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海上圣诞--斐济小岛小蜜月 (2012-1-29) dreamersbj · 说说我家的Lodge铸铁锅,更新277楼 (2020-8-17) liuy16
· 人生 旅途——Port Lincoln-Eucla-Perth-Shark Bay-Exmouth-Broome-Kununurra-完结 (2025-1-15) 小小白虎 · 我爱我家征文活动:哥的Country Living 体验--寂寞它无处可逃(逐步加照片) (2012-3-2) tanshen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查看: 1696|回复: 24

[其他讨论] 中国房产投资政策改动的时间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6 08: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5ytog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5ytog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国内朋友发过来的中国房产投资政策改动的时间表。供大家参考:

--------------------------------------------------------------------------------------------------

全面征收房产奢侈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限购政策退出,代之以税收手段

1、明确时间表。建议由国务院适时发布通知,决定以下事项: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城市的住宅限购政策停止执行;

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住房信息已联网的城市范围内征收房产税。2015年1月1日起,建制镇房产是否征收房产税,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国务院通知发布的时间点,距离2014年1月1日应相隔6个月,以为各地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

2、坚持首套房优惠和多套房限贷政策的长期化。建议由国务院发布通知,决定以下事项:

购买除别墅以外的家庭首套住宅,贷款利率一律为基准利率的7折,首付两成,免收契税,并建议将该政策载入《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或《住房保障法》,实现首套房优惠政策的长期化、法制化;

购买第二套住宅,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0%,首付五成以上;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一律不予发放购房贷款。

3、对奢侈性住宅征收房产税。修改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改为《房产税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修改后的主要内容是: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以上有关1%-3%的房产税税率,4%-5%的房产税税率,具体标准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作出如下细化规定:

1、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2014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部分,一律按20%的税率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该房产此前已缴交的房产税,可以抵扣房产转让增值收益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该房产累计已缴交的房产税超出此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该项个人所得税视为零;对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转让家庭唯一住宅且居住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转让商业房产的,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

2、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从低收取评估费,但评估费用由卖房人承担,作为丢失原始购房发票的惩罚。

3、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4、个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消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

6、房产所有人必须持有以上所有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管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7、各城镇的房产税收入和个人转让住宅增值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盈余部分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类支出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评分

参与人数 2积分 +5 收起 理由
fayefaye + 2 感谢分享
patricb + 3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3-3-6 08: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rilyn_m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rilyn_m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会让国内很多人卖房吗?

发表于 2013-3-6 08: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5ytog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5ytog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arilyn_ma 发表于 2013-3-6 09:43
这会让国内很多人卖房吗?

这次对于高端豪宅应该是个考验。
[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特殊贡献奖章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13-3-6 08: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黑山老妖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黑山老妖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穷人不许投资房地产。。。

发表于 2013-3-6 08: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茄菲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茄菲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来还有免税政策, 让老妈担心了半天, 嘿嘿.

发表于 2013-3-6 08: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rilyn_m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rilyn_m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marilyn_ma 于 2013-3-6 09:55 编辑
5ytogo 发表于 2013-3-6 09:49
这次对于高端豪宅应该是个考验。


增收的Base是什么?不会跟澳洲一样每年给个估价吧?5M的房子,一年1%就要50k的税啊。天啊。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3-3-6 08: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rilyn_m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rilyn_m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另外,国内房产有户口的还不能入籍啊,一入籍家里少了一口人,人均面积就增大了呀。

发表于 2013-3-6 08: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nto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nto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arilyn_ma 发表于 2013-3-6 08:43
这会让国内很多人卖房吗?




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

http://www

发表于 2013-3-6 09: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ier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ier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出处吗?

发表于 2013-3-6 09: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土豆花生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土豆花生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3-3-6 09: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5ytog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5ytog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arilyn_ma 发表于 2013-3-6 09:52
增收的Base是什么?不会跟澳洲一样每年给个估价吧?5M的房子,一年1%就要50k的税啊。天啊。 ...

有买卖才有税收。Base应该是购房价吧?

政策细则有这两点值得注意:

1、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从低收取评估费,但评估费用由卖房人承担,作为丢失原始购房发票的惩罚。

2、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本人还是光着脚呢。兄弟姐妹们能否多加点分,我也好读读那些有权限的好帖子。谢谢!

评分

参与人数 3积分 +6 收起 理由
marsmty + 2 感谢分享
lee2267 + 1 感谢分享
土豆花生 + 3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3-3-6 09: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5ytog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5ytog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土豆花生 发表于 2013-3-6 10:03

朋友没告诉我具体出处。但绝对己不是机密档案,更不是空穴来风。
[

发表于 2013-3-6 09: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5ytog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5ytog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kieren 发表于 2013-3-6 10:03
有出处吗?

刚才回错帖了。sorry!

朋友没告诉我具体出处。但绝对己不是机密档案,更不是空穴来风。
[

发表于 2013-3-6 09: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ier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ier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搜了下,这个是21世纪研究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写的,发表在上周五的细则之前,所以个人认为这个时间表完全不代表官方意见。

发表于 2013-3-6 09: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umptydumpt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umptydumpt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留着,有时间仔细看看。

发表于 2013-3-6 09: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清咖一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清咖一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用担这个心,官员们都是十几套,几十套房产的,我就不信习总有这个魄力让官员们把房产都吐出来。从来老子打儿子都是做做样子给外人看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opensolutionoz + 2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3-3-6 09: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you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you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些政策都是对劳苦大众的,对当官的和有钱的估计没啥约束力。

发表于 2013-3-6 09: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hitecat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hitecat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澳洲房产收益也缴税,交税就没人买卖了吗?

共产党又一厢情愿了,短期内会造成恐慌抛售,中长期又是买家吃亏,affordability更低了。卖家只会转嫁成本给买家。一买一卖,国家税务局赚钱!

有孩子还是送去税务局工作吧
cal

发表于 2013-3-6 10: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RKIC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RKIC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是真出政策了?还网上流传?

发表于 2013-3-6 13: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5ytog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5ytog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kieren 发表于 2013-3-6 10:09
搜了下,这个是21世纪研究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写的,发表在上周五的细则之前,所以个人认为这个时间表完全不代 ...

真郁闷,午饭期间洋洋洒洒回复你一大篇,只因为我贴了原URL给我全淸空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kieren + 2 安慰下

查看全部评分

[

发表于 2013-3-6 13: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5ytog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5ytog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kieren 发表于 2013-3-6 10:09
搜了下,这个是21世纪研究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写的,发表在上周五的细则之前,所以个人认为这个时间表完全不代 ...

谢谢。搜了半天来源。你說的没错。可惜我贴不了链接。

早在新国五条出台前,政府正朝这方向挺进。以下摘自另一新闻: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谈国五条

住建部曾提出,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建部联网。现在“最后期限”已过了8个多月,落实情况至今没有明确说法。面对记者上述提问,姜伟新表示,住房信息系统有相当的难度,但要继续努力把它建立起来。至于今年信息联网将新增多少城市的问题,姜伟新说:“这个你们就等着新的消息出来吧”。(原标题:住建部长:国五条不可能让十三亿人都满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3-3-6 13: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ebeccamy22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beccamy22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ark

发表于 2013-3-6 13: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urchm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urchm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受伤的都是老百姓,政策也都是给老百姓定的

发表于 2013-3-6 16: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niala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niala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kieren 发表于 2013-3-6 09:09
搜了下,这个是21世纪研究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写的,发表在上周五的细则之前,所以个人认为这个时间表完全不代 ...

是的,我也在天涯上面看到了。绝密文件不会轻易让咱们在网上搜到的。
放下,统统.

发表于 2013-3-7 19: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ayefay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ayefay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来不是正式文件啊!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