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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NSW] 突发: 新州警方在悉尼西区快餐店Hungry Jack前,射杀一名女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11 11: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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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wo 发表于 2015-2-11 11:40
是吗?ACT 106.3 关于这个事件排名第一的观众问题是: 为什么那个女孩对着警察局的枪口还不放下刀? ...

收音机听众和目击者能一样吗? 你有疑问去看看新闻片断就知道了。

另外,听众问这个问题很正常啊,我要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新闻也会这么问,这个也能证明女孩是精神错乱了。警察也承认在现场女孩没有和任何人一起,潜台词就是说她当时并没有直接对旁人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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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1: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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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警察处理不当,误杀了一个精神错乱的女孩。

发表于 2015-2-11 11: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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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个恐怖分子?

发表于 2015-2-11 12: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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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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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2: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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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d 发表于 2015-2-11 11:57
说白了就是警察处理不当,误杀了一个精神错乱的女孩。

注意你的言词哦,这是澳洲不是中国。公共媒体除开引用检控罪名,任何私自对罪名的判定会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的。

发表于 2015-2-11 12: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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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wo 发表于 2015-2-11 12:14
注意你的言词哦,这是澳洲不是中国。公共媒体除开引用检控罪名,任何私自对罪名的判定会被控妨碍司法公正 ...

你没有搞错吧,天朝的法律不适用于澳洲的。否则有1/3的网友因为上次人质帖子入狱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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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2: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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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警察:

发表于 2015-2-11 1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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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长1把刀,恐怖

发表于 2015-2-11 1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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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pin 发表于 2015-2-10 18:02
对付拿刀的, 拿张凳子就可以把他架住。

如果对方把刀扔向警察或者群众呢?活该倒霉被飞过来的菜刀砍中?然后再等着群众骂警察脑残?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5-2-11 12: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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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wo 发表于 2015-2-11 10:42
中国警枪是.38  还是短管

我不懂槍。你可以說詳細一點嗎?

发表于 2015-2-11 12: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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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七岁的孩子 能不往死里打就不要往死路里打吧  这造成的损失实在是太大了 澳洲的警察实在能力太差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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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2: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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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feng 发表于 2015-2-11 11:37
十六七岁的孩子 能不往死里打就不要往死路里打吧  这造成的损失实在是太大了 澳洲的警察实在能力太差太差了 ...

已经证实不是16、7岁了,是20多岁。不过现场现在谁也没办法还原,除了警察自己,其它都是道听途说。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发表于 2015-2-11 12:5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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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yeyes 发表于 2015-2-11 12:50
已经证实不是16、7岁了,是20多岁。不过现场现在谁也没办法还原,除了警察自己,其它都是道听途说。 ...

所以警方价值观养成太重要了 这方面比中国的警察素质差太远了  要中国警察对这么个少女第一想法是开枪是开枪但可别给打死了。从这个思想出发枪口大概都对着腿啊屁股啊诸如此类的地方开枪  直接给打死了 你说要这些警察干什么呢 警察是用来降低减少阻止损失的 结果社会丢了一条年轻的人命 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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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3: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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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d 发表于 2015-2-11 12:16
你没有搞错吧,天朝的法律不适用于澳洲的。否则有1/3的网友因为上次人质帖子入狱拉 ...

“公共媒体除开引用检控罪名,任何私自对罪名的判定会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的” -The 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 Act 1976。

看不懂就去看看Death of Azaria Chamberlain 的报道

发表于 2015-2-11 13: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空瓶子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空瓶子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ufeng 发表于 2015-2-11 11:59
所以警方价值观养成太重要了 这方面比中国的警察素质差太远了  要中国警察对这么个少女第一想法是开枪是 ...

什么是正确价值观?
任何正常人和警察的生命安全都比一个拿刀在大街上逛的渣滓重要的多,no zuo no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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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吼~~

发表于 2015-2-11 13: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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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d 发表于 2015-2-10 23:06
三四个警察,无法开枪打中大腿,却能一枪毙命,说不过去啊

第一,比起躯干,大腿目标小得多
第二,那妞行动自如,溜达来溜达去再跑几步,打大腿很容易打偏
第三,万一没打中持凶者,反倒误伤别人咋办?子弹飞个几十米,或者打到地上再反弹。。。被误伤的岂不冤?警察岂不冤?

多动动脑子,理智的想问题,别感情用事。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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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4: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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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eur 发表于 2015-2-11 13:20
第一,比起躯干,大腿目标小得多
第二,那妞行动自如,溜达来溜达去再跑几步,打大腿很容易打偏
第三,万 ...

是呀,快一打的警察围着她,可是都觉得自己打不中大腿,等人家像僵尸一样走上来后,吓的一枪(据说开了两枪)打胸口毙命了。你怎么这么了解警察呢,啥也不说了,让警察给你面锦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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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4: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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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瓶子 发表于 2015-2-11 13:17
什么是正确价值观?
任何正常人和警察的生命安全都比一个拿刀在大街上逛的渣滓重要的多,no zuo no die ...

说好了你的教养呢,在哪里?

如果她只是一个精神时常的女孩,有教养的你可以称呼人家渣滓?

发表于 2015-2-11 20: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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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d 发表于 2015-2-11 09:33
你看是你奇葩还是我奇葩:

这个是你的话:“还不听警察命令”

大家在论坛里面都是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观点无可厚非,你自有你的道理,意思是说本身有精神问题或者是受酒精毒品影响,无法听从警察的命令。抛开我之前那么多的假设你无言以对,单拿不听警察命令这条说。好就说这条,有精神问题,是家里人的失责,让这样的有暴力倾向的人跑出来,那被击毙只能说是悲剧。如果是酒精,你喝醉过吗,我试过很醉,但是醉到拿刀砍警察,呵呵,问问论坛里的同学有支持这个观点的吗。至于吸毒造成的,那就两个字,活该,你自己虐待自己的身体别人管不着,凭什么让别人至于你的危险之中。警察在那个紧急时刻,估计没你这么冷静,还想对方是精神病,酒疯,还是毒品。估计要换成你,可能还想先用你的少林功夫(如果你会的话)制服(在不伤害到对方的情况下)她,然后在耳边轻轻讲诉人生哲理,顺便加句: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将成为呈堂证供。
都说了大家发表各自言论没什么,本不想回,但是看见那两个字就回敬一下,我可能是没完全您的意思但是必须加那两个字嘛,只是回给你而已,“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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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21: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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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d 发表于 2015-2-11 14:13
说好了你的教养呢,在哪里?

如果她只是一个精神时常的女孩,有教养的你可以称呼人家渣滓? ...

兄弟,我支持你

最新的新闻说,这个女孩有亞斯伯格症候群(英语:Asperger syndrome,簡稱AS),是一種泛自閉症障礙,其重要特徵是社交困難,伴隨著興趣狹隘及重複特定行為,但相較於其他泛自閉症障礙,仍相對保有語言及認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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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21:3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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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瓶子 发表于 2015-2-11 13:17
什么是正确价值观?
任何正常人和警察的生命安全都比一个拿刀在大街上逛的渣滓重要的多,no zuo no die ...

正确单位价值观来自于先进的文化 也就是说无论此人是否拿着刀第一想法不是要他死 尊家说拿着刀的命比拿着枪的人命贱吗  人渣不人渣只有法院说了算 这个世界里拿着刀出现的人天天都有 是不是得给警察换Ak48啊 杀人不是什么好玩得事情 警察不是只能开枪的白痴 如果开枪就能守护社会那发枪不就好了  打伤和打死之间的区别就是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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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 6 你说话没标点,看似没文化。但逻辑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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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21: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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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d 发表于 2015-2-11 14:09
是呀,快一打的警察围着她,可是都觉得自己打不中大腿,等人家像僵尸一样走上来后,吓的一枪(据说开了两 ...

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15-2-11 21: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WM201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WM201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澳洲警察怎么啦,让上次的人质事件搞得神经过敏吧,对付拿刀的女孩,至于开枪吗?

发表于 2015-2-11 21: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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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危险在可控范围,警察反应过度了。对澳洲警察职业素质悲哀

发表于 2015-2-11 22: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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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长把刀

发表于 2015-2-11 22:0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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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发表于 2015-2-11 21:15
兄弟,我支持你

最新的新闻说,这个女孩有亞斯伯格症候群(英语:Asperger syndrome,簡稱AS),是一種 ...

谢谢更新信息,这下警察要麻烦大了。
支持家属控告索赔,让这些无能的警察长记性提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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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22:1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e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e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victorche 发表于 2015-2-11 20:38
大家在论坛里面都是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观点无可厚非,你自有你的道理,意思是说本身有精神问题或者是受酒 ...

尼玛你的逻辑在哪里?没有任何逻辑的回帖字越多就越像恶心的缠脚布

发表于 2015-2-11 22: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fzsu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fzsu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澳洲警察如果真遇到枪匪,他们会举手投降的,遇到这样一个女子他们决不会投降的。

发表于 2015-2-11 22: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uxuanl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uxuanl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塔省那个精神有问题的男孩,在九十年代一口气杀死了几十个人,具体你们可以去查查新闻,好像足迹某版还有这个大屠杀的故事。

就是这次事件以后,让霍华德下定决心禁枪,甚至不惜冒生命危险。

反对警方开枪击毙的,如果你们身处塔省事件,或是塔省事件的幸存者,你们会义不容辞的支持警察的行为,只会恨他们行动太晚,而决不会谴责他们的行为。

当我站着为那次大屠杀而立的纪念碑前,可以想到的是,任何一个人,在酗酒吸毒,精神受刺激,或精神不稳定的状况下,都会变成魔鬼,尤其是手上有刀有枪。魔鬼在内心深处,只是什么时候释放而已。善良需要一辈子的坚持,而邪恶只是一分钟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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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rely + 2 感谢分享
WEIB + 4 有些人就是不逼逼几句觉得白来了言论自由的.
coeur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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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22: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临尘居士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临尘居士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oed 发表于 2015-2-10 23:06
三四个警察,无法开枪打中大腿,却能一枪毙命,说不过去啊

澳洲警察不允许打大腿的,澳洲警察受训的第一原则是确保自己安全,第二原则是最快击倒对方。所以,一定是对准面积最大的部位开枪。
所有射击训练科目都没有瞄准大腿,瞄准头部这种电影里才出现的镜头,只有一个受抢面积最大部位,那就是胸部。
辩论不会改变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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