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文章由 zhangwq197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hangwq197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人物业经理,同一个小区已经干了5年半了,从我的角度谈谈。
1. 一个具有规模的小区是非常需要经理的,这个我与owner的日常沟通中可以得到非常的肯定。如果小区有一个经理无论经理住/不住现场,有任何事情业主都可以联系经理,经理一般都会尽心帮业主解决,包括与业委会沟通和与Strata沟通。如果没有经理的话,不是业委会的业主有事情找谁?Strata经理都是推三推四的,业务会成员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不拿钱没人原因操这份心,没有一个经理帮忙协调很多事情业主自己都搞不定。平时跟业主关系好一些,用这个理由很容易说服业主帮忙投票top up。
2. 这个生意有它的好处,就是经理的时间很自由,可以自己安排时间。一般收入15万左右的物业生意(这个收入不是净利润,要扣除贷款利息和其它一些成本,税前利润11-12万左右吧),平均每天5-6个人工时的工作量,其他的时间可以陪孩子,干什么都行。夫妻两个人基本可以干半天,玩半天。别的什么工作能有如此的自由度?我有朋友俩人没孩子又都很能干,一个做办公室一个做户外,做30万收入的小区,基本每天下午2点以后都是出去各种玩了,干了3年之后卖了换了个收入20万以内的。
3.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般小区到规模一定会有部分业主不好伺候。这个基本上是10%,80%,10%分布。有10%的业主特别好,80%的业主无所谓,10%的业主很差,很挑剔。挑剔也就无非是想让经理多干点活,免费做的小的活。干时间长了,想开了其实也就无所谓了。别太较真,把业主哄开心了比什么都好。
4. 个别经理会遇到top up的问题,有一些是因为经理干的确实不够好。另外有一些是因为业主想降低物业费不给经理top up了。但是在你买生意时候的合同期里,他们什么都做不了。另外用我之前理由1,外加劝说业主没有经理,Strata经理和业委会容易胡乱花钱吃回扣,三权分立才是最理想状态,基本能说服大部分业主同意top up。
5. COVID-19对长租小区基本没什么影响,无非几个租客搬走。我小区30多个租户只遇到一个没钱交租自己找地方搬走的,欠了4周房租claim保险,其他都正常,个别申请房东降点租金也都很开心的继续住。关键在于审查资料时别偷懒,做足功课不收烂租客岁月就很静好。
6. 收入的水分,不说没有,但真的很少。两大块收入基本决定了没办法作假。两大块收入分别是物业经理工资,这个每年跟CPI上涨一点。管理出租房的收入的letting fee, commission也很透明。如果有大额维修收入和清洁收入,需要考虑。一般具有规模的小区经理自己是不做维修和清洁。
7. 合同年限肯定跟估值有关。如果有20年合同跟10年的,肯定买20年的,所以合同一定要及时的top up。
生意的缺点当然也有
1. 投入高
2. 住经理房没有住大house舒服。经理不想住现场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跟业务会沟通好,雇人住经理房或者雇一个住在小区的处理应急事件。我现在也是住外面,经理房出租,每天来小区干活,在小区里找了一个好的租客帮忙处理应急事件,事先都是跟业委会沟通好或者在业主大会投票通过。
3. 想度个长假有点麻烦。每个月月底需要做月结给业主付租金,这个一般都只有自己做才放心,这就决定了度假不能超过一个月而且必须避开月末。
4. 个别挑事的人在业委会捣乱很心烦,个别人做事无下限,虽然不能把经理怎么样,但是跟恶心的人长期一起共事确实恶心,心情压抑夫妻关系不睦也是有的,没办法耗走对方的话只能自己卖生意走人,我也认识不少朋友属于这种情况。
5. 现在卖房基本都是自住买家,卖房丢letting会影响生意价值,大部分经理会卖自己小区里的房子,算是部分补偿丢letting的损失吧。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