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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持婚前财产公证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5 15: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aerbin201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aerbin201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离异。
男女都有自己的孩子和房子。男女都有正式工作,都有身份。
再婚时,需要事先做婚前财产公证吗?

作为东方人,心里总有障碍,总觉得有爱情在,什么都无所谓。
但是每当看到有人离婚时因为财产,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在没有爱情的时候,每个人都在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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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5 15: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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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婚前公证,亲兄弟明算账,更何况大家都是有故事的人,为区区钱财伤和气,真是不值!婚姻是需要经营的,所以在一个新家庭开张前,理清旧账是第一件事

发表于 2013-7-5 15: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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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3-7-5 15: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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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明算账,大家的负担都小些。

不过,这取决于你们双方对这事的看法。如果大家因为做了这个公证而从此心存芥蒂,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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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5 15: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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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财产公证。
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

发表于 2013-7-5 15: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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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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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5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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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支持

发表于 2013-7-5 15: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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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3-7-5 15: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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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是分情况的。

都是一张白纸的年轻小夫妻,就没必要。当然如果一方的父母出资买房或首付什么的,又另当别论。

再婚夫妻,各自有财产的,如果大约相当,也没必要。因为真走到离婚那一步,谁也不会分对方的,谁也分不了对方的。

再婚夫妻,各自有财产,还比较悬殊的话,婚前公证应该很有必要。

不过在澳洲,不是同居2年就有资格分对方财产了吗?婚前公证与不公证,是否起到保护财产多的一方,不知道。

感觉还是门当户对比较好,双方都不用担心自己财产将来被分割,感情可能相对少些杂质。

个人意见而已。

发表于 2013-7-5 19: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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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3-7-5 20: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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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意义。
要做公证,肯定伤感情。而且公证好像就是几年有效而已,再说,谁知道对方会不会在公证前就财产转移了呢?
结婚就是要全身心地信任一段感情,如果没有这种信任,干嘛结婚自找麻烦呢?反正孩子房子身份工作都有了,已经是很圆满的生活,还不如继续这种没有现实压力只要开心的爱情关系,大家都有全身而退的后路。

不管结不结婚,单纯的人会活得快乐。
行云流水一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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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5 2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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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 stairs i dont agree. p

发表于 2013-7-5 20: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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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公证了,也是没有用的。我只是听说而已

发表于 2013-7-5 20: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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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对待这个问题,应该的。

发表于 2013-7-5 20: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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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3-7-6 18: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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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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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6 18: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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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第几次结婚,绝对的支持婚前公证

发表于 2013-7-6 19: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11shar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11shar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中国公证---多次一举:
现在物权法出来了,婚前财产都是各自的。

澳洲公证---公证作用不大
婚后保护妇女儿童的。

所以公证没有必要,还伤害感情。

发表于 2013-8-31 03: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earmat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earmat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建个家庭信托账户把财产放进去吧

发表于 2013-8-31 12: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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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3-9-5 12: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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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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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6: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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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要有用才好做,公正了伤了感情,导致离婚,再者结果公正派不上用场。
那不是白公正。
有没有这方面的律师来说个话?

发表于 2013-9-5 16: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dyh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dyh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澳洲公证的作用不大,两年的事实婚姻财产是共同的。
我是个自私的人,是我的话婚前就将财产转移到自己孩子名下。
如果年纪都一把了,就别办理结婚手续了,偶尔见见面在一起聚聚,这样的感情也许更加长久。

发表于 2013-9-16 12: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HAY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HAY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夫妻双方要是是都能理解,公证也没什么不好。就怕一方心里不舒服,埋下不满的种子。总之还是觉得公证不公证都要先好好沟通了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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