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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BESTMAN 发表于 2012-12-6 21:19 
之前是付了那种0.25% 的小订,然后过了一个多星期,卖房中介就问我考虑的怎样了,房子要不要。这段期间我 ...
兄弟,事情很乱。
似乎直到现在,有一个关键问题还没有真正弄清——合同到底交换没有 exchange of contract。
你交了。25%的holding deposit,按道理当时你应该在合同上签字了,有冷静期;这个时候,如果卖方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中介没有把双方签字的合同发送给对方各自的律师手里(exchange of contract),你们之间是没有达成任何真正的合同的。那么,一不存在exchange of contract,交易根本就还没有发生,只是你出了一个还没有被接受的offer,二,因为交易根本没有发生,那就完全没有10%的定金一说。
如果卖方有签字,中介有将签字的合同发送到对方各自的律师手里,你应该被中介和律师明确的以书面形式告知冷静期的起始,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这个时间。在冷静期结束前,或者你支付10%,或者你的律师需要以书面形式告诉对方卖方律师你放弃定金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没有签字,完全就不应该有10%一说,中介应该退还给你你之前支付的holding deposit,找你要10%简直是在扯蛋。
所以我说你这个有点乱七八糟,怎么看都觉得不是回事。
你应该找你的律师仔细问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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