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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安安

[childcare] 儿子在cc被人用叉子几乎扎到眼睛,求建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26 17: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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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小孩子动作很快的 真的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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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7 15: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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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孩子没啥大事,叉子一个扎了3个洞,有2个比较深,但都是皮外伤,我当天晚上就带着儿子去emergency看了,医生说没有大碍,不会影响眼睛。

已经和幼儿园协商好了,我们以后不去了,幼儿园直接退钱。还算幸运吧,没有扎到眼睛。。。

发表于 2015-5-27 15: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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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家长和园方也没道歉啥的?

发表于 2015-5-27 16: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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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lucky没有扎到眼睛,好恐怖

发表于 2015-5-27 16: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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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的cc从不使用叉子~~~

发表于 2015-5-28 11: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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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发表于 2015-5-27 15:46
对方家长和园方也没道歉啥的?

院方道歉了,但是我们没有要求和对方家长见面交涉,他们没有道歉。
因为我们就是报着转院的决心,就没和他们纠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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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11: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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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发表于 2015-5-27 15:27
更新一下,孩子没啥大事,叉子一个扎了3个洞,有2个比较深,但都是皮外伤,我当天晚上就带着儿子去emergenc ...

留疤也不行。 为什么不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发表于 2015-5-28 11: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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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发表于 2015-5-28 11:12
院方道歉了,但是我们没有要求和对方家长见面交涉,他们没有道歉。
因为我们就是报着转院的决心,就没和 ...

对方家长是不是专拣软柿子捏呢?

发表于 2015-5-28 11: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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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ili 发表于 2015-5-28 11:16
留疤也不行。 为什么不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我们当天晚上就通过熟人找了律师了,这种事情只有2类情况可以打官司。

1是留疤, 2是有心理创伤

我家孩子应该不会留疤,就3个小洞,2个深点,1个很浅,已经结疤了。我们很注意不给他吃酱油啥的

我们和cc谈的时候1是要求他留个record,这个扎我们的孩子有前科了,如果他再扎别人,那他绝对可以被赶出这个幼儿园

2是和幼儿园说,我们的孩子有心理创伤了,他不要再来幼儿园了,我们不再送他来了,这个不是我们造成的原因,所以我们也不给你任何的notice。你必须把押金和多付的钱退给我们,否则我就带他去看心理医生,所有的损失你承担,我们不排除采取legal action 的可能

然后幼儿园就乖乖退钱了,昨天收到了退钱明细,今天钱应该就到账了。

其实如果较真的话是可以找对方父母谈的,因为我们不在那儿待了也就算了。真是倒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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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11: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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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发表于 2015-5-28 11:12
院方道歉了,但是我们没有要求和对方家长见面交涉,他们没有道歉。
因为我们就是报着转院的决心,就没和 ...

按照规定院方是不可以直接告诉你是谁扎伤你儿子。这个是rule。

你儿子可能会告诉你。但是你不能直接去找对方家长和小孩。千万不要到时候有理变成没有理。如果院方觉得有必要,院方应该会直接和对方家长谈。你也可以要求院方知会对方家长。

楼上那些说对方家长的同学不是没有小孩的就是小孩没有去过CC,要么就是超级彪悍的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走投无路

发表于 2015-5-28 11: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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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飞熊 发表于 2015-5-28 11:26
按照规定院方是不可以直接告诉你是谁扎伤你儿子。这个是rule。

你儿子可能会告诉你。但是你不能直接去找 ...

我家儿子和我说是谁扎的了,老师也已经变相承认了,说他们已经找过那个孩子的家长了。

我们已经表明态度不再去那个幼儿园了,当时的策略就是要把押金拿回来,再把4个星期的等待期去掉。所以也就没直接找人家长谈。都不在那儿上了有啥好谈的。

那孩子如果再拿叉子扎别人倒霉的还是幼儿园,让他们自己去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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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11: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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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连个报告都出局不了,甚至没人能说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说明他们疏于职守。法律上应该有个词大致是negligence of duty of care.不知道什么政府部门能制约CC ,上个complain 从此上了黑名单,也好保护其他小盆友。

发表于 2015-5-28 11: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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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发表于 2015-5-28 11:33
我家儿子和我说是谁扎的了,老师也已经变相承认了,说他们已经找过那个孩子的家长了。

我们已经表明态度 ...

你儿子说归你说,但是你不能自己去找别人的家长和小孩。这是rule。你随便去问任何一个有小孩的鬼佬同事朋友,看看他们怎么说的。你也不要期望他们家长来道歉,如果对方家长来道歉就当是一个bonus吧。

他们的小孩也是付钱放到CC里面的,老师有责任负责他们的安全和他们的行为。同样也是对你的小孩。如果CC疏忽管教的话,对方家长也是没有办法。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走投无路

发表于 2015-5-28 11: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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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万幸,没出大事,安慰安慰,

发表于 2015-5-28 11: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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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人的CC不负责任

发表于 2015-5-28 1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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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飞熊 发表于 2015-5-28 11:40
你儿子说归你说,但是你不能自己去找别人的家长和小孩。这是rule。你随便去问任何一个有小孩的鬼佬同事朋 ...

其实我觉得如果较真的话是可以要求cc把那个孩子的家长叫来,3方坐下来谈得。

实在不行,就是接送孩子的时候直接去问那个孩子的家长看他怎么说。

我们还是息事宁人型的,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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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11: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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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ly, the question of whether a person owes another a duty of care to avoid a risk of
harm will depend upon whether the risk of harm was ‘reasonably foreseeable’. The Civil
Liability Act 2002 (Tas)虽然是塔斯马尼亚的,估计NSW 也应该同出一辙。 sets out a test for when a person must take precautions to avoid a risk
of harm. It provides that the risk of harm must be ‘foreseeable’ and ‘not insignificant’, and that
in the circumstances; a reasonable person in the same position would have taken
precautions.

STANDARD OF CARE AND BREACH OF DUTY
If a person owes a duty of care to another, and that person fails to take steps to avoid a
foreseeable risk of harm, that person is considered to have breached the duty of care owed to
the other person. In order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 duty of care has been breached, it is
necessary to know what standard of care is required.
Determining what standard of care is required, and whether a duty of care has been
breached will depend upon the various circumstances of the case. The Civil Liability Act 2002
(Tas) states that in deciding whether a duty of care has been breached, a Court must
consider:
• the probability that harm would occur if care were not taken;
• the likely seriousness of the harm;
• the burden of taking precautions to avoid the risk of harm. In determining this the
Court will consider the burden of taking precautions to avoid similar risks of harm for
which the person may be responsible; and
• the potential net benefit of the activity that exposes others to the risk of harm.

This test demonstrates that there is a ‘balancing act’ which must be undertaken to
determine whether a person (or service) has breached the duty of care it owes.

我认为是CC 违法了,明明知道用金属叉子会造成e ‘foreseeable’ risk/harm, 仍然还让小朋友在没有老师的看管下使用(因为没有报告能证明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发表于 2015-5-28 11: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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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发表于 2015-5-28 11:47
其实我觉得如果较真的话是可以要求cc把那个孩子的家长叫来,3方坐下来谈得。

实在不行,就是接送孩子的 ...

还3方坐下来谈?阿姨这样是不允许的啊!!!!

如果你告诉任何一家CC你干过这个事情的话,我敢保证没有一个CC赶让你儿子入院。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走投无路

发表于 2015-5-28 11: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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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飞熊 发表于 2015-5-28 11:51
还3方坐下来谈?阿姨这样是不允许的啊!!!!

如果你告诉任何一家CC你干过这个事情的话,我敢保证没有 ...

这位阿姨,您的意思就是孩子被人欺负了只好自认倒霉喽。咱啥也别做是这意思不?

发表于 2015-5-28 12: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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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发表于 2015-5-28 11:54
这位阿姨,您的意思就是孩子被人欺负了只好自认倒霉喽。咱啥也别做是这意思不? ...

你男女先搞搞清楚。

你难道还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吗?你可以要求CC出accident report,可以找CC理论,让他们赔偿。但是不能直接找对方家长和小孩。这是rule!!!!我只是提醒你,不想你到时候有理变成最后没有理。如果你找对方小孩,院方可以马上让你离开的。

自己去问问其他有小孩的朋友和同事吧。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走投无路

发表于 2015-5-28 12: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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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发表于 2015-5-28 11:54
这位阿姨,您的意思就是孩子被人欺负了只好自认倒霉喽。咱啥也别做是这意思不? ...

可以告cc 和追究它的责任,要赔要告,都是CC. CC 可以开除对方出园,但也不能要对方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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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12: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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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飞熊 发表于 2015-5-28 12:01
你男女先搞搞清楚。

你难道还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吗?你可以要求CC出accident report,可以找CC理论,让他 ...

谢谢你得好心!

我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方式,没有什么行或不行。

我有朋友孩子在幼儿园被人打了,家长直接拖着孩子在班上认人得。就在悉尼!幼儿园还得给解决,这只是个人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不要上纲上线。

在我这儿没什么rule 不rule 的,我得原则就是孩子被欺负了,幼儿园要给我解决, 方式方法是我自己的事情!

发表于 2015-5-28 12: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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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发表于 2015-5-28 12:19
谢谢你得好心!

我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方式,没有什么行或不行。

你的朋友真是彪悍。这个幼儿园也不怎么样。对方的家长可以报警的。如果你看到别的家长在教训你的儿子的话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会开心吗?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走投无路

发表于 2015-5-28 12: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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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飞熊 发表于 2015-5-28 12:26
你的朋友真是彪悍。这个幼儿园也不怎么样。对方的家长可以报警的。如果你看到别的家长在教训你的儿子的话 ...

家长去指认孩子,并不是去教训别人的孩子。这2个观念你不要混淆了。

这个是基于幼儿园没有给出明确说法的下策。但是,是可以给幼儿园造成一定压力促使他们解决问题的。否则你只能在家等电话,等他们不咸不淡的处理结果。

如果我的孩子犯了错误,给别人去指认的话,我也无话可说,对方家长要的也就是,是不是你打的这一类答案,没有人会和3,4岁的孩子过不去。况且还有老师在边上。

反正出来混都是要还的,孩子也不例外,今天他用叉子扎了别人,如果没有人去教育他。那么以后他肯定还范更严重的错误。说得有点远,但我还是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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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13: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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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楼主处理得很好,已经很克制了。

发表于 2015-5-28 13: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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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飞熊 于 2015-5-28 13:56 编辑
安安 发表于 2015-5-28 12:44
家长去指认孩子,并不是去教训别人的孩子。这2个观念你不要混淆了。

这个是基于幼儿园没有给出明确说法 ...


在CC的小孩才多大,很多时候根本不懂自己做了什么,还给别人指认?等这样的事情发生到自己的身上就知道什么滋味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http://kidshealth.org/parent/positive/talk/child_abuse.html

自己去看吧。

等你找到新的CC的时候,你去问问那个CC的staff,你要去找别的家长谈话的时候,你看那个CC的人会怎么回答。你把孩子送到CC,CC就take所有的responsibility了,所有的事情发生在CC的都是通过CC来处理,你只有通过CC施加压力。

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我也会很生气。我会给CC要accident report,写明事情的详细经过。
然后还要和CC谈,how could it happen, what will you do make sure it won't happen again.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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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13: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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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飞熊 发表于 2015-5-28 13:49
在CC的小孩才多大,很多时候根本不懂自己做了什么,还给别人指认?等这样的事情发生到自己的身上就知道什 ...

什么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儿子被人扎眼睛了,我绝不会让他去扎别人。。。这个你放心,我的孩子我自己会教。

对你得连接,我没兴趣也不想看。我自己的问题已经解决,而且我解决的很好,如果你不喜欢或是看不惯,那就不要看!

发表于 2015-5-28 14: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indyche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indyche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觉得楼主真的很克制了,三岁半的孩子是知道自己做什么的,我们家快三岁都已经知道打人是不对的,别人会生气会哭,更何况对方不是初犯,叉子差点插到眼睛做妈的怎么淡定

发表于 2015-5-28 14: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rigxx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rigxx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安慰一下,当妈妈的都看不得孩子受伤害

同意楼上说的,3岁多的孩子应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能用叉子插到出血那是很大的力道了

发表于 2015-5-30 00: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afavis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afavis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还是没说是哪家cc阿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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