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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 请问super里的人寿险受益人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22 13: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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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super里的人寿险受益人能写国内父母的名字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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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8: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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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ok. 但看個人情況..

你今天如果單身就無所謂.. 沒人出來搶. 只是你父母別忘了你這裡有super.

但如果你有另外一半小孩等等..就比較麻煩..以後他們要是challenge 你寫你國內父母可能也沒用..
因為super beneficiary是要看dependent relationship.
anyway..真的就是看個人情況.

p.s 我不是專業律師..所以你最好還是找專業solicitor confirm.  這只是據我大概所知, 以上不構成任何意見..
有錯也請大家指教一下.

发表于 2012-3-22 20: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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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叫两个见证人签名在你的super nomination,这样就会是binding nomination,但是每三年要续一次。
如果没有两个见证人,就会是non binding就可能会有人出来challenge super trustee,比如说 ex partner.
还有就是把super 的细节告诉国内父母以及这里的可靠的朋友,这样他们可以claim.

发表于 2012-3-22 20: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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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同时要考虑 ialienam 所说的dependent的问题,可以保留给父母定期汇钱的记录,以证明一种dependency的关系。

发表于 2012-3-23 09: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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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诸位

发表于 2012-3-23 10:52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rother 4#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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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也滿好奇, 因為其實non-binding nomination的話, 給誰錢是super fund trustee來決定, 就前面說如果沒有任何另外一半或誰來challenge的話哪當然ok.

但就算binding nomination, 父母最多也只能算inter-dependent relationship.. 而沒法證明的話, 幾乎是給spouse.

但如果另外做一個Will, 說錢給spouse後 他一定要$xx是給父母, 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有legal enforcement?
給spouse還有一個好處就是tax free..這樣再來分錢當然比較好.. 但不知道這樣的法律效率.. 也請法律專家分享一下.

ps. 這也是很多有錢人要做SMSF, 因為自己就是trustee比較能決定要給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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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16: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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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发表于 2012-3-23 21: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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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sf要四个人,如果life insured人都死了,最后就是剩下的三人中决定谁拿death benefit,法律上也允许他们发给自己,为什么要给life insured 的oversea parents. 确实是个很复杂的问题,还是找律师,立遗嘱,把death benefit给estate,然后在按遗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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