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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阿德莱德的流氓

[公司所得税] 我听到这么一个避税的人,妙极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4 10: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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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a1给了a2资金怎么就回到了澳洲?因为是直系亲属?如果我把钱给了我爸肯定不会再到我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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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9: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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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肥水不流外人田。香港税率低些吗?

发表于 2016-2-9 08:2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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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合法。这是transfer of pricing的范畴。有专门的条款约束。前两天有个会计涉嫌帮客户转移财产达到避税的目的,被告了。

发表于 2016-2-9 20: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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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公司,大笔钱作为咨询费交给离岸公司就行了,利润没有,还交什么税,离岸公司根本不用把钱弄回澳洲,存入瑞士银行,这钱根本跟澳洲无关了

发表于 2016-2-9 20:0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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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

发表于 2016-10-23 21: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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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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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6 19:0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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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和大公司攀比,税局跟他们之间较量有更多别的考虑,亚马逊不就赤裸裸的在美国滥用条款,你敢说他滥用,他就搬家,让你一分钱收不到,连就业都没有。最后政府还是会妥协

发表于 2016-10-26 19: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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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的路过

发表于 2016-10-26 20: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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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6 21:3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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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避税,这是逃税,抓到连本带利,外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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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6 21: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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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海外公司付钱,是要缴纳with holding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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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6 21:4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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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shirleylove 发表于 2014-10-13 07:57
他们是以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形式汇款,为什么要预付10%?

这个叫with holding tax,只要是澳洲来源的账款,澳洲都必须预扣除。税率应该是15%-46%
各国都有这个税
钱从澳洲出去,就要先被扣除一部分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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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6 21:4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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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wong21 发表于 2014-10-13 09:51
ATO 无权调查海外人仕的收入。

根据税法,父母直系亲属给予的礼物钱和中彩票的钱,都是免税的。 ...

ato无权调查?好搞笑
澳洲法律给了ato很大的权力,甚至不用调查,只要怀疑就可以预扣除税款。你必须自证清白

发表于 2016-10-30 16: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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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ly receive gift money算收入

发表于 2017-1-4 18: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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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莱德的流氓 发表于 2014-10-13 01:33
貌似真当当局的人是弱智,

此人年年如此,此人是高新会计师。

这就是洗钱,不要被查,被查罚死你。被查可不限于7年。

另外,这个看似合法,所以发生的概率低。但由于是每年这样做,你觉得20年中会被查吗?被查一次,就惨了。

所以谓的年年如此,只是没有案发。你看过哪个犯罪的,是一犯就被抓?除了杀人这种大事外,大多都是犯了好几起才会被抓到吧。

夜路走多了,就会遇到鬼。而不是一走夜路,就会遇到鬼。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7-1-4 18: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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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panda 发表于 2016-10-30 16:49
regularly receive gift money算收入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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