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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Hillwang

[人生百味] 在澳洲,一生可以“合法”的杀几个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10 21: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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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night 发表于 2016-5-10 19:52
凶手没死,所以要保护他的人权。受害者已经死了,死人是没有人权的

死者的家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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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00: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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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都讲道理,认知受教育水平在同一层次,那么法律或许可以点到为止,可是看看现在墨尔本的黑人抢劫团伙,阿德莱德商场的那个随机打人的黑人,还有极端穆斯林,根本不是一种文化和教育体系出来的,现今澳洲的法律只会鼓励他们更加猖狂

发表于 2016-5-24 12: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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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保证罪犯的人权,受害者的呢?

发表于 2016-5-24 12: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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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京有句名言大意是:当人类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时候,我们可以把他们送到上帝面前由上帝来审判。

发表于 2016-5-24 13: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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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dll 发表于 2016-5-24 11:54
普京有句名言大意是:当人类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时候,我们可以把他们送到上帝面前由上帝来审判。 ...

还没审就送上帝太便宜了, 不审就直接送地狱去。

发表于 2016-5-24 13: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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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死刑治安就好了吗?
对杀人犯实施死刑不是便宜了他吗,应该把他搞得生活不能自理再让他长命百岁
对强奸犯就该把他阉了再扔到女子监狱去享受
国务院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假冒中国人工作小组-亚太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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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13: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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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澳洲有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服刑的罪犯可不可以投票?

另外觉得监狱里面的生活生不如死的同志们可以省省了,一群律师盯着监狱维持正义呢,要是哪个犯人被打了或被欺负了,分分钟找政府要赔偿,赚的盘满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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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16: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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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xuanlin 发表于 2016-5-24 12:07
还没审就送上帝太便宜了, 不审就直接送地狱去。

呵呵,我的理解是:对于非人类和反人类的行为,只好送到另一个世界里由非人类来审判。
if you never never go, you never never know

发表于 2016-5-24 20: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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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dll 发表于 2016-5-24 11:54
普京有句名言大意是:当人类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时候,我们可以把他们送到上帝面前由上帝来审判。 ...

我记得好像大意是:裁判一个恐怖分子是上帝的事,我的责任是送他们见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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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20: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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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wang 发表于 2016-5-24 19:05
我记得好像大意是:裁判一个恐怖分子是上帝的事,我的责任是送他们见上帝  ...

“审批恐怖分子是上帝的事,我要做的就是尽快送他们见上帝”

发表于 2016-5-27 1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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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mpirebaby 发表于 2016-5-10 13:13
主流就是圣母就是更多为罪犯考虑而不是受害人,想想挪威那个杀了77个人的家伙判刑21年就觉得澳洲一个五年已 ...

天主教有这个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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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12: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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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chen 发表于 2016-5-27 09:46
天主教有这个价值观?

旧时肯定没有,当初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杀人偿命,所以当年各国都有死刑。据一个教徒说这是后来西人形成的新观点,现在成了普世价值。

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6-5-30 12: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虞宅与美丽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虞宅与美丽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帮楼主编辑一下题目,“合法”加了个引号

发表于 2016-5-30 13: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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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战争时, 民国打仗时杀人都不填命的。 老辈子们杀的可多了

发表于 2016-5-30 13: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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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arina 发表于 2016-5-10 12:51
看标题还以为楼主计划要杀几个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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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19: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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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去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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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21: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ttmi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ttmi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的看法片面了,现在的法律以照顾活人为主(包括天朝),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法律要看这个人是不是有该过的可能。纪录片“人类”有个老黑就讲自己的事,他杀了人家全家,但是对方的母亲却选择了原谅他,他幡然悔悟。

发表于 2016-5-30 21: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江北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江北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知该说什么,,,希望不要被杀或者去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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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21: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打狗棒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打狗棒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所以就要入乡随俗,利用规则保护自己和家人,利用规则惩罚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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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6 21: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imy200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imy200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米雪兰 发表于 2016-5-10 19:44
应该全都把全部犯人外包给中国,还好培养一批洋五毛,为全世界的网络正能量作贡献。 ...

澳洲2016年最佳建议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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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1 15: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vin_ui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vin_ui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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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1 15: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arpen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arpen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个人觉得给杀人狂进行无罪辩护的律师,如果败诉的,应该按照他的提成比例进行分担量刑,说他是帮凶不为过。

发表于 2016-7-12 13: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odou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odou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举手

发表于 2016-7-12 22: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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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难道还要整个社会来负责吗?人生从来没有回头路,每个人进入社会必须达成默契和共识,所以杀人真的有必须要偿命。

发表于 2016-7-12 23: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man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man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难道这是民主国家的代价?

发表于 2016-7-12 23: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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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杀几个不知道,但是一定要趁早,最好18岁以前,16岁以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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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2: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nnyta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nnyta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6-7-16 12: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水之灵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水之灵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6-7-16 17:1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my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my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分析的头头是道,就是嘴炮,要不自己试试,顺便也帮其它网友鉴定一下,是不是澳洲监狱是不是生不如死

发表于 2016-7-16 22: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kelee1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kelee1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个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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