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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情况:
1. 有澳洲PR,已经短登一次,短登时候什么都没办,现在人不在澳洲,2年内也不会来澳洲。
2. 看中一个房子,准备买,需要汇钱付首付,首付一部分需家里人赞助。
请问:
1. 已经看到很多TX问到类似的问题,回答中都提到“登陆”这个词。对我这种情况,算是登陆了还是没登陆。
2. 因为对1中的“我是否已经算是登陆过了”这个问题不清楚。现在主要担心是ATO会不会对我转来的首付款征收海外收入税。
3. 澳洲房子买了后是需要出租的,如果租金回报高于银行还贷,有正现金流的话,年底缴税怎么算,是按照海外收入者算?还没有办税号,那又如何缴税呢?
4. 首付款中的一部分钱是家人赞助,是不是需要留下转钱的纪录,以便以后向ATO解释?
请论坛里有类似情况的朋友和大神们帮忙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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