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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ounme 于 2014-5-27 14:21 编辑
前几个月被抽去作了六周的陪审员,将自己的体会和大家共享一下。
头10天 $104.75/per day
11天到结束: $235.65/per day, (但仅限有工作的人)。
法律规定如果雇员在工司工作12月以上,公司应该付前十天的工资,有的公司会让雇员返回所发的陪审费,就象我们的公司,
但好的一点我们公司没有10天的限制。当时我们中的一个女的, 他们公司就不需要她返回陪审费。算是意外的bonus.
大家都知道陪审团一般12人,随机抽取,文化层次不同,个人信念千差万别。 每个人的责任心也不同,12人中总有一两个人,只是走过场,今天投guilty的人多,他就guilty,明天not guilty的人多,他马上跟着走。有些人虽然认为证据不强,但从案件的前后被告的行为也很让人可疑,就投有罪,理由堂而皇之,如果他没罪,他可以上诉,他的命运就由别的陪审团决定吧。有的人具有很强个性和说服能力了,基本被告有罪没罪就会落到这样的人手中。
一般那些没有很强的直接证据的案件才会进入到这个阶段,如果证据确凿的话,在开庭之前就已经认罪了。
在审判接受后,就进入陪审团裁决阶段(verdict), 裁决一般都要求所有的成员意见一致(unanimous),理论是这样,但实际上大多少数服从多数了。 意见不一致,关在房子中继续看证据互相讨论说服,这不像在有的国家,只要一票不一样重审,这个裁决(verdict) 阶段没有时间限制,可以一天也可以几周,几个月,一直到大家意见一致。如果几个月下来还没有结论,法官可能会解散现任的陪审团,重新选人再审。
在厨房吃饭的时候碰见另外一个团,verdict都一个月了,说“even not close", 12人中四人guilty,四人not guilty,四人not sure。
但象这种情况的话,人数上差不多,没有什么压力。但是如果当中10人已经投guilty,你还想坚持你的意见not guilty, 就需要很大的
勇气的,12人关在一个房子了好几周,在这几周中,有的人不时的咳嗽,有的人不停打喷嚏,中午饭又那么难吃, 一天要听几十遍的"bless you",人人都想尽快结束能回家,“你还想下周再来吗?”, 这个问题会挂在每个人的嘴上。
在裁决的时候法官会给几条指示(有可能六七条了,有的一条里面可能还有a和b了),所有的条gulity才叫guilty,一条不符合not gulity,如果by law怎么可能gulity了,法律上要求任何的approve都要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要证明的是被告而不是someone else.但是我们在judge别人的时候都用common sense, 都会自然的想如果是我,我会怎呀做了,他那样做肯定是背后有猫腻了。
所以陪审图这时候就会扭转乾坤了,警察没有很强的证据,被告仍旧可以被判为guilty.陪审团不需要为有罪的结论展示证据,所以被告有时候也需要运气了。
在审判的过程中,一定要将自己的文档作标记,每个文档都会在法庭上被标记,在庭审过程中有的文档反复使用,做好标记就容易多了,还有及时把你想问的问题写出来,如果问题针对那个文档也需要标出来,这样易于以后的讨论。
在法庭上作笔记的时候最好注明时间(date & time),有时间标记的数据才是最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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