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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四不象 于 2014-2-8 23:04 编辑
这个问题,本人也是反复纠结了很久。
BT本身,可以在卡激活的时候申请,也可以之后在网上银行那里申请。假设是在激活的时候,申请了80%的BT。
信用卡,是每月固定日期,开始一个新的Statement Period。这个是Statement Start Date,比如1月10日。下个月的9日,是Statement Last Date,到这一天为止是一个Statement Period。2月9日,又开始下一个Statement Period。一个Statement Period的基本流程如下:
1月10日,Statement Period开始(Cititbank是申请批准的次日);
1月13日,卡激活,同时申请80%的BT,$16k(假设Credit limit: $20k);
2月9日,Statement Period结束;
2月10日,开始一个新的Statement Period,同时发送Statement;
3月6日,Due Date,支付1月10日开始的Statement Period的消费;
4月6日,Due Date,支付2月10日开始的Statement Period的消费;
55天的免息期,是指Statement Period开始的那天,加上之后的54天。
在卡刚刚激活的时候,55天的免息期是有效的。即使有了80%的BT,也花掉了剩余的那20%,都是免息的。那么就是,一直到3月6日之前,免息期都是有效的。
在3月6日,第一个Due Date的时候,可以还全部的Closing Balance($16k)。当然这样做,就没啥意思了。唯一的用处是,免息期得以延续。
如果不还清全部的Closing Balance,那必须要还Minimum Payment。Citiban要求的是Closing Balance的2%,$16k X 2%=$320。这是必须的。如此,Closing Balance没有全部还清,那么从3月6日开始,免息期失效。
免息期失效的后果,所有消费都要计算利息,这也包括BT本身。BT这一块的利息,6月0%利率。如果有日常消费,那就是20.99% p.a.。免息期失效之前,20%限额还是可以拿来消费的,只是要记得在当月还掉,不要留到下一个Closing Balance里。
总共$16k的BT,按照每个月只还Minimum Payment来计算。
6/03/2014,还$320.00,剩余$15,680.00;
6/04/2014,还$314.00,剩余$15,366.00;
4/05/2014,还$308.00,剩余$15,058.00;
4/06/2014,还$302.00,剩余$14,756.00;
4/07/2014,还$296.00,剩余$14,460.00。
剩余的$14,460.00尾款,可以在7月9日还清;也可以在7月12日还清。虽然都是还清剩余的BT,但是按照Citibank的条款,这会直接影响到免息期的恢复。
http://citibank.com.au/aus/credi ... e_FINAL_2703071.pdf,第四页,右边第二段:
If you have unpaid balances from previous statement periods, you will not be eligible for interest-free days until you have paid your Closing Balance in full for two consecutive statement periods.
选择在7月10日之前还清剩余BT,就可以获得一个Closing Balance full paid的statement period。那么,如果再付清8月10日产生的Statement,55天的免息期才会恢复。
如果选择7月9日之后,7月13日之前还清,免息期的恢复,就要顺延一个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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