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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真是个无聊的人

[其他信息] 全文完!(再次更新)第六部分结束-一个apartment的小房主跟建筑商打官司的经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9 21: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elenzy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elenzy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谢谢LZ分享,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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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6 22: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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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

发表于 2015-10-27 13: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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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LZ更新

发表于 2015-10-27 18: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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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佩服LZ

发表于 2015-10-27 19: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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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7 20: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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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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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7 20: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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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事情是尘埃落定了,但是可想而知当时楼主所受的漫长煎熬,经过怎么一出,以后什么都不怕了吧,等更新。

发表于 2015-10-30 16: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bao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bao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ark

发表于 2015-11-7 20: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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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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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5-11-26 01: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nni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nni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佩服!

发表于 2015-11-26 08: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tl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tl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学到很多,收益匪浅,多谢楼主分享

在澳洲也待了快四年,我感觉澳洲鬼佬:
在公共领域跟政府打交道时比较守规矩 (当然不老实的人也不少);
在私人领域,很多地方(尤其住宅方面)就不够人性化;跟私人打交道时自我保护意识特别强,哪怕不小心弄了他有一点点不爽就要开口大骂搞人,尤其开车的时候;
另外跟私人发生纠纷时,逃避责任耍滑头的人大有人在,一不小心没保留好证据就拿他一点办法没有,很多人由于在采集证据或请律师时花费太大就放弃了,包括我。以我的经历而言,Fair trading 作用很有限,基本上就是提供点咨询,涉及到要索赔了就直接不管了让你自己去找律师

在澳洲签字一定要小心看清楚,空白表格或没填齐全的表格文件啥的,千万不要签字,不论签啥英文中文之类的都要负责; 跟陌生人打交道时,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尤其是对方的错,事后可能索赔时,尽量白纸黑字签名留证据

我吃过这方面的亏,写这些提醒下新来澳洲的人,也算给自己再提个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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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eiyan + 1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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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5-11-26 08: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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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 我帮你加了链接, 此贴加个精, 希望你能完全更新完!

发表于 2015-11-26 09: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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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主

发表于 2015-11-26 09: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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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LZ!在这边就应该这样

发表于 2015-11-27 15: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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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23: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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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收藏。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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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00: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nache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nache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謝分享!
樓主是個有擔當遇到困難勇敢面對的人,
佩服!

发表于 2015-12-8 21:4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真是个无聊的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真是个无聊的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真是个无聊的人 于 2015-12-9 14:00 编辑

转眼已经快四个月了,很感谢这么支持我的朋友们,也非常感谢版主帮我加了links,这样我也方便寻找。这四个月也算是忙飞了,跑了其他城市几次。加上小弟我终于结婚了,哈哈哈,筹备了将近一年的婚礼终于圆满的结束了,真的很开心,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是很幸运的人,能和自己追了三年的人成为男女朋友然后还走向了婚姻,换做以前真的做梦都想不到。好了,又废话多了,临近年终,终于闲下来好好享受下生活了,现在可以好好的继续写我的这个case。

上次说到虽然建筑商想要庭外和解,又等了几个礼拜之后收到他们的律师的email说他们不同意全部负责,只愿意负责三分之二而要我们负责三分之一。看到这样的email,committee又无语了,在跟我们的solicitor商量过之后我们决定回复建筑商暂时不用正面回应他们的要求,我们要求他们出一份estimation,预估一下如果他们的团队修的话需要多少钱。我们的email发出去了,又等了四个礼拜(真的不懂大公司难道真的是层层关卡需要很多高层approve吗?),他们终于出了estimation,竟然比我们engineer的这份多了50%都不止,我们又紧急的跟律师和engineer开了个会,值得一提的是建筑商出的这份estimation的三分之一跟我们engineer的之前估计的costs其实差的不太多,所以我们这次跟engineer的会议只要是想问问他们是不是真的对之前他们的估价这么有信心,为什么会和建筑商的估价差别如此的大?engineer给我们的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们这次的会议的出两个结论:1. 如果建筑商他们修的话我们要出的三分之一其实差不多就是我们engineer的估价,大家听出来建筑商的狡猾之处了吧。2. 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决定让engineer找他们经常合作的三家builder和plumber公司来估价下我们这个job。
决定了之后就马上做,马上又到了上庭的日子,这次轮到我们提出要求推迟上庭的日子。律师发了封email给对方然后向法庭提出要求,同时我又跟engineer合作约了很多时间让tenders来我们楼里做估价,三四个礼拜之后,估价纷纷出来,其中两个果然跟engineer估价大同小异,有一个估价多了一些(大概是建筑商估价的三分之二),但是也没有像建筑商的估价高的那么夸张。这么一来我们就差不多确定了建筑商那边确实有狡猾的成分,就是想让我们出三分之一的钱之后他们估计也不需要再付出很多就可以搞定这事,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走到今天这一步所花的时间和金钱都基本浪费了。再说每季度的$400多special levy已经让很多不理解我们的业主们很不满了,现在还让他们一起出钱凑这个三分之一那我们committee的成员以后真的在楼里没有立足之地了。所以我们开了会之后决定回复对方律师,来个顺水推舟,既然建筑商的估价这么高,而且之前又同意出三分之二,那么我们现在就要求他们按照自己的估价的三分之二赔给我们,两点需要注意,1. 我们并没有书面同意他们三分之一的要求,因为免得日后他们拿这个做文章又出什么幺蛾子。2. 根据engineer和其他三份估价,我们深信如果建筑商能赔给我们要求的三分之二我们一定足够把楼里这问题修好。
不出所料又是几个礼拜的等待和一次推迟出庭。长话短说,等待的难受滋味我就不形容了,直接上结果,他们竟然答应了我们的要求!!! 收到email的那天无比兴奋的心情真想抓着每个人一边摇一边跟他们说我们成功了,成功了。
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吗?哈哈,当然没这么简单。明天或后天继续写。

第四部分 结束

不好意思,因为不能说出具体数字,所以在叙述过程中只能用50%,三分一,三分二这样的描述,如果有看不懂的地方敬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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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ouseband + 4
philowen + 5 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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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22: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oggle7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oggle7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真是个无聊的人 发表于 2015-12-8 22:43
转眼已经快四个月了,很感谢这么支持我的朋友们,也非常感谢版主帮我加了links,这样我也方便寻找。这四个 ...

楼主真棒,加油!

发表于 2015-12-9 09:2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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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怎么像连续剧一样还埋伏笔呢?
看得我心痒痒

发表于 2015-12-9 10: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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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更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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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0: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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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样的

发表于 2015-12-9 12: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fb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fb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写的很好,我都看懂了。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5-12-9 16:5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真是个无聊的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真是个无聊的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真是个无聊的人 于 2015-12-9 18:06 编辑

第五部份
我们几个Committee的成员一路走来不能说完全没有分歧,但是大致方向是一致的,在小问题上有过些不同的意见但是每次在准备回复对方律师之前我们都会统一想法。但是这次这个决定不一样,我们决定要求向建筑商要回他们估价的三分之二受到了两个committee成员的反对,因为他们深信建筑商是不会很妥协的答应我们的要求,而且如果建筑商很爽快的答应了我们的要求了是不是我们该想想他们的这份估价是正确的,并不是为了狡猾让我们出三分之一而设置的呢?说实话,我之前也担心过这个问题,但是赞成这种做法的几个成员包括我想了想,一是我们相信我们一直合作的engineer,二是我们有三分报价在手上,就算选了最高报价的那家公司我们也不需要额外付出任何special levy。而且solicitor也建议我们要回三分之二,一是因为他到时候会帮我们跟这三家公司的合同上订个condition,就是cap price to max,合同里写上最多不能超过估价的15%,如果超出,那超出的部分由他们承担。二是solicitor觉得向建筑商要回三分之二是目前最快解决事情的策略。虽然committee里出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分歧,导致了两个committee的离开,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当时的决定是正确的。

现在接着上个部分的结尾说到事情当然没有因为建筑商同意赔钱了而结束。剩下的就是等着他们付钱了,当时的心情无比的轻松了几天,当时刚好我和我女朋友的父母都来到澳洲,第一次双方父母见面耶,当时把楼里的事情撇下不管,好好的陪他们几周,紧接着朋友在巴厘岛结婚,我们又去了那里参加婚礼了几天,也就是在那我跟我女友求了婚,哈哈那几天在巴厘岛的日子可真是这两年来最开心最放松的了。回澳洲没几天,对方律师的一封email又打破了我们的计划,我们本来计划早点收到钱就开始修水管,但是对方说他们的赔款可不可以分期付款,我们就火了,明明合同里说好了是lump sum,当然我们不同意分期,楼里继续漏水,再拖的话我们的每季度$400special levy都不够。他们先给我们strata转了5万块,说剩下的下个月给。我们律师说反正合同里写着赔款没给全这case就不算结束,每次到将要上庭的日子他们总会给我们回复的。我说那如果每次都只给5万的话那什么时候才到头,时间拖长对我们的损失也很重。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第一个5万的赔偿对我们帮助还是蛮大的,因为当时strata account里面的钱连那个月的水费都不够给了,而距离下次交物业费的时间还有一个半月,真的有种弹尽粮绝的感觉。我当时提议每个committee的成员把下个季度的物业费提前交了已解燃眉之急,大家也都毫无异议的同意了。我向strata mamager要我们这几个units的下个季度的物业账单,我记得当时他说他没见过像我们这样的committee。回头想想这个又看一看现在strata account里面一切结束后还剩下的一笔可观的数字,心里还是挺感触的。

言归正传,就是等赔款我们又等了好几个月之久,对方真的是每次快上庭后给我们回复然后转了5万,有时候10万,email里都是写着什么什么日子后给完剩下的,但是到了那个日子又只收到5万或10万。期间我们又跟律师商量过,律师说说实话这种情况如果建筑商硬要这样那我们也没什么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向法院申请如果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给完剩下的全部的话那法院或银行可以提出让他们催款,如果他们给不出那就破产(这里因为是电话会议当时听的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这样做的一个坏处是如果他们真的破产了,那剩下的钱就真的泡汤了。当时正是房价如火如荼的时期,各大建筑商开发商也都密密麻麻的开发着他们的新楼盘,当然也包括他们。律师说他们跟对方律师经常通电话,确实是因为他们把钱花在发展其他的楼盘上,银行里没有cash flow。遇到这样虽然很火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求神拜佛的希望下一次就是所有赔款都到账之时,但是每一次都不是。

其实我也不是没想过卖房,当时房市蒸蒸日上,只要是个房子就能卖出好价钱,也有中介找过我,说现在是卖家市场赶快卖了吧不然这事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我也考虑过,也跟身边的人商量过,后来决定不卖房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我卖了这个也得再买一个吧,中间产生的印花税,中介费,律师费等等加起来也得好几万块,而且现在这个面积大,三房,卖出的同等价位在外面也买不到三房的apt。二是整栋楼超过一半的业主知道我住哪个unit,如果哪天我挂牌开卖的话,搞不好他们心想连我都要卖房了铁定完蛋了,那他们也跟着一起卖,引起骚乱先不提,但也肯定卖不出什么好价钱。思来想去的,还是决定把事情解决了再说卖房的事,况且事情已经都到了这一步了。虽然已经下定决心了,但每次楼里一有事情就找我的时候我也会觉得很烦,有时候想为什么这事发生在我身上呢,为什么其他人可以一出事就拍拍屁股卖房走人而我却做不到。
好了,等待期间的煎熬就不再废话了,事情当然到了最后有所转机。

第五部份结束

剩下的争取尽快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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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5积分 +12 收起 理由
dogdogkun + 1 感谢分享
666rizi + 2 你太有才了
helloguys99 + 3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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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20: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limal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limal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技术贴,马马马

发表于 2015-12-10 09: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perblu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perblu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good stuff, thanks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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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0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ofel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ofel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谢分享

发表于 2015-12-10 11:0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kwts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kwts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用心的楼主!

发表于 2015-12-15 18: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ris20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ris20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从头到尾都看了,楼主有智慧,还是有担当有责任心的人,你的爱人嫁对人了,祝福!

刚到澳洲,正准备买房,看了帖子,受益很多,谢谢!

发表于 2015-12-17 09:1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thy201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thy201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口气看完,楼主太了不起了,有毅力,有担当,文章也写得特别清楚,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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