngpang 于 2011-3-25 22:00 发表
相信神的存在和信仰基督教我认为是两码事.

当然是2码事,相信有神论的宗教那么多。

发表于 2011-3-25 2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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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ifox 于 2011-3-25 21:52 发表

do not judge那部分你提出的完全是断章取义。圣经有哪里规定我不能judge异端呢?
圣经可没有说只有圣经“允许”的才可以做。里面连允许换衣服,洗脸都没有说。


这又是细节和原则的悖论了。。。
圣经里让你做的你也可能做不到啊。。。比如把人用石头砸死啥的。。
圣经里没说不允许的,有些你也不能做啊。。。比如用汽车压死人家狗狗啥的。
圣经就是一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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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2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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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春来草自青 于 2011-3-25 21:34 发表



我没说清楚,你也误会了。公元前六七百年前没有基督教的时候, 巴比伦人就制定“星期”,以太阳神(sunday)、月亮神(monday)、金土水火土五个行星五个神命名。他们规定的星期日是由太阳神主管。 对于基督教来说这些神都是异教神。基督教把星期日改成留给上帝的礼拜日,异教神的名字还是在星期的名字中沿用下来了。这说明,异教神早于上帝来到这个世界上

上帝并不是有了基督教才有的。
圣经中的旧约记载了公元前1500到公元前400年之间的事情。而巴比伦制定的星期是在公元前6/7百年。这正是神拣选巴比伦族的时间。

发表于 2011-3-25 22: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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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dney 于 2011-3-25 22:23 发表


这又是细节和原则的悖论了。。。
圣经里让你做的你也可能做不到啊。。。比如把人用石头砸死啥的。。
圣经里没说不允许的,有些你也不能做啊。。。比如用汽车压死人家狗狗啥的。
圣经就是一传说。。

圣经里没有让人那石头把人打死呀。那是旧约里犹太教的法律条文,不是圣经所提倡的。更是新约所禁止的。
耶稣就禁止过村民把一个偷了情的女人用石头打死。

发表于 2011-3-25 22: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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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里还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仅举一例:

耶稣的俗世爸爸约瑟是谁的儿子?
马太福音里说是雅各的儿子,路加福音里说是希里的儿子。

发表于 2011-3-25 22: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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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春来草自青 于 2011-3-25 21:43 发表


圣母童贞生子还是很可疑的。

圣母童贞生子可以在什么地方呢?
1、贞女不可能怀孕,怎么可能生子。2、是不是耶稣他妈妈跟别人偷情怀孕,为了面子说自己是童贞生子,给了约翰一定绿帽子。
想不出3了。
1.是上帝拣选了玛利亚,并让她贞女有孕。并告诉了约瑟这件事。约翰和玛利亚都是义人,信奉上帝。所以婚后并没有难为玛利亚,也没有和她同床知道耶稣出生。
2、以当时的法律来讲要是玛利亚真的让约瑟蒙羞,那是死罪,根本无需任何理由就可以直接被打死的。且不说玛利亚一个小姑娘有没有这个胆量去挑战当时的制度争取妇女自由。就是约瑟同志也不会为了保护从未见过面的玛利亚就胡乱想了这么个奇怪的理由。
如果没有上帝的应允。想象不出这件事情为什么会有这么烂的一个缘由。

[ 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5 22:36 编辑 ]

发表于 2011-3-25 22: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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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春来草自青 于 2011-3-25 22:27 发表
圣经里还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仅举一例:

耶稣的俗世爸爸约瑟是谁的儿子?
马太福音里说是雅各的儿子,路加福音里说是希里的儿子。

一点也不矛盾:
马太福音里记载的是约瑟的家谱。约瑟的爸爸是雅各。路加福音里记载的是玛利亚的家谱。希里是玛利亚的爸爸,是约瑟的老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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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22: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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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ngpang 于 2011-3-25 22:00 发表
相信神的存在和信仰基督教我认为是两码事.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就是一码子事
如果你说的神就是基督上帝的话。

[ 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5 22:45 编辑 ]

发表于 2011-3-25 22: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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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ceann 于 2011-3-25 21:47 发表

所以,应该既要讲“正面的”、顺利的见证,又要讲“负面的”、不顺的见证,两者都是来自于神的眷顾,只有这样,见证才是正确的、全面的、符合神意的。祷告也不能求自己的好处,那样,神会不高兴。


我说的其他祈祷例如这些想中6合彩啊这些不劳而获的当时是神不允许的。当然我的祷告不会成功拉。
我现在祷告已经不在只为自己而祷告了。是为他人。

发表于 2011-3-25 22: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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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5 22:23 发表

上帝并不是有了基督教才有的。
圣经中的旧约记载了公元前1500到公元前400年之间的事情。而巴比伦制定的星期是在公元前6/7百年。这正是神拣选巴比伦族的时间。


写出星期的来源是说明其制定跟上帝本来没什么关系,是基督教拿别人的来用。巴比伦人崇拜的主神是太阳神,汉莫拉比法典神柱上就雕刻太阳神。
神拣选巴比伦族是什么意思?旧约圣经不是说神只拣选过以色列犹太人吗?

发表于 2011-3-25 22: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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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net668 于 2011-3-25 21:46 发表
修行的人是要通过某些手段来达到悟的. 由于各个人的经历不一样, 也需要不同的人来帮忙. 跪拜其实就是修行的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像中医说的强身健体功一样. 基督教堂按时做礼拜也是这样. 试想这些好的行为不是人人不用信,只要有足够的聪明就可以做到了. 我们组成群体交流经验,就是想通过"三个臭皮匠顶上一个诸葛亮"快点悟出道理来.


那不见得那些做传销的能悟出大道理来?

发表于 2011-3-25 22: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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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5 22:25 发表

圣经里没有让人那石头把人打死呀。那是旧约里犹太教的法律条文,不是圣经所提倡的。更是新约所禁止的。
耶稣就禁止过村民把一个偷了情的女人用石头打死。


这又是圣经的原则和细节的另一悖论啦。。。
基督徒反对同性恋的时候,引用LORD的说辞:
Leviticus 20:13 If a man lies with a man as one lies with a woman, both of them have done what is detestable. They must be put to death.
要是指出这个细节的谬误,然后你这个基督徒又说“那是旧约里犹太教的法律条文,不是圣经所提倡的。”
反正怎么说基督徒浑身都是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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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23: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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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春来草自青 于 2011-3-25 22:49 发表


写出星期的来源是说明其制定跟上帝本来没什么关系,是基督教拿别人的来用。巴比伦人崇拜的主神是太阳神,汉莫拉比法典神柱上就雕刻太阳神。
神拣选巴比伦族是什么意思?旧约圣经不是说神只拣选过以色列犹太人吗?

其实神给世人很多启示的。通过他创造的宇宙。日月星辰。巴比伦做计算的太阳历和中国的老祖宗所用的月历都是根据日月星辰的运作计算出来的。四十天为一个月。不过巴比伦是用七个神命名,老祖宗当时是十进制。
这个也不存在谁拿谁的用的事情。因为几乎就在同一时期古犹太人也用的这种方法计算。只不过当时巴比伦是最强大的一族罢了。这也是神的启示。
当时因为以色列严重被判上帝。所以上帝拣选了巴比伦来惩戒他们。

发表于 2011-3-25 23: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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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dney 于 2011-3-25 22:55 发表


这又是圣经的原则和细节的另一悖论啦。。。
基督徒反对同性恋的时候,引用LORD的说辞:
Leviticus 20:13 If a man lies with a man as one lies with a woman, both of them have done what is detestable. They must  ...


我是不赞成同性恋的。但是尊重对方不等于认同!全文应该是《利未记》20:13 “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罗马书》一:24、26、27 “所以上帝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站辱自己的身体.....因此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 本帖最后由 Aikiki 于 2011-3-25 23:06 编辑 ]

发表于 2011-3-25 23: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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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淡风轻 于 2011-3-25 22:42 发表

一点也不矛盾:
马太福音里记载的是约瑟的家谱。约瑟的爸爸是雅各。路加福音里记载的是玛利亚的家谱。希里是玛利亚的爸爸,是约瑟的老丈人。


路加福音: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希里是马塔的儿子...

各位自己读一读这句话,无论中文的英文的版本,“约瑟是希里的儿子”能误会成希里是约瑟的老丈人吗? 中文里儿子和女婿是两个词,英文里son 和son-in-law 也是不同的词,怎么能硬曲解成老丈人呢?那希里是玛塔的儿子还是女婿? 敢情这一章三十多句话的家谱里,“儿子”都应当作“女婿”解释?那本章最后一句“亚当是神的儿子”,是不是也要解释为亚当其实是神的女婿?

我知道了,曲解是使圣经一点错没有的必要条件。

发表于 2011-3-25 23: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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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not judge那部分你提出的完全是断章取义。圣经有哪里规定我不能judge异端呢?
圣经可没有说只有圣经“允许”的才可以做。里面连允许换衣服,洗脸都没有说。


你的毛病还在于说JUDGE时,提到BROTHER你就认为是你们“主流”基督徒。。。
这么狭隘的“基督徒”我还是头次看见。。。
圣经里的BROTHER说的是the universal brotherhood of mankind。。。
这才符合上帝爱世人的标准。。。
我觉得这些所谓的“基督徒”花这么多时间看着圣经传说,真是有些耽误功夫的感觉。

发表于 2011-3-25 23:0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云淡风轻 647#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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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说的第一点,如果有上帝存在,自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又是罗圈论,回到了上帝到底有没有这种问题上,无解。
第二点,耶稣的生平基本就在四福音书中,其中耶稣的母亲处女生子,只在马太和路加福音中提过,书中的口吻是叙述的口吻,从来没有说过玛利亚或者约瑟说过她是处女生子。
圣经里说耶稣是圣母童贞生子,但是并没有说过到底是谁说的。所以还有很多其他的可能,耶稣自己说的,耶稣的门徒说的。
耶稣献出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如果他是上帝的儿子,根本就不存在死这件事,明知自己复活的献身,意义在哪里?
如果他是凡人,献身倒是值得尊敬,可是他就不是上帝的儿子了。
而且过了2000多年了,没有看出圣经里本来救赎的意义。

“圣母童贞生子可以在什么地方呢?
1、贞女不可能怀孕,怎么可能生子。2、是不是耶稣他妈妈跟别人偷情怀孕,为了面子说自己是童贞生子,给了约翰一定绿帽子。
想不出3了。
1.是上帝拣选了玛利亚,并让她贞女有孕。并告诉了约瑟这件事。约翰和玛利亚都是义人,信奉上帝。所以婚后并没有难为玛利亚,也没有和她同床知道耶稣出生。
2、以当时的法律来讲要是玛利亚真的让约瑟蒙羞,那是死罪,根本无需任何理由就可以直接被打死的。且不说玛利亚一个小姑娘有没有这个胆量去挑战当时的制度争取妇女自由。就是约瑟同志也不会为了保护从未见过面的玛利亚就胡乱想了这么个奇怪的理由。
如果没有上帝的应允。想象不出这件事情为什么会有这么烂的一个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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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23: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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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dney 于 2011-3-25 22:55 发表


这又是圣经的原则和细节的另一悖论啦。。。
基督徒反对同性恋的时候,引用LORD的说辞:
Leviticus 20:13 If a man lies with a man as one lies with a woman, both of them have done what is detestable. They must be put to death.
要是指出这个细节的谬误,然后你这个基督徒又说“那是旧约里犹太教的法律条文,不是圣经所提倡的。”
反正怎么说基督徒浑身都是个理。。。

犹太人的法典不是圣经的原则。这两个是不同的概念。
就像一个国家的法律和这个国家的民族精神是不一样的,相同。

发表于 2011-3-25 23: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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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ikiki 于 2011-3-25 23:02 发表


我是不赞成同性恋的。但是尊重对方不等于认同!全文应该是《利未记》20:13 “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罗马书》一:24、26、27 “所以上帝任凭他们 ...


还好,你没按圣经说得把人家治死已经很不错了。。。
这也是圣经细节和原则悖论的结果。。。怪不得你们基督徒的。。

发表于 2011-3-25 23: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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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春来草自青 于 2011-3-25 23:03 发表


路加福音: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希里是马塔的儿子...

各位自己读一读这句话,无论中文的英文的版本,“约瑟是希里的儿子”能误会成希里是约瑟的老丈人吗? 中文里儿 ...



其實,這兩個家譜一點也不矛盾。馬太福音記載的是義父約瑟的家譜,為要向猶太人證明耶穌基督確實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是那應許要來的彌賽亞王──基督(希伯來文彌賽亞,也就是希臘文基督,意思是受膏的君王)。路加福音記載的卻是母親馬利亞的家譜,並一直追朔到亞當。為要向外邦希臘人證明主耶穌不但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基督,而且也是上帝當初應許賜給人類始祖亞當、夏娃的『女人的後裔』和全人類的救主。 


至於路加記述:『約瑟是希里的兒子。』是按照猶太人尊重丈夫的傳統習慣,在家譜中以丈夫的名字取代妻子的名字。實際上希里是馬利亞的父親,約瑟是希里的女婿。按照中國人的傳統,女婿也被稱為半子,猶太人也更是這樣。因此家譜中記載說:『約瑟是希里的兒子。』和馬太的記載『雅各生約瑟』並沒有矛盾。


從亞伯拉罕到耶穌四十二代,馬利亞是第四十一代是母系(從拿單到馬利亞),約瑟是第四十一代是父系(從所羅門到約瑟)。都是大衛的子孫。



刚开始不熟悉圣经,读圣经是很累的。我自己也尝试过只靠单章单节很多事情好像都看得我很迷糊,解释不过去。
原来圣经是要联系不同的章节的来看的。

发表于 2011-3-25 23: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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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春来草自青 于 2011-3-25 23:03 发表


路加福音: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希里是马塔的儿子...

各位自己读一读这句话,无论中文的英文的版本,“约瑟是希里的儿子”能误会成希里是约瑟的老丈人吗? 中文里儿 ...

你细查一下家谱就能明白了。犹太人以男方为尊。在称呼妻子的时候多以丈夫的名字代替。这里这样说也是按照原经文翻译过来的。
无论从哪方家谱来排,都是大卫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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