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靴族
原帖由 cece 于 2011-5-19 21:09 发表 我 觉得可以先办一个过来,另一个可以半年半年的签,如果想来,5年后再办团聚,如果不想来,损失也没有太大,但是至少插了一个脚了.这辈子就不愁了。这几年也是可以想去哪去哪.等走不动了,就都在澳洲了,挺好的,是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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