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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生活 -- 供 以前的瓶子事件的处理方法参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10 14: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黑白无常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黑白无常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8c59260102exyy.html

C’est la Vie —— 这就是生活


1、

上周四晚上,我在女儿脖子上发现一条长长的红色勒痕,看上去很吓人,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当天高年级学生在校园里布置一些条幅,拉起来的线绳太低,她跑过去的时候没有看到,一下子撞上,“差点儿把脖子勒断啦!”孩子对事情的描绘往往很夸张的。


“是啊,要是脖子勒断了,脑袋就该掉地上了!”女儿听老妈这么说,咯咯大笑起来。


问她疼不疼?她说已经不疼了。要不要抹一些药?反正不疼了,就不用抹药了。人家心情挺愉快,老妈没有必要多啰嗦,退出人家闺房吧。


第二天下午,我去学校接女儿,顺便观看她参加女子足球队选拔赛。球队教练也是她班主任,我给老师提起来她脖子上的伤,请他跟学校有关部门反应一下,预防今后发生类似的受伤。


班主任是位英国小伙子,他说看见女儿脖子上的勒痕了,但因为女儿没有告诉他是在学校受的伤,他也没询问。现在听说是在学校受的伤,不免十分重视,找女儿询问了受伤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选拔赛过后,我们仨在一起说话,老师再次跟女儿强调:“今后出现这种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这样子我们可以马上解决,也可以有效避免其他同学受伤。”


我知道女儿没有给老师反应的原因之一是——她已经习惯了我们家对这种情况的态度:既然是个意外,伤痛也不严重,处理好伤口就行了;不告状、不算账,仅关注和安抚孩子,不追究他人责任 。


不过,虽说不操持“谁干的?凭什么?你赔我!”这种态度,还是需要知会校方多加注意,预防今后类似事件发生。这件事情通常由我来做,于是女儿就什么都没说。



2、

其实即便是更加严重的伤痛,我们也不曾追究过谁。


几年前,在另外一所学校,女儿在操场上的monkey bar(一种锻炼器械)上荡悠着玩儿,被她最要好的朋友推了一把,荡得幅度猛然增大,她没握住,掉下来,摔断了右臂。我带她去医院拍片子、打石膏,她在家里休息了几天,学着用左手吃饭、穿衣、写字。


学校当时很紧张,因为曾经有孩子在校园里受了伤,其家长到学校闹事,甚至在校门口拉了横幅示威。我女儿这该算是重伤了,学校提出赔偿一切医疗费用,还问我们有没有什么其他要求?我们家有医疗保险,不需要学校支付费用。我给学校提出了两条要求:一是让女儿免费坐一个月校车上下学,减轻我们的负担(当时正值隆冬,冰天雪地,每天走路上下学很不方便);二是处理一下那套器械,它的高度不适合小学生,十分危险。


两个要求学校都答应了。他们干脆拆除了那套monkey bar,对此女儿还挺遗憾。


至于失手把女儿推下来的同学K,老师跟她谈过话,她意识到了自己的过失,我就没去管这件事,更没有采取行动,通知对方家长。有一天接孩子时大家都碰到一起,K的妈妈发现Miranda吊着一条胳膊,问怎么回事?Miranda指指身边的K说“我们一起玩儿的时候,她推了我一把,我掉到地上,胳膊就断了。”K在一旁不好意思地笑着,K的妈妈立刻开始训斥K,我赶紧拦住她,说“这恰恰是我没有告诉你的缘故!这不是K的错,她们是在玩儿,Miranda摔断胳膊是个意外,你骂你女儿,破坏的是她们之间的友情。”


那天之后,我倒是真正结识了K的妈妈。因为住得近,两个女孩经常在一起玩儿,互相留饭留宿;我和K的妈妈也成为好友。她还有个儿子,跟我儿子同年级,也常在一起玩儿。现在大家都转到同一个学校,两家孩子依然是要好的朋友。



3、

我们家的另外一次骨折,也发生在隆冬季节。


去年11月的一天,我儿子在学校踢球,被一个同学的腿挡了一下,当场右脚大脚趾骨折,痛楚万状。


雪上加霜的是——


出事当天凑巧是周三,本来可以看到每周仅出诊一次的小儿骨科专家王大夫(他看过我们家多次),但又非常不凑巧,王大夫要做一个紧急手术,儿科护士让我们去看成人骨科,而我们当天看到的医生虽然确诊儿子是骨折,但他仅仅做了潦草的处理,说是没问题,很快就会愈合,也不会妨碍我们一个月之后的度假安排,让我们回家休息。


当时恰逢学校的秋假,儿子在家里躺了一周。一周之后再拍片子,我看到骨折处毫无变化,断下来的那一小片骨头还是挂在那里。问医生,他又说没问题,就这么包着,过些日子就好了。


我虽然不懂医学,但直觉上感到,如果不采取措施,那块掉下来的骨头怎么可能自动长回去?于是又约了看王大夫。几天后见到王大夫,他看了片子,说当时应该采取措施让那块骨头复位并固定住,但现在已经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不得不手术,恢复期也增加了两倍,要等半年多之后儿子才能重返球场。


我们当时已经购买了全家去新西兰度假的机票、支付了全程的酒店和租车费用,加上德国弟弟带女儿跟我们一路走,度假规划十分复杂,但这场误诊让我们的计划几乎泡汤!(王大夫想尽一切办法帮助我们,最终我们按时坐上飞机,但是全程儿子都无法参加诸多娱乐项目,尤其是蹦极)。


手术后,脚打了石膏,儿子拄拐行动。当时他已经就读现在这个学校,离家比较远(好在离医院近),每天早起赶校车。骨折后,每天需要更早起床,小心地穿好衣服,我帮他做早餐、准备午餐、再替他背着书包,跟他一起走到等候校车的地方。大雪天拄拐上学,他还在路上跌过跤。


去新西兰度假前,按照王大夫的提议,我们给孩子的脚做了一副支具;我一边要照顾在医院做手术的老爸,一边踏着没膝积雪,满城给儿子找能裹住支具的夏季鞋子(没有支具他也要穿45码的鞋),险些遛断了腿。


我问过儿子:你认为是否应该通知你同学的父母,请他们做些什么,弥补一下你的损失?他说不必了,那个同学已经非常愧疚了,不忍再增加他的心理负担了。


就医疗意见的事情,我跟骨科大夫沟通不畅,他坚持自己的治疗方案没有问题,我只好给院长写了一封信,叙述了整个事情过程。院长的回应很积极,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问有什么她们可以提供的方便?院长回信问我有什么需求?我想了半天,提不出什么要求来,因为我觉得,无论什么样的赔偿,都无法消除我儿子的痛苦,和我们的不便。


于是,按照我一贯的做法,我仅给院长提出一条建议:凡因故由非儿科医生诊治的儿童,医生应该要求患者家长带孩子去儿科复诊,以免再次出现我们家这种情况,耽误孩子的医治。


我给院长回信的最后说——“但愿我们家的负面经历,可以帮助贵院及其病人有所正面的收获,那我们这场罪才算没白受,您说是吧?”



4、

最近,北京一家国际幼儿园的园长给我写信,问我就儿童在游戏当中意外“挂花”这种话题,有没有写过文字,可以提供给幼儿园的中国家长参阅?可否给园内的中国家长办个讲座,专门谈谈这件事?园方时时要面对情绪激动的家长(包括祖父母),因为孩子在学校磕了碰了、蹭破皮儿了、被小朋友抓了咬了;园长说虽然园方尽其所能避免这些情况,但毕竟无法保证完全不出现意外。


我知道,在这个问题上,我的处理方式是非常另类的,大概并没有多少家长能够认同我的这种态度。即便那些站在我这一边的朋友,也难免有人会指点我,说我应该如此这般。


我想,也许我的底线比较低吧。孩子们受的injuries至今没有什么是特别严重的,就连对儿子的误诊,也是可以治愈的伤。如果属于不能治愈、会遗留永久性问题的伤害,我想我会采取行动,和对方商议赔偿事宜。


“保证孩子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没有任何磕碰,惟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孩子的手脚都捆起来,不让他们动弹。” 【摘自《给孩子自由》第三版(2008版)“威武不能屈”一章中 “该谁负责”一节】


不过,令家长与对方起冲突的,往往不是伤痛本身,而是情绪。家长看到孩子受伤,都心疼得不行,于是对致伤的那一方,不免火冒三丈:“如果你没有这样做,我们就不会受这个罪了!这都是你们的错!你们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这种思维是建立在这样一个逻辑上:“我(以及我的孩子),就应该顺顺当当、平平安安、快活舒坦地过一辈子,不应该出现任何令我们痛苦的情况;如果出现了痛苦,那一定是谁做错了什么,我们必须追究对方的责任,最好让对方经历同等痛苦,以便我取得心理平衡!”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永远一帆风顺的理想生活,该是多么不可企及、又是多么毫无意义?


任何“痛”,无论伤痛、病痛、心痛、苦痛,都是帮助我们发展自我意识、改进生命质量、促进我们成长成熟的。有“痛”,我们才能强大;一味的舒适平坦,会令我们虚弱,最终导致的是麻木和瘫痪。


所以,“痛”,其实是正常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成长中的生命。也就是说,孩子意外受伤,甚至受点儿委屈,总归是难免的。C’est la vie!That’s life!这就是生活么!


假如我手持魔法棒,一马当先,披荆斩棘,把孩子成长道路上所有的障碍一扫而光 … 且不说我没有这样的超级本领,这绝不是孩子需要我做的;而是恰恰相反,这种意图和行为都严重妨碍和扭曲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那么情绪该由谁来负责呢?——当然是我们自己。他人没有义务为我们的情绪承担责任。出现什么样的情绪、以及怎样处理情绪,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把责任推卸给任何人,都是在说——你是我情绪的主人,我的情绪受你控制。


如此,我们无法成为自由的人。



5、

关于这个话题,很多父母和专家都从其他很多角度讨论过,包括“和孩子划清心理疆界”、“不要把自己的痛苦投射到孩子身上”、“父母心疼的往往是自己内在的小孩”、“过度保护会把孩子变得懦弱胆怯、依赖性强、不敢冒险、缺乏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


我想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


经过这些年的学习和努力,尤其是为了获得真正的自由,我已经从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受害者情结”,现在几乎无法把自己放到受害者的角色上去思考问题。


不过,“受害者”、“救世主”和“施害者”,是同一个角色的三种面貌:


- 凡是感觉自己有资格教育他人(无论孩子还是成人)的,内心都以“救世主”自居,认为自己掌握了真相和真理——如果这世界按照自己的愿望运转,就天下太平啦!


- 当然这世界不会严格遵从任何人的意愿运转,于是“受害者”的感觉油然而生,感觉失控、无助,继而愤怒、怨恨;如果真是他人的过失,那么“受害者”此时站在道德的高位上,大可义正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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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lingxie + 5 说得太好了!!
Shish + 4 谢谢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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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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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提一句: 神马正版孔子都是胡吹

发表于 2013-9-10 15: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cmu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cmu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3-9-10 15: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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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事还是想开点,换位思维真的很重要。

发表于 2013-9-10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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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学习。。。。。。。。

发表于 2013-9-10 15: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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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现在的修为,还做不到那么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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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15: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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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挺好的。

发表于 2013-9-10 16: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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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博客,不是小巫的吗? 的确,要做到这一点也的确不容易。

发表于 2013-9-10 19: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chael0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chael0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i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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