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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tutu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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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1: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ockpupp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ockpupp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严格地说,世界上只有两种细胞。
一种靠吃别的细胞生存(主要是动物,还有细菌等等),另外一种靠吃其他细胞的排泄物生存(主要是植物)。
所以素食主义者也是在杀生。
如果各位对杀生心理上过不去的话,我建议你们从自己做起,从今天开始将其他细胞的排泄物作为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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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1: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elanieli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elanieli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sockpuppet 于 2011-4-18 20:05 发表

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猪/小牛/小羊/小鸡/小鸭。。。。。你走到他面前,蹲下,拍拍手,他就会摇着尾巴跑过来让你抱。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能对人如此的信任。
希望人能对得起这份信任。



今天刚去了easter show,刚出生不久的小猪就会趴在母猪边上吃了睡睡了吃;小羊,你手上没有草它是不会靠近你的,看都不会看人一眼;小鸡小鸭,你要是真的对它们拍手,还能让它们摇尾巴,跑过来让你抱,你可以上电视了,到春晚去表演魔术吧。
你的回复实在太有喜感了。不得不回。

发表于 2011-4-18 21: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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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lanieliu 于 2011-4-18 20:14 发表



今天刚去了easter show,刚出生不久的小猪就会趴在母猪边上吃了睡睡了吃;小羊,你手上没有草它是不会靠近你的,看都不会看人一眼;小鸡小鸭,你要是真的对它们拍手,还能让它们摇尾巴,跑过来让你抱,你可以上电视了,到春晚去表演魔术吧。
你的回复实在太有喜感了。不得不回。

今天刚去了产房,看到刚出生不久的小baby就会趴在妈妈边上吃了睡睡了吃。看来baby和小猪应该一个待遇了。
你的回复实在太有喜感了。不得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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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积分 +6 收起 理由
北京吉普 + 2 精彩!
hellsky + 4 太给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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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utucho 于 2011-4-17 23:41 发表
看了新闻500多只狗狗终于被解救下来。
心里难过的无法言语,怎末会有这麽多人要吃狗肉?要吃鱼翅?要吃鲨鱼?要吃海豚?
我不是在倡议大家吃素,但是为什么要不择手段的残害生命?
心里实在是太难过了,在这发个帖子透透气,
有点词不达意,望各位TX体谅。
一直在发抖,以至于这些字我打了好半天。



吃个狗肉,鱼翅,海豚就丧尽天良。就打个字还发抖,这太矫情了吧。

发表于 2011-4-18 21: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也喜欢狗,但我并不认为我有权利干涉别人吃狗肉。
楼上很多同学说了,猪在有些国家是圣物,吃猪肉对他们来说何止是“丧尽天良”,简直千刀万剐。
可是我们为什么对猪肉照吃不误?
理由很简单,你把猪当圣物,那是你的事,关我屁事?
同样,你把狗当宠物,那也是你的事,在别人眼里,狗和猪一样,都是人的食物啊。
你把狗当宠物,只能要求你自己不吃狗肉,或者你的狗不被别人吃。
但是你要是要求所有人都不能吃所有狗,那就过分了吧。
否则,要是有人,把鸡鸭鱼都当宠物呢?

当然,在某些国家,如果大部分人都认同狗肉不能吃,那么可以通过立法来禁止吃狗肉。但是你还管不了别的国家吧。

所以,一个简单的问题:是不是你或你们国家把狗当宠物不能吃,其他人其他国家也一定要把狗当成宠物???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4-18 21: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培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培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知道西方国家的法律反对吃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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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1: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wist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wist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大家观点角度都不一样,再讨论下去也是没有结果。要说的也说了,倒不如让它沉下去算了。

最不好是在另外一个帖看到某些人说记住反对一方的ID,以后不再往来。很有可能下次狗狗聚会有些人会因为某某去而不参加。这就不好了。大家都是热爱和关心自己宠物的,这就足够了。

到此为止吧!

发表于 2011-4-18 21: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凡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凡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动物也有爱爱的权利啊, 为什么年纪轻轻还没圆房就惨绝人寰地被剥夺了这项权利, 人真是太残忍了.

发表于 2011-4-18 21: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n772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n772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野心男人 于 2011-4-18 20:04 发表

说这些不着边的话有什么用呢。


你觉得为这点事就哭到发帖时, 着边吗? 你怎么没跟她一样的哭法呀? 是你没爱心还是你觉得没必要?

还是那句话, 狗贩子肯定不对, 应该被谴责被处罚. 宠物狗就这样被残害也的确让人痛心. 这就行了. 还哭, 闲得没事干呀. 比这该哭的事多了去了

发表于 2011-4-18 21: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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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al 于 2011-4-18 20:31 发表
我也喜欢狗,但我并不认为我有权利干涉别人吃狗肉。
楼上很多同学说了,猪在有些国家是圣物,吃猪肉对他们来说何止是“丧尽天良”,简直千刀万剐。
可是我们为什么对猪肉照吃不误?
理由很简单,你把猪当圣物,那是你的事,关我屁事 ...

Can't agree more.
对了,诸位极有爱心的同学。不知道你们每天开不开车,用不用美容产品,穿不穿衣服呢。要知道现代社会的许多必需品(汽油,塑料,衣服)都是石油化工产品,而石油是包括狗狗的祖先在内的众多远古生物在地下埋葬多年以后生成的。
各位用石油化工产品,在中国古代的说法,那叫偷坟掘墓呀,而且还挖的是远古,甚至史前的大墓啊。
各位觉得吃狗肉“丧尽天良”的同学,不妨从自己做起,抵制使用由包括狗狗的祖先在内的众多远古生物制成的物品,不开车,不穿衣服,不用任何石油化工产品。

[ 本帖最后由 sockpuppet 于 2011-4-18 20:54 编辑 ]

发表于 2011-4-18 21: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ingshunko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ingshunko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用丧尽天良这个词有些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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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1: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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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n7726 于 2011-4-18 20:42 发表


你觉得为这点事就哭到发帖时, 着边吗? 你怎么没跟她一样的哭法呀? 是你没爱心还是你觉得没必要?

还是那句话, 狗贩子肯定不对, 应该被谴责被处罚. 宠物狗就这样被残害也的确让人痛心. 这就行了. 还哭, 闲得没事干呀. 比这该哭的事多了去了

白条,+1分。

发表于 2011-4-18 21: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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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wister 于 2011-4-18 20:39 发表
其实大家观点角度都不一样,再讨论下去也是没有结果。要说的也说了,倒不如让它沉下去算了。

最不好是在另外一个帖看到某些人说记住反对一方的ID,以后不再往来。很有可能下次狗狗聚会有些人会因为某某去而不参加。这就不好了。大家都是热爱和关心自己宠物的,这就足够了。

到此为止吧!


别啊,这可不是观点角度都不一样的问题。这是正方要求反方必须如何如何的问题,如果不这样,就要被恶毒的骂成“丧尽天良”。
其实,没人反对你把狗当宠物,你把狗当祖宗都行,问题是你为什么要求别人也这么做。就像你信上帝,别人不信,你就要骂他要下地狱,什么tm道理?

发表于 2011-4-18 22: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ockpupp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ockpupp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问题就在这儿,LZ显然是伟光正的化身。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同意她的观点,就是“丧尽天良”,就要“口腔溃疡”。
本来嘛,我不吃狗肉,对狗也谈不上喜不喜欢。但看LZ这种伟光正做派,和原教旨的中东大叔没什么区别。
就不得不捍卫一下我们的石油民主权利了。

发表于 2011-4-18 22: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zha844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zha844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来这里跟LZ掐上了啊。。。。
(paopaobing(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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