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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鱼肉丸子

[NSW] 求助! 黑毛逆天成兰毛了! 这是啥能吃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7 14: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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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公平孩子街 于 2016-1-27 14:31 编辑
鱼肉丸子 发表于 2016-1-26 21:56
兄弟,我要知道是珍稀鱼种早就放了.何必如此咄咄逼人呢!!!! 所有珍惜鱼种你都认识? 站着说话不腰疼! ...



不认识的鱼就不要杀,这么简单的规定你不知道吗?不知道你钓什么鱼?,渔政一直有要求,不认识的鱼要放生。换句话说,这是政府对于钓鱼人提出的基本规范。这是律法的问题,不是道德的问题。

按你这个逻辑,幸好你认识大象。你要是不认识大象,去非洲割俩象牙回来,估计也得怪海关咄咄逼人了。

而且你又不是初犯。每次都一定要把鱼杀了,剥洗干净了再问别人是什么鱼。不认识,拍张照放了有不行吗?有这么舍不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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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4: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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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公平孩子街 于 2016-1-27 14:27 编辑
Agamemnon 发表于 2016-1-26 23:49
道德帝有东山再起的势头


A大师不要跟大家开玩笑了,你作为大师肯定不法律道德分不清楚嘛。

放不放大蓝,是道德问题。不认识的鱼不能拿是规定,blue drummer不能杀是法律,这是底线,不能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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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8: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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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za777 发表于 2016-1-27 13:00
最后吃了没   说说味道如何

没吃,sydney harbour下葬了

发表于 2016-1-27 23: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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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afisho 发表于 2016-1-27 00:05
这个和道德有关系?就凭这图和楼主ID,渔政想罚他分分钟

楼主已经认错了,并且说了下次会注意,我觉得可以了。

你要觉得不满意,你继续大作文章,开批斗大会,或者举报渔政都可以的。

发表于 2016-1-27 23: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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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孩子街 发表于 2016-1-27 14:12
A大师不要跟大家开玩笑了,你作为大师肯定不法律道德分不清楚嘛。

放不放大蓝,是道德问题。不认识的鱼 ...

公平兄别开玩笑了,你大师气质比我多十倍还不止哦,看看你的口气便知:


“不认识的鱼就不要杀,这么简单的规定你不知道吗?不知道你钓什么鱼?,渔政一直有要求,不认识的鱼要放生。换句话说,这是政府对于钓鱼人提出的基本规范。这是律法的问题,不是道德的问题。

按你这个逻辑,幸好你认识大象。你要是不认识大象,去非洲割俩象牙回来,估计也得怪海关咄咄逼人了。

而且你又不是初犯。每次都一定要把鱼杀了,剥洗干净了再问别人是什么鱼。不认识,拍张照放了有不行吗?有这么舍不得吗?”


那么多问号,看样子楼主不被判刑难解你心头之恨了哦。

还有,“放不放大蓝,是道德问题”,恕不敢苟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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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秋尹 + 6 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的A大师.
newhand + 5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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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23: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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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孩子街 发表于 2016-1-27 14:12
A大师不要跟大家开玩笑了,你作为大师肯定不法律道德分不清楚嘛。

放不放大蓝,是道德问题。不认识的鱼 ...

知道和道德帝讲道理是不可行的 但我还是觉得有必要说。楼主本来只是开开心心去钓鱼 上了个像黑毛但又有些区别  所以虚心放上网 请教网上的大师们到底是什么, 如果lz明确知道是保护鱼那还拿 必定我也会指责他  但他只是觉得应该是黑毛 颜色有些区别…… 那论坛上的各位大师们何必咄咄逼人去指责呢 ? 这次知道这个是保护品种 以后当场放了就是。还有人说就凭这个图渔政抓分分秒秒。看得出有些大师盼着lz被罚呢。钓个鱼 被喷成这样我劝lz以后还是别上新足迹 自己开开心心钓自己的鱼 吧  钓多了就能分清什么是该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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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young + 4 我很赞同
马秋尹 + 6 足迹定律就是有些人喜欢看别人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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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0:4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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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会认识所有的鱼,再说fishing guide上鱼的图片和真钓上来的鱼不见得百分百一致,没必要这么上纲上线的批判,就算大师们道德高尚在钓鱼界从不犯错,不见得你开车不超速,停车不超时,道德法律多了去,谁敢说自己从来不违背呢?这样想想,对别人宽容点就是对自己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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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1: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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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又说回来,LZ当年在别的帖子里也对别人道德,今天就被人道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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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hand + 5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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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7: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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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33 发表于 2016-1-27 23:26
知道和道德帝讲道理是不可行的 但我还是觉得有必要说。楼主本来只是开开心心去钓鱼 上了个像黑毛但又有些 ...

就这个问题本身而论,一个人不小心错带回了一只保护鱼种,确实不值得上纲上宪。不光是这个不值得上纲上宪,很新的新手废半天劲,实在舍不得,带走了一条明知不够尺寸的鱼。我也觉得没有什么特别可说的。

但这件事情有两个背景,第一当事人(用当事人这个词是因为本贴发表仅仅为了讨论,不针对楼主)不是新手。

第二我已经说过,当事人有先杀了鱼再问品种的行为模式,而且从其回帖得知当事人并没有认为这种模式有错。这样子搞,如果都一定要通过杀死,去鳞,的方法学习辨认鱼种的话,其消耗过大。

用本贴里另外一个大师提出的比喻,如果有人开车不小心超速了,那真的没啥,谁不会偶尔超个速啊?但是,如果是一个人天天超速,然后终于导致了擦碰事件,那这就值得批评。当然,我的比喻有做的不恰当的地方,因为超速擦撞的话当事人已经受到损失,当安慰之。但是本事件,当事人又没受啥损失,受损失的只是海里的鱼而已。因此,总要有人做站出来擦碰当事人的人(另外我一开始真的也没咋擦碰他,给panda表态说这种事应该扣分而已。首先扣个积分我真心没觉得是个事儿,第二我压根也不觉得panda会因为这个扣他分)。

另外,给人扣道德帝帽子这件事情我着实不认同。因为把人归为异类,再斥责之这种做法实在稍显粗暴,也很妨碍大家开明讨论的氛围。

本来这种事情,各自摆明论点,就没什么好谈的了,说多了伤和气。但我认为一个论坛的繁荣,应该建立在维护本地法律以及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如果像我们这样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只讲包容而忽视法理,这样重私德而轻公理,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所以,就借了回复demo大师您帖子的机会,把想说的话一并说一下。大家求同存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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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7: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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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amemnon 发表于 2016-1-27 23:19
公平兄别开玩笑了,你大师气质比我多十倍还不止哦,看看你的口气便知:

那只能說大師誤會我了,我並無此意。

另外“放不放大藍屬於道德問題”這個事而,是我陳述問題。換句話說吧:“如果我罵人不放大藍,你可以罵我道德帝。”這樣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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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7: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mxu000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mxu000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能吃,不过我也没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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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9: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lien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lien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這種容易混淆的魚種應該在置頂的貼裡面公佈一下,然後強制新人學習
“大師”“道德帝”這種稱呼每個帖子都會出現,大家如果經過高等教育來到澳洲的話,學會尊重別人就好了
blue drummer的確是很罕見的魚,多少人沒見過。
不知道的魚照相回來問保證不會有問題,這個國際通用的。不要拿死魚上來問,這個風氣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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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9: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ishinggu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ishinggu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fishingguy 于 2016-1-28 10:15 编辑
公平孩子街 发表于 2016-1-28 07:14
就这个问题本身而论,一个人不小心错带回了一只保护鱼种,确实不值得上纲上宪。不光是这个不值得上纲上宪 ...


赞成公平大师的观点。

如果像我们这样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只讲包容而忽视法理,这样重私德而轻公理,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钓鱼其实大家就是图个开心嘛, 可是钓鱼不同于驾驶,不是要考试才会发牌的,很多知识没有/不需要强制弄懂就可以钓了。而且大多数时候也没有人监督着,所以其实很多时候大家也不知道许多法理的盲点,如果不交流,是无法全数了解的。不一定需要扣分,但不同的声音出来雅正,个人认为十分必要。例如当事人(不针对具体)给我感觉就是已经因为有深刻的不同意见的出现,下次会更加留意鱼种问题并妥善处理,这样不是很好吗?

当然大家在论坛交流,遵不遵守各人自有定断,别人也无法强制。但是按照正规方法去做,钓得开心,拿得放心,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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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fisho

发表于 2016-1-28 10: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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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33 发表于 2016-1-27 23:26
知道和道德帝讲道理是不可行的 但我还是觉得有必要说。楼主本来只是开开心心去钓鱼 上了个像黑毛但又有些 ...

谢谢你的理解,你说的我全盘接受。分已经加完,明天给你加分!

发表于 2016-1-28 10: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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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amemnon 发表于 2016-1-27 23:19
公平兄别开玩笑了,你大师气质比我多十倍还不止哦,看看你的口气便知:

那放不放大蓝 属于什么问题?

发表于 2016-1-28 10: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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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ingguy 发表于 2016-1-28 09:49
赞成公平大师的观点。

谢谢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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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0: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鱼肉丸子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鱼肉丸子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超速比喻实不敢苟同,咱就事论事,按照这个说法,只要不出事不被罚款,超速就不算什么。偶尔超速,也是有意而为之。换言之,只要我不发帖,不被查到,不让其他人知道,拿了不是也是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坛子里大谈规矩和法律,乃至道德吗?我其实很庆幸发了这个帖子,从大家的热情回复看,我个人感觉很开心,至少感觉我被喷的值得!这样让更多没有犯错的人引以为戒,让那些偷摸犯错的人,有所警醒!只要谁说的有道理,我绝不吝惜给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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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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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111 发表于 2016-1-28 10:20
那放不放大蓝 属于什么问题?

放不放大蓝根本就没问题好不。上次试过四个鬼仔要抢鱼放,哥哥我不给放最后报警,警察和鱼政都来了,鱼政说没问题可以拿,后面一公一母二警察把四个鬼仔好好教育了一轮,然后还叫过来跟我们说对不起……大师你说是不是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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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fqlinzm + 3 好样的,就是要这么强硬!
马秋尹 + 6 遵纪守法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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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88888

发表于 2016-1-28 13: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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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发表于 2016-1-28 13:32
放不放大蓝根本就没问题好不。上次试过四个鬼仔要抢鱼放,哥哥我不给放最后报警,警察和鱼政都来了,鱼政 ...

我不觉得没问题。

发表于 2016-1-28 13: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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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111 发表于 2016-1-28 13:37
我不觉得没问题。

那你说说有啥问题。。。
积分: 88888

发表于 2016-1-28 14: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马秋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马秋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每次看鱼版,能热闹起来的帖子也就是讨论道德问题了。
估计这也是现在发渔获帖的人越来越少的原因。
反正我不是道德高尚之人,所以不去评判人家。
LZ吸取了教训,了解下鱼规,然后继续钓鱼上渔获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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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Q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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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4: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amafish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amafish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疯子-111 发表于 2016-1-28 13:37
我不觉得没问题。

其实道德这种东西是个人约束自己的,对于某些人来说法律上没问题就不算有问题。但是呢,不妨碍境界不同的人对不同的事情有不同看法。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道不同不相为盟就好了,多说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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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5: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cyphish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cyphish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错杀了一只蓝毛, 以后多放生几只别的鱼 让这只毛毛牺牲的值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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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tsTher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tsTher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鱼肉丸子 发表于 2016-1-28 10:30
超速比喻实不敢苟同,咱就事论事,按照这个说法,只要不出事不被罚款,超速就不算什么。偶尔超速,也是有意 ...


以前鱼版的人大多象你这样,甭管是拿错了鱼还是没穿安全装备上石头,被大师们提醒了指教了必然得汗一汗啊,然后就过去了以后自己小心就是了。
现在不成,不吵不舒服。。。
这刚消停一阵又来了。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发表于 2016-1-28 15: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tsTher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tsTher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N年前师傅被钓友叫出去看鱼获,俺尾随跟出去一看是蓝色的老大一条,张嘴说这不是违法的么?!人家几个老渔民也没笑话也没怒目瞪我,淡淡说这不是那个鱼,就接着聊别的了。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发表于 2016-1-28 16: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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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111 发表于 2016-1-28 13:37
我不觉得没问题。

疯大师你这么纠缠就不对了。龙哥说的对呀。上次我一个朋友精神出轨,试过他的老婆伙同三个闺蜜抢他手机要删联系方式,我朋友不给删最后报警,警察来了。警察说手机不应该抢,然后还叫他老婆过来说再闹就下禁制令……大师你说精神出不出轨是不是根本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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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6: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jfqlinz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jfqlinz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上名字很诡异,像鬼片,什么意思啊。

发表于 2016-1-28 16: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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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发表于 2016-1-28 13:40
那你说说有啥问题。。。

52楼已经回答了。
大蓝照这么钓下去  一定会回到跟上一次一样的苏梅禁捕期。

发表于 2016-1-28 19: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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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唉!!!

发表于 2016-1-28 19: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mxu000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mxu000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再说去钓鱼,大鱼要放生,小鱼不给拿,那还不如去叫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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