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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BOC

[NSW] 林家血案陪审团退庭考虑是否对谢连斌作出有罪裁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25 14: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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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tSome 发表于 2015-11-24 23:27
引用“法治不是万能的,只是最不坏的一个相对公平的制度”

不明白你说的“最不坏”是什么意思。不坏就是 ...

呵呵,谢谢指正,这个用词可能过于口语化、不准确,我真正的意思应是:由于世界本没有完美的制度,所以A-瑕疵指数40,比如人治; B-瑕疵指数20,比如法治,我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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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4: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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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jian 发表于 2015-11-24 16:47
還聽聽人家真實性的?難道人家原來說的都懷疑是假?
大概你的思維習慣會如此? ...

呵呵,不用太敏感或激动,人的思维当然有层次,比如纯法律层面hard thought,也比如内心不受羁绊、基于对世间公理理解的层次original thought,我指的是后者,而不是说:假话和非假话。如果你的思考只能是一条线,那也没关系,不过我澄清没有指谁说谎了。

发表于 2015-11-25 17:1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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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个星期陪审团还是达不成一致啊。

发表于 2015-11-25 18: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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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边人数可能差不多,很难说服对方

发表于 2015-11-25 18: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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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结果啊,可真有的耗。

发表于 2015-11-25 18: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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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了10天以上了,“逼供”到哪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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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9: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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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jian 发表于 2015-11-25 18:51
关了10天以上了,“逼供”到哪天呢?

整9天了。现在是早上9:30就开始,比平时早30分钟,下午估计也比平时晚30分钟下班,因为省去了路上时间。

发表于 2015-11-25 23: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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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jian 发表于 2015-11-25 18:51
关了10天以上了,“逼供”到哪天呢?

证据这么多,讨论一遍要2-3周?宁愿讨论透了,每个证据要1-2天?
最后估计形成僵局的机会大,那就要重新把有争议的证据再讨论一周?
最后再来一周? 3遍够了吧?

发表于 2015-11-25 23: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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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25 23:44
证据这么多,讨论一遍要2-3周?宁愿讨论透了,每个证据要1-2天?
最后估计形成僵局的机会大,那就要重新 ...

这个案子的庭审有9个月,证物证词自然很多。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发表于 2015-11-25 23: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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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25 23:44
证据这么多,讨论一遍要2-3周?宁愿讨论透了,每个证据要1-2天?
最后估计形成僵局的机会大,那就要重新 ...

这时好像也不讲简单快捷的“民主”投票了,而是展开“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

发表于 2015-11-25 23: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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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jian 发表于 2015-11-25 23:51
这时好像也不讲简单快捷的“民主”投票了,而是展开“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 ...

是啊。要的是判决,不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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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6 02: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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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知道结果是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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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5-11-26 03: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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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会做出无罪结论了。

发表于 2015-11-26 06: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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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晕乎乎 发表于 2015-11-26 03:56
感觉会做出无罪结论了。

如无罪结论让足迹上这么多认定谢杀人的同学情何以堪?

发表于 2015-11-26 06: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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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月开庭到现在,陪审员几乎花了一年时间在这个案子上,这么长时间很多陪审员应该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观点,持相反观点的已经很难说服对方,所以现在慢慢来吧。法官决不会轻易放弃。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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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5-11-26 07: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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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jian 发表于 2015-11-26 06:05
如无罪结论让足迹上这么多认定谢杀人的同学情何以堪?

没办法,宁肯错放三千,也不冤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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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6 12: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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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晕乎乎 发表于 2015-11-26 07:11
没办法,宁肯错放三千,也不冤枉一个。

晕。
这数字太不着边际了。
知道陪审团的有罪判决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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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5-11-26 14: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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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26 12:41
晕。
这数字太不着边际了。
知道陪审团的有罪判决率吗?

有罪判决率是多少?

发表于 2015-11-26 14: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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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晕乎乎 发表于 2015-11-26 14:05
有罪判决率是多少?

这个判决率肯定有地区差异。

发表于 2015-11-26 18: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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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ftSome 于 2015-11-26 18:53 编辑
Levi 发表于 2015-11-25 14:52
呵呵,谢谢指正,这个用词可能过于口语化、不准确,我真正的意思应是:由于世界本没有完美的制度,所以A- ...


确实有很多人用“最不坏”表达你说的意思,我现在也理解了。我当时想的是,“最不好”的意思是最坏,比如人们常说, A,B 和C三个房子比较起来,C是最不好的,意思是C是最坏的或者最差的,这个应该没有歧义,所以想到,如果有人说,A,B 和C三个房子比较起来,C是最不坏的,意思会是什么呢?我想有的人会直接理解为C是最好的,有的人会理解为虽然C的优点不一定是最突出的,但A和B的缺点都比C更突出(当然是按照说话人的主观观点看),所以才不说“C是最好的”。语言表达这个东西有时是会变得有点儿复杂。现在再回过头来想为什么人们有时说“最不好”而不说“最差”或者“最坏”呢? 我倒是有点儿想法,不过,不想打字了, 反正也不重要.

发表于 2015-11-26 20: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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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5-11-27 19:59 编辑
晕晕乎乎 发表于 2015-11-26 14:05
有罪判决率是多少?


从以下数字,可以看得出,1993至2011年,NSW 陪审团有罪判决率是 71%。而由只有法官的审讯有罪判决率是44.6%。
但这2数字的比较意义很局限,因后者数目很小,而且要经过申请,达到某种条件才能改原来由陪审团审讯为法官审讯判决。

Between 1993 and 2011, defendants were acquitted of all charges in 55.4 per cent of judge-alone trials compared with 29 per cent of jury trials.

http://www.smh.com.au/nsw/court- ... .html#ixzz3saPTup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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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6 20: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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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W从2006年起,采用11:1的绝大多数判决系统。
从2011年起,又引进允许被告直接申请(而不需得到检察官同意)由只有法官而不用陪审团的审判。

上面文章里的例子,被告成功以因为他被拒绝legal aid,由陪审团审判由于时间会比由只有法官审判长2周,后者对他来说更公正,而获批用只有法官的审判。

这文章值得一看。还讲了陪审员与法官的差别。

发表于 2015-11-26 20: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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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氏有可能被判无罪的,澳洲证据大于一切。

发表于 2015-11-26 2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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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等结果吧,无罪的可能性大。澳洲很多奇葩事情的。

发表于 2015-11-26 2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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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26 20:27
NSW从2006年起,采用11:1的绝大多数判决系统。
从2011年起,又引进允许被告直接申请(而不需得到检察官同 ...

如此看来若谢案陪审团最终无法判决,需重新判,谢可以申请改由只有法官审判。

估计会被允许 :
1.因为之前因故而搞了三次审讯,第三次又特别长,已经耗尽他和近亲的资源,无法再支持律师费再来一次陪审团审讯。这样会迫使他只能自己辩解,不利于公正;2. 考虑之前陪审团无法得出谢有罪的判决;3. 再考虑司法资源节约。

这样的话,结果会跟谢被判有罪而会上告一样。

发表于 2015-11-26 22: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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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谢做出无罪判决
警方是不是要把真凶找出来啊?
还是这个案子就完了?就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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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6 22: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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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 发表于 2015-11-26 22:26
如果对谢做出无罪判决
警方是不是要把真凶找出来啊?
还是这个案子就完了?就结案了? ...

这问题很实在呵。
谁知道答案?

发表于 2015-11-26 23: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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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 发表于 2015-11-26 22:26
如果对谢做出无罪判决
警方是不是要把真凶找出来啊?
还是这个案子就完了?就结案了? ...

这个案子在警方已经结案。如果被告被判无罪,这个案子就是cold case。如果负责调查此案的警官不再追的话这就是死案了,除非以后有人提供新的关键证据才能重开此案的调查,但是被告不会再被起诉了。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就是真凶,他被判无罪那此案就了解了,是控方失败未能举证成果。如果真凶另有其人,那以后如果发现新的在本案庭审中没有提出过的证据,例如有人自首,有了新的DNA检测技术发现了新的嫌疑人那就可以重开此案的调查。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发表于 2015-11-26 23: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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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mznzd 发表于 2015-11-26 23:02
这个案子在警方已经结案。如果被告被判无罪,这个案子就是cold case。如果负责调查此案的警官不再追的话 ...

如果被判无罪,但以后又有新的针对他的有力证据,还是可以对他重新起诉的吧?

发表于 2015-11-26 23: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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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26 21:47
如此看来若谢案陪审团最终无法判决,需重新判,谢可以申请改由只有法官审判。

估计会被允许 :

本案法官不会同意解散陪审团重审,陪审团可以商议到任何时间但是必须达成判决。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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