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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本色》里周润发枫林阁刺杀这一段,被称为经典,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小马哥,完全是一个业余二流半路出家的杀手,光忙着耍酷,犯了几个重要错误,不但手艺潮,注意力也非常差,最后导致自己腿被废,沦为帮派底层,给人扫地擦车,全是咎由自取。
我们可以看到,当拉门缓缓打开的时候,目标是正对着小马哥的,而且前胸大开,毫无遮拦,但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枪,如此近的距离,如此完美的胸口大开,小马哥竟然不打头,不打胸,在所有人几乎静止的时候,第一枪,竟然打中了肩膀头子!
这个位置绝对不可能使目标失去战斗力。
当小马哥耍酷完毕,叼着牙签缓缓出门的时候,他竟然不去查看一下他的首要目标死了没有,再补枪——难道他不知道第一枪打偏了吗?这里非常费解,导演站出来解释一下。
所以我们看到,目标挣扎爬出门--其实以他的肩伤,根本不至于爬,他完全可以站起来,直接向小马后背开枪,把小马毙了。无奈,导演的设定是小马还不能死,最好只是腿废了,所以安排目标爬出门,贴着地面开枪,伤了小马哥的腿,而这时小马正在装酷,风衣飘飘。
其实就算目标从地面开枪,一枪毙了小马也不是问题,也不一定只开一枪,自动手枪连发,小马就扑街了,目标本人也不用死了。
所以这一连串的巧合--第一枪射偏, 不察看不补枪,忙着风衣装酷,目标受轻伤却偏偏爬不起来,开枪只能贴地,不能向小马后背开枪,且只能发一枪,所以只伤了小马的腿,导致目标自己被小马哥射杀。
这里面哪怕有一个环节没有实现,死的其实是小马哥——一个业余二流黑社会,冲动自负,干事马马虎虎,业务不精。
如果我是导演或者小马哥,我不穿风衣,不耍酷,坐在车里等着目标吃完出来,一枪爆头,用不着杀其他人,直接开车跑路了事,回香港继承帮派大位,风生水起,等狄龙坐完牢出来,再把大位还他,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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