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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letbe

[登陆事宜] 移民没注销户口 回国会被公安禁出境?zt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27 08:2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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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找不到人民網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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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08: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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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吹水成份多

发表于 2014-7-27 08: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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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

发表于 2014-7-27 08:4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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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是假的 如果有碰到的坛友上来说说吧

发表于 2014-7-27 08: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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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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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屐族

发表于 2014-7-27 09: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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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惑众 辟谣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1cbe6f0102uxy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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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屐族

发表于 2014-7-27 09: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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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谣惑众!“中国公安部最新公告 移民没注销户口会被公安禁止出境”系虚假报道         



    7月26日,部分海外华文媒体和移民网站以“移民没注销户口会被公安禁止出境”为标题进行大肆报道,甚至耸人听闻的将标题定为《中国公安部最新公告 移民没注销中国户口回国会被禁止出境》,文中大肆渲染:“移民加拿大时仍保留国内户口的中国移民要小心,若你离开中国境时没有到派出所註销户口,当你返国探亲回加时,有可能会被禁止出境,必须回原居地註销户口,取得证明后,才可离境返加。”制造恐慌。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之规定,殊不知,该细则已废止,(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入境管理法》。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同时废止。)别再以讹传讹了。



本人接到多个咨询电话进行了解,为了查清来源,从百度进行搜索后发现,标题都为相同,完全是一个文章的不同转载,涉及《明报》、加拿大家园网、华人社区网站及英国地的等华人社区网站。
文章信息来源是公安部于2014年7月15日的网站:《公安部公布部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内容要点如下: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下情况进行举报、投诉或反映:一、非法买卖户口、身份证的;二、他人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的;三、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口、身份证的;四、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五、本人或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登记内容存在差错的;六、公安内部人员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的;七、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
仔细阅读不难发现,上述内容涉及出入境的内容只有第四条,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而入外籍与移民有严格的区别,由于中国实行的是单一国籍,即只能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单一国籍,此为国籍法之要求,一旦加入外国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其中国户籍自然需要注销,这是正常的,而移民则可能只拥有外国长期或者永久居民身份,在法律界定上,不能以移民两个字作为户籍保留或者取消的判定标准,必须以入籍或者是拥有境外永久定居身份进行判定,而判定结果是否要和户籍进行关联,要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而定(目前施行的是还是基于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基础的户籍管理体系,且正在不断改革中),加入外国籍自然就不是中国公民了,自然也就要注销户口了,这和移民注销户口的说法有本质区别!
而近期公安部推出的16项便民利民措施海外媒体却鲜有报道,实际上涉及出入境管理的便民措施占到了一半。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后,公民只需要填写一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就可以同时办理普通护照、来往港澳通行证和签注、以及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了,办理时间也比以前缩短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表示:一般情况下,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签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往来港澳、台湾签注不超过7个工作日签发。
   除此之外,出入境证件办理将设立“绿色通道”,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的公民,可以拨打24小时服务电话,出入境管理部门会在当天快速办理好证件。

部分海外媒体和华人网站对于中国移民问题大肆渲染,剑指移民与户口的关联,系制造恐慌矛盾之举,无非是博得关注进行炒作宣传而已,然而,伪造中国公安部的公告进行蛊惑宣传,贩卖的是虚假信息,误导宣传,这标题党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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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16: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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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明白人了.官网没有的事奉劝大家别瞎传了 我今查了一天 官网根本没有 浪费我一天时间啊

发表于 2014-7-27 16: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胖胖威廉泰迪熊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胖胖威廉泰迪熊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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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16: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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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16: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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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henaxu 发表于 2014-7-27 16:20
终于有明白人了.官网没有的事奉劝大家别瞎传了 我今查了一天 官网根本没有 浪费我一天时间啊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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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17: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jh_032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jh_032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虚惊一场!

发表于 2014-7-27 20: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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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吗

发表于 2014-7-27 21: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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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如此,回国都回的不安稳!

发表于 2014-7-27 21:4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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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

发表于 2014-7-27 23:3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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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teven_sa 于 2014-7-28 00:34 编辑

法律法规早就有,用不用什么时候用就不一定了,7月15日公安部发的一份户口违规举报通知。国内确实在进行重新户口登记,这次是个什么情况,只能是等那些最近回来并以身试法的同学来现身说法了,呵呵。
THXM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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