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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自住房一套, INTEREST ONLY LOAN, OFFSET A/C.
儿子上大学后可安排自租公寓,父母回国.
自住房想出租,且OFFSET A/C有钱可提出当首期再贷款买房投资.
两房的租金收入均小于各自的利息支出,差额(包括儿子上学费用)计划都由国内收入补贴
请问: 如何统筹安排资金会更能获得税务优惠,特别是如何安排第二套房的贷款.
仍然可以申请某套房为做PRIME HOUSE吗?(儿子财务不独立)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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