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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买皮鞋,俺也来写一写。
大学毕业之后,听歌就再也没那么伤心伤肺了。IPOD可以一两年不更新,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张专辑,有Radiohead,Smash pumpkin,blur,Yo La tengo,Tom Waits, 雷光夏,声音碎片,乱七八糟,各种各样,浮光掠影一大堆。
曾经冥思苦想的问题,譬如摇滚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已经不再重要。自由?独立?狂欢?叛逆?都不见得可以准确表现驳杂的摇滚世界。现在对我而言,摇滚只是一种有趣,不那么雷同的音乐。于是我准备放弃那些伟大的名字,只聊聊这支柔弱的乐队-sparklehorse。
我第一次听sparklehorse,是主唱Linkous和Radiohead的Thom Yorke合唱Pink Floyd 的“wish you were here”. Linkous的声音极度哀糜,简直到气若游丝的地步,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之后开始收集sparkhorse的专辑,无一例外,都是那种又柔弱,又疲累的声音,有时候是儿童般的柔弱天真,有时候是老人般的暮气沉沉,有时候又简直像个鬼魂一般气若游丝。歌词大致也是琐屑,凌乱,多名词,少动词,都是静态的世界。
我之所以大爱sparklehorse,90%的好感来自于下面这首歌。有段时间差不多忘掉了这支乐队,然而只要再一听到这首歌,就立刻惊奇的发现,原来这么多时间过去了,最爱的还是这首。而之所以大爱这首歌,90%的原因是因为歌词。不知道为啥,这首歌总是让俺想起达利的《永恒的时间》。我怀疑这一定是Linkous嗑药之后在幻觉中写下的东西,因为它完全不像人的视角,而更像静物的视角。如果静物也有视角的话。
2010年3月7日,我在上班间隙突然想起sparklehorse,顺手一google,发现Linkous前一天在田纳西的家中自杀,结束了乐队十五年的生命。我毫不吃惊,甚至为他感到高兴。如果死后有生,希望他得到安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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