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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我父母第三次申请探亲签证了,之前的两次都是一年多次往返,找中国的中介办理的。这次是我要生孩子了,想让我妈妈来一年,老爸由于还在工作,计划过年的时候来3个月. 由于已经是第三次申请签证了,所以我们想自己办理,父母准备好资料,我把表格给他们填好寄回去。刚刚填表的时候遇到几个不太明白的地方,上来问问大家,分分伺候~~~~
1、我在访澳原因那处写的:女儿怀孕,外孙将于9月出生,希望可以照顾女儿和外孙,并与他们一起度过中国春节和澳洲复活节。
大家觉得我写这个理由可以让签证官同意批准1年的签证吗?还需要补充什么吗?老爸的那份表格我就只写看外孙和过春节可以吗?
2、资金证明
非首次申请赴澳材料核对表上没有要求准备存款和房产的证明,但是表格上G部分是有要求填写的,我写的是personal deposit,表格上同事要求写“是否有人为你来澳访问提供经济支持”,这部分我是不是应该写我自己?还是就直接选择“没有”?
3、以前的申请
表格H部分由要求填写“是否过去5年内曾经申请临时居留签证进入澳大利亚”,之前申请的两次676签证应该算是临时居留签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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